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ATM机存款被吞而引发的纠纷案件。男子杨某在银行ATM存取款一体机上存款时,遭遇钱款被吞的意外。银行表示调查结果显示吞了1000元,但杨某坚称是吞了1100元。为此,杨某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返还被吞的100元并赔偿因此产生的误工费。
两天后,银行表示调查结果显示吞了1000元,并将款项返还给杨某。但杨某坚称是吞了1100元,双方就此产生争议。杨某要求银行查看监控,但银行表示不符合流程规定,无法查看完整监控视频。
无奈之下,杨某将银行告上法庭。在法庭上,杨某表示自己准备存1100元,且在ATM机上清点了钞票。银行反驳称,根据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加钞需两人同时进行,不存在私吞情况。此外,杨某未在摄像头下清点钞票数量,且提供完整视频会侵犯其他客户隐私。
法院认为,本案主要争议为杨某存款到底是1000元还是1100元。银行作为储蓄服务方,应提供完好的设备供储户使用。在存款设备发生故障且双方存在争议的情况下,银行应提交完整、清晰、多角度的视频材料还原存款过程。然而,银行未能提交其持有的ATM机上自带摄像头录像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因此,法院支持杨某要求银行返还100元的诉讼请求。
智策通法务集团张海超:银行作为金融服务机构,应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储户的权益。当发生纠纷时,银行应积极协助储户解决问题,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服务没有问题。
嘉宾介绍:张海超,智策通法务集团股东会主席;上海新古律所股东合伙人/家企治理专委会主任;移投行家族办公室创始人/COO;国泽跨境法务创始合伙人。张主任在高净值客户资产保护、家企综合治理和财富传承领域拥有丰富经验,为多家企业和私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擅长领域包括解决家企财产风险隔离、身份规划、遗产继承财产传承和继承纠纷等问题。主导出版的《中国式家族办公室实务研究》和《资产保护的道与术》两本书籍,因其深入浅出的分析和实践指导,被誉为行业教科书式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