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1)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
讲话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3)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
报告…………………………………………………………………(14)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23)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理顺行政区划中“插花地带”工作情况的
报告…………………………………………………………………(32)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理顺行政区划中“插花地带”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决定…………………………(39)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调整江岸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议案………………………………(40)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
报告…………………………………………………………………(41)
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的财政资金安排情况报告…………………………………………………………………………(54)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调整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的决定…………………………………………………(56)
武汉市江岸区2020年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报告………………………(57)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孙汉平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64)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高小健等职务任免的议案…………(67)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王芹等职务的议案……………(69)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王建超职务的议案…………(70)
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人事任免议案的审议报告…
………………………………………………………………………(71)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忠军辞去江岸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76)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胡绍斌辞去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77)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78)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84)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95)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103)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108)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在区人大机关0820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彦春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徐利龙、高辉、黄杰、薛玉明、朱良勇及委员共35人出席了会议。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黄胜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朱功伟、区人民法院院长陈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定海以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程。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查批准了区人民政府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报告,审议决定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理顺行政区划中“插花地带”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忠军辞去江岸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胡绍斌辞去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
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5月24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湖北代表团参加审议。丁薛祥、孙春兰、黄坤明、张春贤、郝明金、何立峰等领导同志一同参加审议。在听取应勇书记汇报和罗杰等五位代表发言后,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首先表示,湖北人民、武汉人民为疫情防控作出了重大贡献,付出了巨大牺牲。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为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作出了重大贡献。武汉不愧为英雄的城市,湖北人民和武汉人民不愧为英雄的人民。向湖北各族干部群众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势头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国内个别地区聚集性疫情仍然存在,湖北有时还出现散发零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每天还有新增。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再接再厉,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摆在湖北面前的紧要任务,就是全力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部署了四个方面工作。
二是要加快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加快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围绕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精准施策,着力帮助解决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中的各种堵点、难点问题,做好稳链、补链、强链工作,帮助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加快谋划实施一批打基础、强功能、利长远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改革事项,抓紧出台和落实各项刺激消费的措施,千方百计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是要切实做好“六保”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做好保基本民生工作,帮助群众解决社保、医保、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好特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坚决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防止因疫致贫或返贫。
四是要高度重视化解可能出现的“疫后综合症”,继续做好治愈患者康复和心理疏导工作以及病亡者家属抚慰工作,妥善解决因疫利益受损群众的合理诉求,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相信,困难再大也压不垮英雄的湖北人民。并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中央企业继续加大对湖北疫后重振支持力度,让各项政策措施在湖北早落地、早见效、早受益,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重点强调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问题。他指出,这次应对疫情,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来一些短板和不足。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加大改革力度,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坚持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理顺关系、强化责任。重点部署了五个方面任务。
第一,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要立足更精准更有效地防,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健全疾控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
第二,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疫情监测预警贵在及时、准确。要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提高评估监测敏感性和准确性。要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早期预警。要加强传染病等重大疫情应对处置能力建设和培训演练,真抓实备、常备不懈,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上得去、打得赢。要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条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适应现代化疾控体系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增强一线疾控人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第三,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要统筹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加强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基地建设,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优化科研攻关体系和布局,抓好《关于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组织落实。
第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新时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坚持预防为主,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要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密集集中特点的公共卫生体系,深入持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在,出门佩戴口罩、垃圾分类投放、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看病网上预约等,正在悄然成为良好社会风尚。这些健康文明的做法要推广开来、坚持下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次疫情既是一次危机,也是一次大考,考验着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和能力作风。现在,湖北各方面工作任务很重、困难很多。湖北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紧依靠人民,发扬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展现的精神面貌,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负责、敢于斗争、敢于克服困难去取得新的更大胜利。坚信有党中央坚强领导,有全国各地全力支持,有湖北、武汉广大干部群众众志成城,经历了这场磨难的湖北、武汉一定能够浴火重生,创造新时代更加辉煌的业绩!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
一、大会概况
这次大会,是在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我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批准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0年中央预算;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5号主席令公布这部法律;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大会共收到议案506件、建议约9000件。全体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这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部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了内蒙古代表团、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湖北代表团的审议活动,并
发表重要讲话。
(一)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5月22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了他所在的内蒙古代表团审议,重点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这一点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也是对党的奋斗历程和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并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落实到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去。
(二)总书记参加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5月2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这场疫情防控斗争对我军是一次大考,人民军队听党指挥、闻令而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突出贡献,人民军队始终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英雄军队。他强调,全军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扎实推进军队各项工作,坚决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2020年目标任务,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
(三)总书记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5月24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特地来湖北代表团参加审议,
并看望湖北团人大代表,看望6100万湖北人民。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他所在的内蒙古代表团以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之外唯一参加的代表团审议活动,这是对英雄人民的深情慰问、对决胜之地的充分肯定、对疫后重振的支持鼓励、对湖北发展的殷切期望。
三、大会有关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政府工作报告
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是改革开放以来历年篇幅最短的一个报告,直面挑战,传递信心,回应了各方关切、反映了各方期待,体现了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鲜明导向,彰显了强烈的担当意识。报告3处提到“湖北武汉”,给予湖北武汉巨大的鼓舞和支持。
报告实事求是确定今年发展目标:考虑因为全球疫情和经贸形势不确定性很大,我国发展面临一些难以预料的影响因素,报告没有提出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对疫情前考虑的预期目标作了适当调整。今年要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6%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报告提出一系列援企稳岗惠民政策:今年赤字率拟按3.6%以上安排,财政赤字规模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同时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上述2万亿元全部转给地方。今年继续执行去年出台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约5000亿元。预计全年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今年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涉及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1.6万亿元,提高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000亿元。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增加国家铁路建设资本金1000亿元。
(二)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栗战书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政治站位高,是一个求真务实、凝心聚力、催人奋进的好报告。
报告总结了2019年以来工作情况:一是确保宪法在治国理政各个方面得到全面实施;二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三是依照法定职责围绕重大改革发展任务推进监督工作;四是全面加强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工作制度机制建设;五是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开展对外工作;六是紧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自身建设。
报告提出今后一个阶段的主要任务:一是确保宪法全面实施;二是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三是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四是支持代表依法履职;五是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六是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大会审议通过的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保障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民法典。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的编纂和施行,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必将有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全国人大依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堵塞香港国家安全法律漏洞的必要之举,是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的治本之策,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14亿中国人民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对于防范、制止和惩治香港特别行政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维护香港市民合法权利和自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四、湖北代表团活动情况
湖北代表团110名代表出席会议,应勇同志为代表团团长,王晓东、王玲、黄楚平、王立山、王忠林、周洪宇同志为副团长。
会议期间,黄坤明、张春贤、郝明金等领导同志参加了湖北代表团审议。黄坤明同志说,湖北人民、武汉人民用坚强、坚韧、坚守,用奋斗、奋进、奋起,在民族历史上树起了一座不朽的精神丰碑,向全国人民、向全世界展现了英雄的气概、诠释了英雄的涵义。这次全国“两会”标志着我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新的征程上,我们要一起讲好英雄的故事,一起弘扬英雄的精神,一起创造英雄的未来,加大力度宣传报道湖北,为湖北人民拼搏向上共创美好生活加油鼓劲。
在代表团临时党支部和团长应勇同志的带领下,湖北代表团出席会议的110名代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政治热情,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遵守大会疫情防控闭环管理要求和会风会纪要求,圆满实现了省委提出的“多出彩、不出事”的目标。湖北团各位代表聚焦疫后重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实体经济扶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等,积极建言献策,提出12件
议案、399件建议,通过“代表通道”、视频连线、新闻发布等
多种方式,讲好湖北抗疫故事,展示了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环境状况和
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0年6月23日在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朱功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请予审议。
一、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江岸区中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有所减少;水环境质量总体平稳略有波动,声环境质量同比好转,土壤污染防治有序推进。
(一)空气环境质量。2019年,江岸区汉口花桥测点优良天数234天,优良率65.7%,同比下降6.6%;汉口江滩测点优良天数248天,优良率70.7%,同比下降6.1%;轻度污染天数98天,较2018年增加10天,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天数分别为13天、2天,同比分别减少5天、3天;PM10年均浓度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5%;PM2.5年均浓度43.5微克/立方米,与2018年持平;NO2年均浓度45微克/立方米,与2018年持平;O3超标天数47天,同比增加24天。
(二)水环境质量。2019年,塔子湖水质稳定达标,水质年均值为Ⅳ类;鲩子湖水质持续改善,水质年均值为Ⅲ类;朱家河口断面水质为Ⅳ类,达标;堤角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为Ⅱ类,达标;长江江岸段考核断面(天兴洲北)水质为Ⅱ类,达标,但污染指数高于上游武汉关断面。滠水入江口断面水质Ⅳ类,黄孝河岱山闸水质为劣Ⅴ,均不达标。
(三)声环境质量。2019年,全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5.5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与2018年相比,平均等效声级下降1.5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1分贝,达到Ⅱ类区标准,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与2018年相比,平均值下降0.6分贝;解放公园是武汉市20个功能区声环境噪声监测点之一,达到Ⅱ类(混合区)标准,达标率100%。
(四)土壤环境状况。2019年,全区土壤环境状况整体平稳。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完成率75%,武汉冶炼厂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稳步推进。
二、环境保护目标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江岸区扎实推进市下达的“改善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治理、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四项绩效目标,圆满完成军运会环境质量保障任务。其中,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土壤污染治理单项考核位于中心城区第一,改善空气质量考核位于中心城区第三。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连续三年荣获省、市两级生态环境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优化顶层设计
1.精心部署,统筹谋划。2019年,区生态环境分局先后向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汇报生态环境工作10余次,印发了《2019年江岸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路线图》及《2019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60条重点任务清单》,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系统谋划。
2.完善机制,强化调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临攻坚一线,调研督办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扬尘污染防控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对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等“五办”进行整合,认真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调度、军运会环境质量提升周调度、重污染天气和饮用水水源地专题调度等工作,修订完善中央环保督察、水、大气等绩效目标年度考核细则及计分办法,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二)保持政治定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1.建立完善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制。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建立完善了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化季调度、攻坚阶段月调度和备案、公示等工作机制。
2.序时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至2019年底,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区的65件信访交办件,区级层面已整改办结,41个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36个,销号公示36个,还有5个问题正按上级要求序时推进。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41件信访交办件,区级层面已整改办结,并按要求巩固提升;22个反馈问题按照节点已整改完成8个,并规范要求完成备案公示销号,还有14个正按省、市要求序时推进。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受理交办的27件信访件,区级层面已整改办结。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长江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的20条意见,照单全收,已整改、备案公示销号8个,还有12个正按省、市要求序时推进。
(三)强化治污严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持续开展“蓝天行动”。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各街道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按时完成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治理等任务。区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大队、城管执法局加强机动车尾气防治,扎实开展机动车路检(抽检)、非道移动机械污染、“双超”“抛洒滴漏”等专项整治行动。区建设局强化智慧管理理念,严格工地扬尘污染防控,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辖区工地扬尘治理公示牌覆盖率达100%。区生态环境分局、教育局积极推进空气质量监测网格化建设,建成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点位29个。区生态环境分局、城管执法局强化社会生活污染源治理,加大汽修企业露天喷涂监管执法。军运会期间,全区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对69家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全面排查,25家涉气工业企业实施秋冬季污染管控“一企一策”,全力做好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2.着力推进“碧水行动”。深入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鲩子湖、塔子湖排口排查整治“清零行动”。各街道积极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水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塔子湖街道成立河湖志愿服务队,在黄孝河设置“百米一哨”,组织辖区志愿者和民间力量广泛开展水环境保护。区水务和湖泊局严格落实“三河三湖”水环境治理要求,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建成黄孝河分散处理设施并满负荷运行,加快推进混错接点改造和排水管网建设,全区8条明渠现均已完成控源截污、底泥疏浚等主体措施,黑臭明显消除,明渠公众满意度高于90%。区生态环境分局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先后完成一级、二级保护区隔离栅栏、警示牌、界碑等设施建设,修订完善《堤角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险评估方案》《堤角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督促企业编制、落实环境应急预案。丹水池街道组织街道、社区、民间三级河湖长定期开展巡查,大力整治保护区内垂钓、游玩、种植等环境安全隐患。
4.共抓长江大保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审议、调研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垃圾分类、长江岸线整治亮化等工作,成立江岸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指挥部和十三个专项战役指挥部,出台13个实施江岸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细化工作方案。区发改局牵头制定《江岸区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2019年任务清单》,制发江岸区加快绿色产业发展等8个江岸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专项工作方案,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具体化、责任化、工程化、项目化。区科经、水务、城管等部门大力实施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城区黑臭水体整治等专项战役,各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组织各责任单位,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为警钟,全面清理问题清单,按要求清零销号;紧盯中央领导提出的群众反映强烈、顶风作案等问题,全面开展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问题排查,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四)坚持守土有责,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1.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环境监管,广泛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强化《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运用,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件,处罚金额11.46万元,查封扣押1件。
2.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严格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规范化管理检查,完成省级系统注册申报112家,对26家产废单位开展规范化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19年全部达标。
3.强化辐射安全管理。对辖区3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定期开展巡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辖区辐射安全许可证办证率和到期续办率100%。辖区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4.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区城管执法局在全区647个居民小区、7280个公共机构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1个社区及1个街道实现整体覆盖,累计收运可回收物11861.63余吨、湿垃圾近10070.75吨,试行“定时定点收运”模式,探索推进玻璃、木材等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
5.狠抓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对塔子湖、鲩子湖、长江江岸段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提供技术支撑和预警信息。圆满完成河流断面、湖泊、排污口、降尘降水、环境空气、环境噪声等网络性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
6.广泛开展环境宣传。区生态环境、教育、建设等部门和各街道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时机,采取“五进”方式,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2019年,我区1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市级绿色学校、1个市级中小学环境教育基地、1个国际生态学校完成创建申报;一元路小学、后湖街办事处等单位获评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张凡、罗磊2名个人荣获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个人称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率不断提升。
7.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充分听取采纳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如期整改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意见。2019年11月,配合区人大开展全区土壤污染防治专题调研,主动接受监督,加快推进疑似污染地块现状调查和污染地块治理修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形势严峻。2019年,花桥和江滩国测点优良率分别为65.7%和70.7%,较2018年同比下降6.6%和6.1%,全区PM10年均浓度有所上升,O3超标天数持续增加。挥发性有机物、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防治等工作还需加强。
三是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污水处理厂等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环境风险依然存在,环境类群体性事件防控不容忽视。医疗废物安全转运处置体系有待完善,辖区医疗机构还存在医废暂存能力不足、医疗废物转运和处置力量薄弱等问题,医废应急处置能力急需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确保“十三五”规划目标全面完成并精心谋划“十四五”篇章,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各项决策部署,紧盯目标,保持定力,精准施策,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武汉保卫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武汉保卫战。强化医疗废物源头管理,确保疫情医疗废物安全转运处置。严格监管执法,加强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消毒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做好重点复工复产项目的环评审批服务。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增强企业自觉守法意识,激发企业自觉守法动力。
二是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协调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配合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快推进净土保卫战,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将治污攻坚向深度推进、向广度拓展,实实在在、彻彻底底地解决一批突出环境污染问题。
四是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正风反腐工作,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环保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管理,努力建设一支环境保护铁军,守护好生态文明的绿色长城。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
工作情况的报告
江岸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陈超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人大依法监督下,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盯“一无一降”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防范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社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全区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有效维护了社会平安和谐稳定,为加快推进创新活力城区、幸福美丽江岸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全区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般事故29起(死亡18人),同比下降42%(下降33.3%)。从发生行业统计,道路交通事故16起,死亡16人(属于生产经营类的事故7起7人);工商贸责任事故2起,死亡2人;生产经营类的火灾事故11起,无伤亡。全区总体安全生产防控效果较好,实现了“一无一降”的工作目标。
2020年以来,我们一手抓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安全保障工作落实,一手抓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和复校复学的安全措施监管落实,做到慎终如始。社区隔离守控、方舱建设与运维保障、康复驿站平稳运行,确保“防疫不出事,安全不添乱”,为全区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决定性成果付出了艰辛努力,为取得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1—5月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4人(属于生产经营类事故2起,死亡2人),一般火灾事故42起(属于生产经营类2起),其他监管领域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
(二)主要工作与做法
2.细化工作部署,安全谋划在先。根据不同时段、不同季节可能产生的风险隐患问题,预警在前、部署在先、协调推进。一是主动作为,确保重大活动安全有序,及时发送提示告知、警示督办函件,仅“迎大庆、保军运”期间点对点发送各类函件173份,在OA网上发布预警信息40余次。二是可能遇有风险情形,及时发布“极端天气”“端午节和夏季高温期间”“国庆节”等提醒提示信息,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研究部署落实,防范化解风险,严控责任事故。三是启动风险隐患防控薄弱区域的重点整治工作,对小作坊小微企业、“十小场所”、文保(物)场所、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确保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3.紧盯问题导向,突出社会治理。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逐类整改、以点带面、形成长效”工作原则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落实。一是各专委会牵头单位针对本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环节、影响危害大的隐患类别,立足“排查一类、整改一片,完善一类、安全一片”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履行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齐抓共管推进顺利。二是执行风险隐患排查周报制度,每月区政府常务会点名通报,区政府督查室挂牌督办,有效防范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三是实行风险隐患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区安委办和26个专委会从14大行业领域梳理形成17类重点监管点位的本底资料,照单整改的工作效果明显。四是特殊时段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督导,“迎大庆、保军运”期间成立7个督查组,直接公告预警级别和限时整改要求。
4.健全工作机制,融合创新发展。以安全生产监管服务理念创新为工作动力,注重机制创新。一是强化“谁主管谁负责”责任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作用增效明显;二是全面推行“街道吹号、部门报到、安办协调、分级督办”机制,强化街道办事处的指挥调度和考核评价,体现“民呼我应”社会治理效果;区安委办协调督办有力,体现“牵头抓总”作用;政府督查室、区委督查室、区纪委监委督查执纪持续进行,体现“事要解决”作用。三是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源头管控”工作理念,完善“社区网格、社区组织、社区企业、社区居民”的“四社协同”防控机制。
5.开展宣传培训,强化警示教育。运用多种方法途径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讲安全科学发展理念,普及日常安全应急知识,培训涉险遇险防范技能。一是承办省市减灾委员会、省市应急管理厅局交办的“5.12”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集中宣传5次,发放防灾减灾宣传手册(折页)1.5万份,家庭应急包500个,参与群众近2万人;排查整治生命通道17处。二是在岱家山科创城组织开展第18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风险辨识、防护保护等安全方面的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危化品、特种设备、城建工程、燃气设施设备等应急处置演练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教育培训,80余家企业负责人参加,提升企业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安全意识、风险辨识和防范能力。四是搭建交流互动工作平台,工作群推送知识辅导材料,每周至少编辑上传一期工作信息,推动工作交流借鉴。五是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汲取教训,通报江苏常州市重大交通事故、河南三门峡义马市气化厂发生爆炸事故、江夏区“9·23”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泉州“3.7”坍塌事故,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落实。
6.服从抗疫大局,服务安全保障。在76天封城抗疫和常态化防控期间,围绕方舱医院运行、下沉社区卡点封控值守、集中隔离点守护和外地医疗队入驻酒店保障等多个工作环节开展安全保障工作。一是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场所点位的事故防范,以泉州市“3.7”欣佳酒店房屋坍塌事故为警示,开展既有房屋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二是疫情防控前期,代行区级应急物资(捐赠)接收、登记、存放职责,分发工作迅速、准确、无误。三是组建医疗防疫物资应急抢运工作队,冒着被感染的风险,在隔离点、医院、街道(社区)穿行,承担了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职责。四是建设江岸方舱医院,值守多处康复驿站和隔离点,涌现“江城守夜王”保障团队,被中央、省市的多家媒体报道。五是以基层为“前线”和“主战场”,建立应急管理局领导联系街道工作制度,主动探索党组织领导“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真心实意帮基层显“倾心”,扎扎实实打基础盘“存货”,手把手地定制度立“规矩”,齐心协力保安全重“运维”,目的是在基层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力争取得新突破。
二、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应急管理职能转变后规范化建设还存在短板
区委编办“三定”文件明确:局机关行政编制18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按照《省编委关于加强市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的意见》(鄂编文〔2017〕42号)规定,区级政府应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职能,充实执法人员力量,使其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需要相适应,区级执法人员编制应不少于12人,目前仅5个编制,执法力量明显不足。
(二)严格执法、主动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的动力不足
对“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要求的认识不深刻,制度机制建设不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也是制度经济,更是公共安全的管理与服务经济,市场主体的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责任,还停留在口中、文件里,对无事故违法违规处罚还没有破题;融入“放管服”改革,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的市场安全监管不主动,制度化执行机制没有进行,或者停留在表面。
(三)专委会成员单位依法依规监管作用发挥欠缺
机构改革后,部分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履职不够主动,有的单位还存在相互推诿、不愿担当的现象,与“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有差距。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监管存在点多面广专业强、较真碰硬措施少、指导协调效果弱等现实问题,综合监管作用发挥还有待强化。
(四)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建设制度不全、机制不灵
街道履行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存在人少事杂、疲于应付的窘境,监管服务力量变动频繁,短时期、临时性的工作观念或多或少存在;安全生产的业务工作得不到指导和帮助,也是现实普遍存在的状况;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工作制度不全,开展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协调不畅。
三、下一步工作的思考和安排
(一)指导思想铸魂,强化政治站位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摆在最重要位置,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织牢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压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控亡人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二)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全域履职
开展“2020监管方式创新年”活动,调动各专委会积极依法行政的动能,查处一批无事故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主动消除事故风险隐患的震慑作用。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抓牢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责任链条不放松。向科技要应急管理生产力,以推进省厅、市局《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任务书》落实为契机,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加强监管,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建立和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全要素、全过程监管制度,落实街道属地管理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三)盯紧问题整治,强化整治效果
坚持安全生产“一无一降”年度目标不变、任务不减,对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1+6”实施方案,突显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和危险废物等6个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效果,不带风险迎接建党100周年,不留隐患组织开展庆祝活动,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要求。
(四)狠抓基层基础,强化执法能力
法治政府建设、管理机制创新、服务市场主体、严格依法办事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给出的命题,坚决革除工作中存在“管不管理看压力,服务质量靠心情,执不执法听表态”的松、软、散现象,聚焦基层基础建设薄弱环节和监管执法偏软问题,建立职能部门对接帮助街道(社区)工作机制,完善区域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执法)部门参与协商工作机制,健全《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分层分级“入库”、“销号”动态监管机制,共同探索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与方法,打造江岸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高素质铁军队伍。
(五)考核导向清晰,强化责任追究
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目标为导向,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一是坚持每月通报、挂牌限时督办制度,加大日常考核的力度和频度;二是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双向”考核制度,各专委会(办)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的考核,同时赋予街道考核齐抓共管的评价分值;三是常态化考核安全生产“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宣传教育工作;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应急值守、专项应急预案修订报备工作,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五是对凡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者当年内连续发生亡人(群伤)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理顺行政区划中“插花地带”工作情况的报告
江岸区民政局局长陈海军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作理顺行政区划中“插花地带”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当前“插花地带”现状
2017年为解决全区“插花地带”权属管理职责不明,社会公共服务管理缺失的问题,4月23日区民政局报请“江岸区人民政府2017年第12次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2018年结合社区换届推进“撤村建居”工作,根据街道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困扰和提出的意见,先后于3月14日报请“江岸区人民政府2018年第8次政府常务会议”议定,3月23日区委十二届第70次常委会和3月27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同意后湖街道永红村、二七村、连城村、丹水池村、三金潭村、新益村、新湖村、淌湖村、岱山村和塔子湖街道黄浦村等村民委员会的“撤村建居”工作。各行政村所辖地域与邻近街道形成“插花”现象的,按现行街道区域划分,就近编入邻近街道所辖社区管理。
后湖街道永红村、二七村、连城村、丹水池村和塔子湖街道黄浦村撤销后,开展了就近编入邻近街道所辖社区工作,后湖街道三金潭村、淌湖村、岱山村撤村后新组建了三金潭社区、淌湖社区、岱家山社区。新湖村撤村后就近编入后湖街道十大家社区、新荣社区和丹水池街道新马社区,新益村撤村后就近编入三金潭社区。2017年、2018年调整解决了部分问题,但是还存在“插花”现象。
目前,全区共有6个街道和百步亭花园社区涉及“插花地”,分别是花桥街道、二七街道、新村街道、丹水池街道、后湖街道、塔子湖街道和百步亭花园社区。依照省、市下发的有关行政区划文件和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对上述街道行政区划范围予以明确。
(一)花桥街道行政区划范围
东起黄浦大街与二七街道相望(黄浦社区北苑与预警学院相接),南沿建设大道与劳动街道毗邻,西至三眼桥路与江汉区唐家墩街道接壤,北靠京广铁路与塔子湖街道交界。
(二)二七街道行政区划范围
东起长江与武昌区隔江相望,南沿黄浦大街与永清街道、劳动街道、花桥街道毗邻,西至赵家条与花桥街道接壤,北靠二七路与新村街道交界。
(三)新村街道行政区划范围
东起长江与武昌区、青山区隔江相望,南沿二七路与二七街道毗邻,西至京广铁路北线与后湖街道接壤,北靠京广铁路北线与丹水池街道交界。
(四)丹水池街道行政区划范围
东起长江与青山区隔江相望,南沿京广铁路北线与新村街道毗邻,西至解放大道与百步亭花园社区接壤,北靠堤边路与谌家矶街道交界。
(五)后湖街道行政区划范围
东起汉黄路与谌家矶街道、丹水池街道相望,南沿京广铁路北线与新村街道毗邻,西至金桥大道与塔子湖街道接壤,北靠三环线与黄陂区交界。
(六)塔子湖街道行政区划范围
东起金桥大道与后湖街道相望,南沿京广铁路线与花桥街道毗邻,西至汉兴街道与江汉区接壤,北靠金银潭大道与东西湖区交界。
(七)百步亭花园社区行政区划范围
东起百步亭路与丹水池街道、后湖街道相望,南沿解放大道与丹水池街道毗邻,西至怡和路、百步亭花园路与后湖街道接壤,北靠景秀街与后湖街道交界(在此区域内由百步亭集团开发管理的小区)。
三、理顺“插花地带”管理工作的原则
(二)就近编入、属地管理原则。“插花地带”区域原则上就近编入所在地社区,实行属地街道管理。涉及党建、“三资”管理、经济统计、公共服务管理(网格管理)、城市管理、治安、应急、市场监管、卫健等工作交由属地街道负责。
四、明确“插花地带”管理街道的建议
(一)未落实就近编入情况及建议
1.花桥街道黄浦社区北苑
黄浦社区涉及的“插花”范围:位于二七街道预警学院社区和联合社区中间,面积约3万平方米,由13栋房屋和1栋办公大厦(丝宝大厦)组成,共有792户居民。该区域的社区公共服务、综合治理由花桥街道负责,城市管理由二七街道负责。
2.二七街道上滑社区
上滑社区涉及的“插花”范围:位于工农兵路26号及古德寺周边区域,约3600平方米,现已拆迁,无人居住。该区域的社区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综合治理由二七街道负责。
3.二七街道联合社区
联合社区涉及的“插花”范围:位于联合社区西南方向,西邻发展大道,南邻空军预警学院,总面积约1.5万平方米,住户165户。该区域的社区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综合治理由二七街道负责。后湖街道对中胜菜场进行管理。
4.二七街道韦桑社区
韦桑社区涉及的“插花”范围:位于韦家桑园1-336号,目前该区域大部分已拆迁为空地,原属于后湖街道二七村和永红村管辖,总面积约25万平方米,245户居民。该区域的社区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综合治理由二七街道负责。
5.二七街道新建社区
新建社区涉及的“插花”范围:零星分布在解放大道、拥军路、古德寺路沿线范围内,原属于后湖街道永红村管辖,建筑面积约26272平方米,76户居民,现已拆迁。该区域的社区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综合治理由二七街道负责。
6.二七街道罗家庄社区
罗家庄社区涉及的“插花”范围:零星分布在建设大道、韦桑路沿线,原属于塔子湖街道黄浦村和后湖街道永红村管辖,占地面积约1565平方米,26户居民。该区域的社区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综合治理由二七街道负责。
7.二七街道预警学院后湖家属区
预警学院社区涉及的“插花”范围:位于后湖新江岸五村172号,系空军预警学院经济适用房,共有房屋9栋,住户620户,常住人口近2000人,编为预警学院社区第四网格,该区域的社区公共服务、网格工作由二七街道负责。
8.湖北省军区武汉第一离职干部休养所
湖北省军区武汉第一离职干部休养所“插花”范围:位于后湖新江岸五村277号,包含火箭军和空军休养所,现有住房51栋,住户118户,常住人口210人。二七街道预警学院社区和火箭军社区共同提供社区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由后湖街道负责。
9.丹水池街道岱山社区
岱山社区涉及的“插花”范围:原岱山村村民、十大家村民在此修建的私房与岱山34号油毡宿舍、汉黄路29号、十大家870号交警宿舍混杂在一起。为了加强该区域原村民的公共服务与管理,后湖街道组建成立岱家山社区,户籍由后湖街道派出所管理。
建议:该区域行政区划暂时维持现状,属后湖街道城中村改造区域内的人和事,由后湖街道和“撤村建居”后组建的十大家社区和岱家山社区负责管理,其他区域由丹水池街道负责管理。待“城中村”改造完毕,结合道路建设规划,再对街道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10.后湖街道连城工业园
连城工业园涉及的“插花”范围:连城实业公司(原连城村)部分工业园、建设新兴工贸公司(原黑泥湖村)部分工业园以及中原电器厂房区域。该区域大部分已拆迁,军运会期间暂由新村街道对市容环境进行整治,其他工作由后湖街道进行管理。
11.后湖街道十大家社区
十大家社区涉及的“插花”范围:位于兴业路以南,百步亭路以西的丹水嘉苑小区。小区规划836户,已经入住400余户,该小区社区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综合治理由后湖街道负责,居民户籍由丹水池街道派出所负责。
建议:就近编入邻近社区,整体移交丹水池街道。
12.塔子湖街道花桥社区
花桥社区涉及的“插花”范围:位于花桥街道长惠社区和九万方社区区域内。该社区所辖范围的社区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及网格员的日常管理由花桥街道负责。社区的党建工作和网格员的人事关系由塔子湖街道负责。
建议:鉴于花桥社区管辖区域在花桥街道辖区内,建议将塔子湖街道花桥社区整体移交花桥街道。
13.塔子湖街道红桥社区
红桥社区涉及的“插花”范围:位于花桥街道田园社区区域内,部分黄浦村股民居住在该区域。该社区所辖范围的社区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综合治理由花桥街道负责。社区的党建工作、网格工作由塔子湖街道负责。
建议:鉴于“城中村”改造一直都是花桥街道负责,建议将塔子湖街道红桥村社区整体移交花桥街道。
(二)未明确行政管辖范围情况及建议
百步亭游园位于解放大道、百步亭花园路、京广铁路线交汇处,2006年1月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园林局建成。建成以来一直未明确行政区划管辖主体。该区域的社会治安由丹水池街道派出所进行管理,园林绿化是由区园林部门进行管理,毁绿执法由区城管绿化执法队直管。
建议:明确丹水池街道为行政区划管辖主体。
(三)职能部门权属不一致的情况及建议
后湖街道建设新村社区连城家园小区,新村街道派出所对该小区实施治安管辖权,后湖街道对该小区行使行政管辖权。连城家园小区的行政管辖权与治安管辖权不一致,给社区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理顺行政区划中“插花地带”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决定
(2020年6月23日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
批准调整江岸区2020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议案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江岸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和项目建设客观条件变化,经研究,拟调整江岸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此次调整涉及政府投资项目59项,调增2020年度计划投资234173万元(调减区级资金34993万元,调增市以上资金1765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42425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220094万元,调增其他资金4882万元),另有7个征收项目增补进2020年度旧城改造房屋征收项目计划。调整计划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根据《监督法》、《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提请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江岸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予以审议。审议时,委托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拥志同志到会做说明。
江岸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9日
关于调整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的报告
——2020年6月23日在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江岸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拥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江岸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中期调整基本原则
从严审查项目。新增项目须为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及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的教育、医疗、养老、老旧小区改造、
托育及基础设施项目。
明确进度要求。优先选择急需资金支持,已立项、开工的在建项目。新增成熟度高的前期项目须在三季度前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情况
本次共调整政府投资项目59项,其中社会事业类项目53项,城建类项目6项。调增2020年度计划投资234173万元(调减区级资金34993万元,调增市以上资金1765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42425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220094万元,调增其他资金4882万元,见附件1)。
本次调整的项目含新增项目18项,调整项目40项,取消项目1项。其中:
区教育局新增项目8个,总投资88126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9505万元;调整项目9个,调增总投资1573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18008万元。
区卫健局新增项目2个,总投资14205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14205万元;调整项目8个,调增总投资400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13527万元;取消项目1个,调减2020年度计划投资2843万元。
区公安分局新增项目1个,总投资340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340万元;调整项目4个,调增总投资2584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8760万元。
江岸建投公司新增项目2个,总投资482840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104000万元;调整项目8个,调增总投资84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4464万元。
(一)社会事业类项目
本次调整涉及社会事业类项目53项,调增2020年度计划投资43943万元(调减区级财政资金29560万元,调增市以上资金1765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30762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36094万元,调增其他资金4882万元)。
1.新增项目13项。总投资108280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29300万元(区级财政资金921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340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25054万元,其他资金2985万元)。
(1)江岸区新春村规划高中新建工程。估算总投资29571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1405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1100万元,其他资金305万元)。
(2)武汉市实验学校体育运动场及看台改造工程。估算总投资7549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188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150万元,其他资金38万元)。
(3)武汉市第二中学体育运动场及地下停车场工程。估算总投资28550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2509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2000万元,其他资金509万元)。
(4)武汉市财贸学校体育运动场及地下停车场工程。估算总投资17756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703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550万元,其他资金153万元)。
(5)江岸区幸福村H3地块配套幼儿园开办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282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1282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1008万元,其他资金274万元)。
(6)江岸区佰昌公馆(B区)配套幼儿园开办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282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1282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1008万元,其他资金274万元)。
(7)江岸区塔子湖村H4地块配套幼儿园开办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282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1282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1008万元,其他资金274万元)。
(8)江岸区新春村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套幼儿园开办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854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854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666万元,其他资金188万元)。
(9)江岸区公安分局电力增容工程。估算总投资340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340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
(10)江岸区协同办公系统及设备更新项目。估算总投资839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480万元(区级财政资金)。
(11)武汉市第八医院南院区及本部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4770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4770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3800万元,其他资金970万元)。
(12)劳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估算总投资12000万元,2020年计划投资12000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
(13)塔子湖东路29号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2205万元,2020年计划投资2205万元(区级财政资金441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1764万元)。
2.调整项目39项。调增总投资4641万元,调增2020年度计划投资17486万元(调减区级财政资金29912万元,调增市以上资金1765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30422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13314万元,调增其他资金1897万元)。
(14)武汉市汉铁高级中学二期综合楼建设项目。调增2020年度计划投资7506万元(调减区级财政资金462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462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6000万元,调增其他资金1506万元)。
(15)武汉市财贸学校扩建实训综合楼。调增2020年度计划投资502万元(调减区级财政资金300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300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400万元,调增其他资金102万元)。
(16)江岸区国际百纳配建幼儿园开办建设项目。调增2020年度计划投资551万元(市以上财政资金64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460万元,其他资金27万元)。
(17)江岸区中央华城公租房配建幼儿园开办建设项目。调增2020年度计划投资460万元(市以上财政资金59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395万元,其他资金6万元)。
(18)江岸区汉口城市广场七期配建幼儿园开办建设项目。调增2020年度计划投资513万元(市以上财政资金57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433万元,其他资金23万元)。
(19)江岸区汇悦天地二期配建幼儿园开办建设项目。调增2020年度计划投资568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465万元,其他资金103万元)。
(20)江岸区金桥庭院配建幼儿园开办建设项目。调增2020年度计划投资568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466万元,其他资金102万元)。
(21)江岸区二七里配建幼儿园开办建设项目。调增2020年度计划投资568万元(区级财政资金100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466万元,其他资金2万元)。
(22)江岸区石桥H3配建幼儿园开办建设项目。调增2020年度计划投资122万元(调减区级财政资金100万元,调增市以上资金85万元,调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7万元)。
(23)江岸区融创澜岸配建幼儿园开办建设项目。调增2020年度计划投资314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288万元,其他资金26万元)。
(24)江岸区体育特色学校多功能音乐厅装饰装修工程。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376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376万元)。
(25)江岸区银泰御华园规划小学新建项目。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500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500万元)。
(26)江岸区幸福村规划小学新建工程。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462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462万元)。
(27)江岸区堤角小学教学综合楼改扩建工程。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300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300万元)。
(28)武汉市新春村规划初中新建工程。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300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300万元)。
(29)江岸区新春村规划小学新建项目。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300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300万元)。
(30)江岸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品质提升工程。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7000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7000万元)。
(31)江岸区交通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调增2020年度计划投资2600万元(调减区级财政资金500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3100万元)。
(32)武汉市江岸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调减2020年度投资计划340万元(调减区级财政资金3000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2660万元)。
(33)平安智慧小区。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1500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1500万元)。
(34)武汉市江岸区41个老旧小区电气线路改造。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1500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1500万元)。
(35)塔子湖街石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1692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1692万元)。
(36)铁三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810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810万元)。
(37)塔子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养中心项目。该项目原为二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部)提档升级项目,因建设地点发生变化而变更为本项目。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162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162万元)。
(38)谌家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公共卫生科)。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306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306万元)。
(39)谌家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医疗部)。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342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342万元)。
(40)台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建设项目。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342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342万元)。
(41)公共卫生业务用房办公、医疗设备购置。调增2020年度计划投资3400万元(调减区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调增市以上资金1500万元,调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2900万元)。
(42)公共卫生业务用房项目。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3804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3804万元)。
(43)六栋老旧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配置、更换、维修工程。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1308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1308万元)。
(44)新丽大厦老旧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配置的更换及维修工程。调增2020年度计划投资54万元(调减区级财政资金54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108万元)。
(45)宝福阁消防设施配置的更换及维修工程。调增2020年度计划投资100万元(调减区级财政资金360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460万元)。
(46)区职工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装修改造。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400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400万元)。
(47)长湖地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500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500万元)。
(48)塔子湖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200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200万元)。
(49)幸福垸消防站。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100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100万元)。
(50)武汉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江岸区延伸项目。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203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203万元)。
(51)行政审批档案用房建设项目。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390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390万元)。
(52)江岸区城市视频监控三类点后续更新及运维项目。2020年度计划投资不变(调减区级财政资金1439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1439万元)。
3.取消项目1项。调减总投资2843万元,调减2020年度计划投资2843万元(区级财政资金569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2274万元)
(53)台北街桃源里婴幼儿照护机构建设项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选址尚未确定,2020年暂不实施该项目。调减2020年度计划投资2843万元(区级财政资金56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274万元)。
(二)城建类项目
本次调整共涉及城建类项目6项。调增2020年度计划投资190230万元(调减区级财政资金5433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11663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184000万元)。具体情况为:
1.新增项目5项。调增总投资958058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196716万元(区级财政资金1500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11216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184000万元)。
(54)江岸区核心片区老旧小区功能提升改造工程。2020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市政道路、老旧小区内部配套改造、老旧小区智慧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新增停车位、老旧小区新增充电桩、二次供水和排水设施建设及维护、园林绿化、新建公共停车楼、其他前期及收尾项目。估算总投资466024万元,2020年计划投资100000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
(56)市列区用区还一般性债券项目。2020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青芷路、江岸区明渠水体提质工程(一期)、建设渠(幸福二路明渠—黄孝河明渠)综合整治工程、黄孝河明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四季港明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塔子湖水质提升工程、江岸区重要道路主干排水设施疏浚、江岸区明渠控源截污工程(一期)、现状分流区深度截污工程(一期)等9项工程。估算总投资46717万元,2020年计划投资11216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
(57)怡和路停车楼项目。估算总投资16816万元,2020年计划投资4000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
(58)江岸区域垃圾处理生态环保项目。估算总投资80000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30000万元(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
2.调整项目1项。调减总投资4986万元,调减2020年度计划投资4986万元(调减区级财政资金5433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447万元)。
(59)原城建计划资金安排项目。调减2020年度计划投资4986万元(调减区级财政资金5433万元,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447万元)。
三、新增旧城改造房屋征收项目计划情况
为落实市区工作要求,大力推动我区“三旧改造”和城市改造更新工作,全面完成我区2020年城市改造更新和房屋征收工作目标。拟将红桥村三眼桥片等7个征收项目(见附件2)增补进江岸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本次增补7个旧城改造征收项目合计土地面积502.8亩,征收户数6816户,征收面积601187平方米,项目的具体数据以规划核定为准。
(一)红桥村三眼桥片项目位于花桥街,总占地面积约30960平方米(约46.42亩),房屋总建筑面积约87500平方米,总户数约903户。
(二)西马片项目位于西马街,总占地面积约98000平方米(约146.93亩),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34300平方米,总户数约3030户。项目由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
(三)一元路片项目位于一元街、四唯街,总占地面积约106000平方米(约158.92亩),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50587.09平方米,总户数约1964户。项目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
(四)红桥村集团工业园项目位于谌家矶街,总占地面积约60386.6平方米(约90.53亩),房屋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总户数为1户。项目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武汉长江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储备。
(五)育美高中扩大片项目位于二七街,总占地面积约3886.6平方米(约5.83亩),房屋征收总面积约8400平方米,总户数约84户。项目由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
(六)12号轨道线控制线外地块13项目位于后湖街,总占地面积约33666.6平方米(约50.47亩),房屋总建筑面积约73800平方米,总户数约738户。项目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武汉地铁集团)储备。
(七)惠济二路仪表厂扩大地块项目位于花桥街,总占地面积约2466.6平方米(约3.7亩),房屋总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总户数约96户。项目由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
附件:1.江岸区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表(略)
2.2020年旧城改造新增项目情况一览表(略)
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调整的财政资金安排情况报告
江岸区财政局局长李艳
刚才区发改局向常委会报告了《关于调整江岸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共涉及项目59个(新增项目18个,取消项目1个,调整项目40个),其中:调减财政性资金34,993万元(均为债券资金置换),调增市以上资金1,765万元,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42,425万元,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20,094万元,调减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274万元。以上调整安排,主要是将地方债作为稳定区级经济,缓释区级财政支出压力的重要手段,现将具体财政保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资金保障情况
此次调整调减财政性资金34,993万元,调整后2020年安排财政性资金32,957万元,保障项目18个。
二、一般债券资金保障情况
此次调整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一般债券资金42,425万元,共涉及33个项目,主要是使用债券资金置换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国民经济计划项目。其中:已发债资金27,000万元,拟发债资金15,425万元。
三、专项债券资金保障情况
此次调整调增“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220,094万元,涉及26个项目;调减“市列区用区还”专项债券资金2,274万元,涉及1个项目。其中:已发债资金167,000万元,拟发债资金55,368万元。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调整2020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定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拥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江岸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调整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20年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报告
江岸区商务局局长张乃平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决战决胜之后展示武汉英雄城市、江岸首善之区担当作为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招商引资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一、招商引资目标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在区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全区各街道、各单位的密切协作和共同努力下,区商务局立足全区商务工作实际,坚持“恢复为先、平稳过渡、攻坚克难、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行业疫情防控和招商引资工作,在逆境中求突破、在危机中育新机,努力推动招商引资同比尽快实现由负转正,搏杀二季度,有序推进上半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落实。
1—5月份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98.5亿元,达全年目标的28.98%(注:全年目标总额为685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完成1.6042亿美元,达全年目标的22.66%(注:全年目标总额为7.08亿美元)。
二、主要做法
(一)强练内功蓄力储能。一是研究新招引项目方向。主动进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全区产业链精准招商研究,查找短板弱项,明确方向定位,推进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二是深挖在手招引项目资源。全面梳理在谈项目信息,精准确定招商路径图和项目清单,推动项目早签约、早落地。三是探索招商工作新机制。通过创新拓展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充分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运用多种手段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二)精准发力主动出击。参加“携手央企,共赢未来”等两场市级“云招商”签约活动,与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融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一是产业链招商需要再优化。配套产业的招商、总部型企业(项目)的上中下游及关联企业的招商精准度不高、力度不大,供应链、物流链等现代商贸服务业产业引进不足,影响产业的延伸和发展。招商引贸对社零额的重要支撑作用有待加强。近几年招商引资企业2019年实现缴纳税收13.9亿元,占2019年全区160.9亿元总税收的8.6%,招商引税对财政税收的支撑作用有待加强。
二是招商对接政策需要再突破。近年来,我们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推行“N+1”政策模式,取得很好的成效。但在各兄弟城区比资源、拼政策的激烈竞争下,招引优质企业项目过程中,实施“一事一议”还面临个性化政策力度不足、吸引力不够的问题。
四、下步工作措施
按照区委马泽江书记在全区主动作为快干实干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动员大会、以及全区街道经济工作暨招商引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丰富创新思路,拓宽招引领域,夯实招商基础,以争促保,在规模总量上求突破、项目质量上求提升、企业贡献上求成效,进一步按下招商引资的“快进键”,跑出招商引资的“加速度”,搏杀二季度、冲刺三季度、决战四季度。
(一)聚焦产业,拓展招商新内容。立足招大引强、招新引特、招商引贸、招商引税、招商引金等“五招五引”工程,瞄准“大而强”项目、“新而特”产业、“小而美”企业,着力推进强链、补链、延链、建链。
围绕“强链”,壮大优势产业集群发展。持续加大“4+1”产业招大引强力度,重点引进战略型、支撑型、效益型重大项目。继续引进金融保险类、商务商贸类、创新科技类、文化创意类龙头企业,积极促进总部经济型项目落地。抢抓长江新城战略规划机遇与地缘优势、政治优势,加强“江岸+总部、长江新城+产业园”一体化谋划与推进。紧盯国内外500强、央企、行业龙头及知名民企,招引企业总部和“第二总部”、研发中心(机构)、销售中心落户,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围绕“建链”,推进目标产业加快发展。深化央企对接和资本招引,推进实施一批带动力强、创新作用突出、影响面大的重大产业项目。大力引进工程设计、建筑施工等领域的央企区域总部,加快构建以工程设计为核心的创意设计产业链。把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催生的新商业模式迭代发展机遇,大力引进培育新产业新经济。加快布局5G、数字信息、大健康、区块链、人工智能、生态环保等新经济、新基建产业,重点引进前瞻性强、成长性高、市场爆发力好的价值链高端项目,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围绕“补链”、“延链”,提升产业链条能级。通过围绕补链强基,以特色优势、集群优势、错位优势促进资源要素在江岸集聚,加快聚集产业资源、聚集创新资源。根据产业链核心环节的谋划招商项目,重点招引已落户总部项目上下游企业,以及供应链、物流链等链上知名企业,强化产业链本地供应能力、改善供应质量,补齐产业集聚发展短板。着力引进一批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深挖已入驻央企、国企、民企、外企投资潜力,推进其追加新项目、新投资。
(二)聚焦创新,开启招商新模式。丰富招商层级。运用好“领导力资源”招商,“规划土地资源”招商,“校友资源”招商,以商招商、以企引企,最大限度发挥各方影响力与能动性。灵活招商手段。充分运用远程在线对接、云招商等方式,开展“云推介”、“云签约”、“不见面”沟通,加快推进项目合作。补充招商源力。实质性探索市场化招商机制与精准招商策略,积极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由传统的政府主导模式向委托、中介、资本招商等市场化模式加速转变。借助德勤、仲量联行、戴德梁行等专业咨询机构优势,打通专业招商合作渠道。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与社会专业招商机构和个人合作招商,视引荐落地的项目质量或区域贡献度给予绩点奖励。抢抓招商机遇。主动出击,强化对接,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和央企军企、优势产业行业翘楚来汉布局意愿规划,寻求新机。
关于提请孙汉平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依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和《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经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研究,提请任命:
孙汉平为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姚莉为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
柯焱为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
杨薇为江岸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喻伶进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高小健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革珍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辉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郭磊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大智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飞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一元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阳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车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冯俊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永清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邓军林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劳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国文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花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军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新村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何朝晖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丹水池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严松毅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后湖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孝启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塔子湖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吕卫真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大智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曾多运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一元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纪惠敏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台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精华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劳动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保刚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花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袁丛国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新村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魏大林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后湖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征的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塔子湖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附件:1、孙汉平简历(略)
2、杨薇简历(略)
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0年6月16日
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高小健等
职务任免的议案
江岸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现提请任命:
高小健为江岸区人力资源局局长;
张军为江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陈超为江岸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静瑄为江岸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
李军为江岸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向晋红为江岸区园林局局长;
罗贵庚的江岸区人力资源局局长职务;
赵君的江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汪银芳的江岸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樊莉的江岸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姚莉的江岸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孙汉平的江岸区园林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附件:1.高小健简历及主要表现(略)
2.张军简历及主要表现(略)
3.陈超简历及主要表现(略)
4.刘静瑄简历及主要表现(略)
5.李军简历及主要表现(略)
6.向晋红简历及主要表现(略)
2020年5月29日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任免王芹等职务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任命:
王芹为江岸区人民法院永清人民法庭庭长;
张东洋、尹代媛为江岸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毅平江岸区人民法院永清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附:任命人员简历及主要表现(略)
江岸区人民法院院长:陈力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免去王建超职务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提请免去:
王建超的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定海
关于提请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人事任免议案的审议报告
——2020年6月23日在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委主任詹永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和《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等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委于6月12日召开全体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分别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了审议情况。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将人事任免议案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孙汉平同志思想政治素质高,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思路清晰,视野开阔;作风务实,推动工作成效明显,干部群众反映较好;自我要求严格,能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杨薇同志政治素质较好,能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务实,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五年内未参加过法律知识考试的杨薇同志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提请任命的要求。
二、关于区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根据区委组织部人事任免通知(岸组干【2020】20、32号文)和工作需要,区人民政府向本次会议提请任命高小健为区人力资源局局长;张军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陈超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刘静瑄为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李军为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向晋红为区园林局局长。提请免去罗贵庚的区人力资源局局长职务;赵君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汪银芳的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樊莉的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姚莉的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孙汉平的区园林局局长职务。
高小健、张军、陈超等6名拟任职人员政治素质过硬,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认真负责,思路清晰,敢于攻坚克难,工作成效明显;自我要求严格,能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五年内未参加过法律知识考试的张军、陈超、刘静瑄、向晋红等4名拟任职的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均合格,符合提请任命的要求。
三、关于区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王芹、张东洋、尹代媛等3名拟任职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法学理论功底扎实,调研能力较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五年内未参加过法律知识考试的张东洋、尹代媛等2名拟任职的审判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均合格,符合提请任命的要求。
四、关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免职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和个人书面辞职申请,区人民检察院向本次会议提请免去王建超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以上报告连同议案,请予审议。
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
张忠军辞去江岸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请求的决定
(2020年6月23日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张忠军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江岸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忠军辞去江岸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并报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胡绍斌辞去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监察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胡绍斌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胡绍斌辞去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
一、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年6月23日,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监督执法,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但还存在监管机制运行不畅、监管制度有待完善、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二)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要积极适应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要紧紧围绕疫后复工复产,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防控,深入排查各领域各环节安全生产隐患,守牢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底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扎实推进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确保见到实效。
(三)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要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理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强化各专委会成员单位的协调联动,着力构建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监管执法和安全服务,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监管执法力量配备,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坚持科技赋能,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宣传媒介,以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技能等,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社会大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和能力。
二、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年6月23日,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上半年,在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的双重压力下,区政府在逆境中求突破、在危机中育新机,努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为我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经济保障。但还存在招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招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重大项目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服务,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要加强重大项目库建设,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以项目的落地带动有效投入的增长,以项目的质量提升发展的质量。积极研究解决项目落地和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签约项目尽快实现落地,成为新动力和新亮点。
(二)精准施策,提升招商引资质效。要提升招商质量,找准江岸优势,实施差异化特色招商战略,加大重点项目配套产业链招商力度,在规模总量上求突破,项目质量上求提升,谋求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长点。明晰区域楼宇经济产业发展定位,做好招商策划,整合资源,努力形成一批专业化、品牌化楼宇。优化招商环境,研究精准的招商政策,提升招商质效。
三、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年6月23日,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35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32票、基本满意2票、不满意1票。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职责所在、民心所盼。要进一步增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多方共治、全民参与,在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中强化责任担当;要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避免复工复产后污染集中反弹;要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以生态环境保护的优异成绩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二)突出问题导向,打赢攻坚战役。一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围绕工业企业、机动车尾气、扬尘管控、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等方面,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要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进一步加大水体治理和水污染防治,提升污水收集处置能力,确保我区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三要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认真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大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力度等。
(三)聚焦环境热点,回应社会关切。保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制,用环保法律法规作为硬约束,持续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安全转运处置体系,不断提升医废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生活污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测监管,牢牢守住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生态环境安全底线;针对重大环境事件和重大环境案件引发的社会风险,通过落实风险评估、信息公开制度等,做好舆情引导,有效化解有可能引发的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生态环保理念的宣传引导,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不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自觉改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自觉监督环境违法行为,共同建设幸福美丽家园。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
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
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一、关于《江岸区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着眼贯彻“六稳”,确保经济运行保持合理区间。推动吉庆街等五大商圈建设,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完成江汉路步行街主街环境升级,以业态升级带动周边商业功能品质提升,全球推介长江左岸创意设计城。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大力扶持发展工业设计、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数字内容、信息安全等互联网新业态。深入开展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做好P2P网贷法人机构的再回头、再清理、再核查、再整改工作,推动涉非陈案处置化解。
(二)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增强计划执行严肃性
为增强计划执行严肃性,区发改局严格中期调整程序,坚持“非必须不调整”的原则,调整项目的依据须是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和客观条件变化等,其他情形原则上不进行调整;衔接区级财政预算,编制年度政府投资计划时,充分考虑区级财政承受能力,确保有资金配套保障;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区发改局在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时,批准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总投资时不突破计划安排。
(三)狠抓招商项目落地工作,科学谋划区域经济发展
成功举办“创响中国江岸站”、第三届武汉市大学生文创大赛等双创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制定《江岸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157行动计划》,印发《江岸区服务企业手册》近万册,全面清理解决各类企业历史遗留问题13个,营商环境月度考核排名力争全市第一。预计全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728亿元,新签约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17个,新引进世界500强2家,引进30亿元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2个。
二、关于《江岸区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涵养税源,完善机制,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紧盯税源重点大户,对区内重点户落实领导跟踪服务机制,确保优质税源持续发展不流出。继续支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对于区内的建筑开发类企业,支持其增强自身实力、拓宽经营范围,持续增强税源规模。对土地摘牌企业在成交确认后,尽快实现土地交易契税收入;要加大土地储备力度,为开发建设类税收涵养税源。加强重点税源动态控管,形成“全程跟踪、分类监控、一体管理”的税源管理机制。深入重点税源企业走访调研,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经营动态,做好重点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不断创新财源建设联动模式,形成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财源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建立税务部门与街道、工商、城改等部门协作监控机制,对新投产的大项目、新登记的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追踪管理和信息反馈,形成涉税、征税、护税的良性循环,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二)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深化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管理。一是坚持以项目绩效为导向,围绕项目决策、项目基础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效益四方面确定评价内容,突出财政资金的支出责任。二是从往年问题整改情况、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项目所实现的效益情况等方面设定评价考核指标,进一步找准资金绩效评价的切入点。三是在评价过程中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综合性的评价。四是及时反馈评价结果,督促问题整改,提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参考意见,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债务管理,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要求,将一般债务、专项债务收支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根据财力水平、债务风险、融资需求等因素,合理提出政府债券举借、使用和偿还计划,确保全区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在省、市核定的限额以内,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在预警线以内;使用地方政府债券的部门、单位、融资平台及区属国有企业及时足额还本付息。通过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财政部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和中长期支出事项监测平台,组织全区各债务单位进行基础数据填报,包括各债务单位债务数据、资产数据及分年偿债计划,动态掌握债务余额变动情况,及时应对防范可能出现的债务风险。
(四)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促进预算编制不断规范和完善,提升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加快建立运行高效、管理科学、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运行机制。严格按预算安排支出,保证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时序进度拨付,确保经济发展和城建计划等重点项目资金及时落实到位。继续加大民生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民生支出比重,财政资金重点投向教育文卫、社会保障、困难群体帮扶等民生领域。严格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的要求及我区有关实施细则,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支出规模,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实组织领导,推动整改工作稳步开展
(二)突出问题整改,强化破案打击,确保扫黑除恶收官胜利
拿出实招、狠抓落实,进一步推动破案打击工作,全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胜利。一是坚持领导包案,专班经营。每起黑恶问题线索,坚持“一案一专班、一案一方案”,由公安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组织、直接督导,由刑侦大队扫黑中队直接开展资料台账清理、线索核查补证工作,确保工作抓实落地。二是坚持全面补证,查清事实。对中央、省、市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进行逐一清理,严格落实向区扫黑办报送备案、按期反馈机制;针对事实不清、案情不明问题情况,坚持对标对表,逐一清理、查找当事人,根据公安分局法制部门侦查意见及区检察机关补证提纲开展整改查证工作,确保查深查透、补证到位。三是坚持追抓逃犯,打财断血。结合“云剑”追逃行动,进一步加大在逃案犯追抓力度。两名督捕逃犯已全部抓捕到位,实现了“逃犯清零”。坚持大案攻坚、打财断血,以现有重点案件线索为抓手,深化线索核查、黑财追缴,依法查扣、追缴涉案银行账户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涉案资金,最大程度地依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今年以来共冻结、查扣涉黑涉恶财产19297.669万元。
(三)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各方参与,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
(四)强化技能培训,坚持依法办案,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四、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道路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提高认识,营造良好建设氛围
一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道路建设谋划。在道路前期策划阶段,积极听取街道意见,围绕旧城改造、轨道交通和产业园区配套,重点推进居民诉求强烈的道路建设项目,完成了三金潭立交东侧公共通道、绿柳路、冬梅街、后湖一路等一批道路建设。
三是加强路网建设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依托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等媒体,加强项目建设成效宣传,针对居民反映集中的问题,通过媒体及时解答居民疑惑,正面回应居民诉求,形成了与居民良好互动、共同推进项目建设的氛围。
(二)克难攻坚,加快推进道路建设
一是积极解决项目筹资难问题。在军运会资金保障和新冠疫情的双重影响下,区级财政资金紧张,无法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区建设局为推动区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会同区发改、财政部门积极谋划,通过申报中央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资金等多种方式积极破解筹资难问题,目前已申报中央投资约5亿元、落实一般债券资金约1亿元、落实专项债券资金约36.7亿元,争取市旅发投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约35亿元。基本解决了未来3-5年区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问题。
(三)强化监管,确保工程建设品质
二是加强工程调度,以倒排工程计划为依据,坚持定期召开周、月调度会,每周布置项目推进具体任务,落实上周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工作中困难与问题,及时调度及时处理。项目上落实“周例会”制度,及时传导上级布置的工作,马上安排,马上消化。
三是加强安全、质量专项检查。委托工程监理负责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项目生产安全责任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区建设局组织专家每月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查漏补缺。工程按照建设进展开展功能性检测,例如车行道水稳基础钻芯检测、车行道面层弯沉检测等。
(四)规划先行,构建便捷城市路网
根据路网总体规划,我区规划道路499.15公里,目前已建成321.28公里,建成率64.37%。其中,快速路和主干道规划112.20公里,已建成及在建103.4公里,建成率92.16%;次干道以下道路386.95公里,已建成及在建217.88公里,建成率56.30%。根据我区编制的《江岸区城市道路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简称区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末期我区路网密度要确保达到4.8公里/平方公里,力争达到5.2公里/平方公里。截止目前,江岸区范围内道路里程达到321.28公里,路网密度已达到5.02,提前完成4.8的路网密度。
提前谋划江岸区城市道路建设“十四五”规划,从“可行、有序、可持续”三方面为“十四五”道路建设项目的安排提供科学支撑,起到进一步统筹城市工作中的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系统性的作用。具体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
1.重延续:重视项目延续,优先保障十三五期间已开展工作或拟纳入计划的工程,从土地供给、资金投入等方面确保在建项目顺利实施;
3.提品质:结合精致武汉的打造,重点对老旧社区或者历史风貌街区的小街巷进行整治,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数和城市品质。
4.通堵点:对区内主要干道沿线的交通堵点进行研究,采用精细化设计和智慧交通的手段,对现有节点的交通设施进行挖潜,并结合相应的交通管理措施,提高交通服务水平
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
一、关于《江岸区2018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规范性
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加快建立运行高效、管理科学、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运行机制。加强对预算编制的事前摸底测算和可行性研究,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区分清轻重缓急,优化项目支出分类结构,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
(二)提高预算执行严肃性和约束力
(三)提高认识,完善决算编制工作机制
做好部门决算工作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规定、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部署的具体要求。做好部门决算,需要各预算单位要及时核对年度财政拨款数、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情况,认真核对年初预算、年终清理、结账事宜,清理核对各项预算的收支款项、检查本年各项收入是否入账,结算所有往来业务,清查各项资产,正确结转各项收入、支出、结余,确保决算报表真实、准确、系统、完整地展现单位财务状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提高决算编制水平的工作机制,确保财政决算真实可靠,发挥财政财务管理的应有作用。
(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全面绩效管理要求。以强化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为核心,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触动点,“以点带面”,着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全过程。
二、关于《江岸区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认真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切实提高内部审计效能,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三)加大审计政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大力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不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通过依法依规地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让人民群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关心、支持和促进审计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廉政建设水平,促进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积极打造阳光审计模式。
(四)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监督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台账和动态跟踪机制,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实现审计整改规范化、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增强被审计单位和部门整改的主动性和时效性,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不断加强与部门单位的沟通交流,针对部门单位在落实审计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给予指导帮助,着力打通审计整改“最后一公里”。
三、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中部教育现代化实验区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创建力度
以目标为导向,推动职责定位明晰精准。区教育局对照区政府与教育部教育发展中心签订的共建协议,根据中部区域教育现代化、国家教育政策先行先试、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国际化发展等四项创建工作内容,确定牵头部门和分管领导,通过“月通报、季汇总”的方式由进行跟踪督办。高质量通过市区改革办对于实验区进展情况的督导评估考核。
(二)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1.坚持高频率调度,保障改革事项稳步推进
围绕实验区改革重点项目,区委、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协调,保证了实验区建设工作有序推进。2019年10月15日上午,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总工会主席、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谭东升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讨论通过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细则》,宣布成立中部教育现代化实验区工作专班。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团结协作的战斗力,把实验区创建的事办好,力争创造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将江岸打造成为社会广泛认可的国家级教育现代化示范区。12月19日,江岸区委常委会会议暨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区委书记王炜主持,专题研究教师队伍建设、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会议强调要努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为建设全国教育现代化实验区,服务江岸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2.注重以点带面,实现重点项目建设新突破
10月18日、10月25日,区教育局分别在武汉六中、长春街小学组织召开专题调研会,就“推进教育现代化实验区建设”、“‘美好教育’的内涵确认和实施路径”充分听取基层学校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省内外教育专家意见后形成江岸“美好教育”基本框架。聚力打造“质量一号工程”,深入武汉二中调研学科竞赛工作,全力支持武汉二中做大做强学科竞赛工作,进一步巩固武汉二中在全省、全市竞赛的领先地位。对新挂牌的品牌联办学校一年来运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为进一步深化“六个一体化”管理提供依据。
3.健全联络协调机制,确保改革工作无缝对接
(三)进一步加强探索研究,潜心实验破题
1.借智借力,把准区域教育改革的正确方向
2.先行先试,推动江岸“美好教育”框架落地
为构建美好教育框架结构,区教育局将对接北京十一学校经验,在学校管理理念、运作上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在全区打造以武汉市育才实验学校为代表的一批美好教育样板校。2019年11月8日上午,位于长江新城起步区的武汉市育才实验学校举行开工奠基典礼。2020年5月18日,工程项目1号楼顺利封顶,预计今年底竣工交付使用。
积极准备2020年“县管校聘”工作,统筹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制定《江岸区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岗位实施总量管理,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在总量内实施统筹管理,引导区域内干部教师合理流动,进一步均衡、优化师资配置。2020年5月28日区教育局在全市专题培训会上作交流发言。
3.主动破局,探索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推进实验区建设的实施路径
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
一、关于江岸区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家底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自查工作。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按照财务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展本级及所属单位资产清理自查工作。
二是根据自查情况,结合实际,分年度针对性开展资产清查核实、专项审计工作,全面摸清家底、规范管理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2.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开展区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全面加强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统一要求建立了健全的资产账卡,将资产类别进行划分,根据资产分类编制相应档案号,并进行集中分类归档整理,方便档案资料的查阅。
二是完善了管理信息,建立资产信息库台账,每年对资产异动进行调整,实现资产动态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二)切实提高国有资产效益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通过年度审计、产权登记等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核实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国有资本收益情况、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及任期经营业绩等情况;分析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有针对的提出监管意见,促使企业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水平,促进我区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和收益的提高。
(三)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
一是按照2017年出台的《江岸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和《江岸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要求各单位对标执行。
三是完善街道社区房屋资产台账。参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对街道社区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统一电子表格,形成电子、纸质台账,各街道社区已将清理和核实的街道社区房产完整录入,提出定期更新账务工作要求,实现资产动态化管理。
四是拟定了《江岸区街道社区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岸区街道社区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街道对社区资产全面监督管理职责,将社区管理资产管理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资产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范围。
二、关于江岸区2018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江岸区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查出的各类问题39个,已整改完毕31个,未办结正在整改8个。截至2020年6月,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毕34个,未办结正在整改5个。2020年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监督责任,不断加强与部门单位的沟通交流,针对部门单位在落实审计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给予指导帮助,着力打通审计整改“最后一公里”。
(二)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增强审计整改实效
加大力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和动态跟踪机制,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强化审计整改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实现审计整改规范化、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稳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通过依法依规地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促进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三)注重审计成果转化利用,突出审计整改增效
(四)加强日常培训指导,做到关口前移、预防为先,提高全区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