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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上有父债子还吗
1、没有,我国法律是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1、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
(1)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
(2)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员死后,不应把这笔债务算在他个人身上,而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一般来说,借条上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在还款日期届满后两年内可以起诉;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两年。但需注意,诉讼时效可能因各种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例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又如,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不能简单地说别人欠钱多久就一定可以起诉,要根据具体的借条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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