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公司的《王者荣耀》系一款知名度很高的游戏,拥有广泛的游戏玩家群体,该游戏采用ELO等级分系统评估每一位召唤师的实力,并尽量匹配10个实力相当的对手及队友进行比赛,给到召唤师高质量的对局体验是《王者荣耀》设计匹配算法时唯一追求的目标。腾讯公司通过服务协议等要求游戏用户实名登记,并禁止进行商业目的的游戏代练行为,尤其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代练。
爱代公司运营的“电竞帮大神端”APP通过设立《王者荣耀》游戏代练专区招募游戏代练打手,鼓励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用户通过该平台进行游戏代练交易并从中获益,腾讯公司主张爱代公司的行为干扰了《王者荣耀》“ELO等级分系统”公平竞技匹配机制及游戏平衡,破坏消费者游戏体验,亦使未成年人游戏“防沉迷”机制失效,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爱代公司停止实施提供《王者荣耀》游戏代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等。
经营者遵守自愿、平等、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从事经营、开展竞争的机制,是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社会繁荣进步的基石。本案中,爱代公司明知代练行为为游戏行业规范所禁止,仍然通过运营APP平台提供规模化、商业化的游戏代练服务,撮合交易完成,并推动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打手”以他人注册的账号实施代练游戏行为,获取商业利益,违反了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网络实名制注册、不得将账号私自转借他人、禁止代练、防沉迷等网络游戏业内公认的行业规范和商业道德,为游戏用户作弊提供帮助,对公平竞争机制公然挑战与破坏,扰乱了网络游戏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对游戏产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并导致“未成年防沉迷”保护机制形同虚设,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司法必须禁止与惩治。
本案判决对于划定互联网游戏行业代练这种新型商业模式边界,引导互联网游戏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承担未成年人“防沉迷”社会责任,维护游戏产业公平竞争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了解详情:腾讯VS“代练”公司二审落槌:商业“代练”构成不正当竞争)
裁判要旨
1.代练交易服务主体与游戏经营者基于相同游戏用户、相同游戏产品开展经营活动,代练交易服务直接针对游戏经营者运营的游戏产品,影响用户对游戏经营者运营游戏的真实体验,进而影响游戏经营者的游戏运营业务及竞争权益,并从中获取收益,两者业务相互关联,存在事实上的竞争关系。
案件信息
一审:南京中院(2022)苏01民初555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江苏高院(2023)苏民终280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
法院认为
南京中院一审认为:
一、爱代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爱代公司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二)爱代公司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行业内公认的商业道德
(三)爱代公司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
爱代公司的行为实质性地破坏了《王者荣耀》游戏的公平竞技匹配机制及游戏平衡。《王者荣耀》游戏设置了“ELO等级分系统”公平匹配机制,根据每一个账户的游戏行为数据分析评价玩家的竞技水平等级,从而匹配水平相当的对战对手或队友,保障用户的游戏体验。腾讯公司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技术成本通过营造公平的竞技环境,吸引、积累用户,确保不同级别的用户公平、公正地参与游戏,并通过提供游戏角色、“皮肤”等增值服务获取收益。公平竞技体验是涉案游戏竞争优势的核心。爱代公司通过规模化、商业化的运营行为,组织、引诱用户违反《王者荣耀》游戏协议约定进行游戏,致使账号操作人的真实游戏竞技水平与账号记录的水平等级不相同,影响了排位的公平性,打破了游戏的平衡性,导致游戏公平匹配机制失灵。爱代公司的行为利用了游戏账号受限用户及其他非实名用户的需求,以及涉案游戏的影响力,将对腾讯公司经营管理的妨害转化成自身竞争优势,该行为也对互联网行业平台经营者通过合法经营和规范管理获得竞争优势的行业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严重扰乱了互联网行业的市场竞争秩序。
(四)爱代公司的行为损害了正常实名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
对正常的实名游戏用户而言,游戏账号代练行为导致游戏软件中的公平匹配机制失灵,极有可能匹配到实力悬殊的队友或对手,具体而言:在代练过程中,因有超出账号等级正常水平的高手存在,其游戏团队的整体竞技水平亦高于账号等级正常水平,其游戏团队的游戏获胜几率明显增大,超出正常的胜负比率,则其游戏对手团队的失败率明显增加,挫败感增强;在代练结束后,代练账号的等级提高,但其实名用户的真实游戏水平明显低于账号等级正常水平,其游戏团队的真实水平亦明显低于账号等级所对应的正常水平,游戏失败几率明显增大,团队队友的游戏挫败感强烈。由此,正常实名游戏用户的游戏体验感下降,对游戏的公平性、腾讯公司的诚信度产生质疑,降低参与游戏的频率直至最终放弃涉案游戏。正常实名游戏用户公平参与游戏竞技的合法权益因爱代公司的行为受到损害。
(五)爱代公司的行为损害了腾讯公司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爱代公司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行业内公认的商业道德,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和腾讯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二、爱代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
爱代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
一审判决后,爱代公司不服,向江苏高院提起上诉。
江苏高院二审认为
(一)爱代公司与腾讯公司具有竞争关系
爱代公司与腾讯公司均系互联网游戏服务行业的经营者。爱代公司提供网络游戏代练交易服务,腾讯公司提供网络游戏运营服务。虽然从形式上看两者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但爱代公司提供的服务建立在《王者荣耀》游戏服务基础之上,两公司基于相同游戏用户开展经营活动。爱代公司提供代练交易机会直接针对腾讯公司《王者荣耀》游戏产品,影响用户对腾讯公司运营游戏的真实体验,进而影响其游戏运营业务及竞争权益,爱代公司也从商业化提供该游戏代练交易机会、撮合交易完成而获取收益,由此破坏游戏业的公平竞争生态。故两者业务相互关联,存在事实上的竞争关系。
(二)爱代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业内行为规范及商业道德
(三)爱代公司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游戏产业公平竞争机制
经营者遵守自愿、平等、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从事经营、开展竞争的机制,是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社会繁荣进步的基石,也属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范畴。爱代公司明知代练行为为游戏行业规范、行为规则所禁止,仍然商业化、规模化为《王者荣耀》游戏提供代练交易机会,撮合交易完成,实质是为游戏用户作弊提供帮助,商业化、规模化地助推这一违规行为实施,并从中获取巨大收益。其后果必然导致网络游戏产业自愿、平等、公平、公正、诚信竞争机制落空,是对该公平竞争机制的公然挑战与破坏,扰乱了网络游戏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该行为不仅影响了腾讯公司对《王者荣耀》游戏运营的收益,更为严重的是将对整个游戏产业产生冲击,甚至摧毁其生命力。对此,司法必须禁止与惩治。
(四)爱代公司的行为损害了腾讯公司和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
(五)爱代公司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二、一审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并无不当
腾讯公司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爱代公司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均难以确定,本案适用法定赔偿,符合法律规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审法院酌情确定爱代公司应当赔偿腾讯公司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60万元,并无不当:
1.涉案游戏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爱代公司的涉案平台除提供《王者荣耀》游戏代练交易服务外,还提供其他网络业务;
4.本案侵权事实较为复杂,腾讯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了较多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