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有句流传甚广的话:“父债子还”。那么在法律上,子女真的需要对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吗?当父母无力还债或者父母死亡后仍然负有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其子女偿还债务吗?
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拥有独立的自由意志,有权以自己独立的自由意志开展民事活动,并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如果非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那么无需承担他人行为导致的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因此,在法律上,子女原则上均无需对父母的负债承担清偿责任,父母所负的债务不需要子女来偿还。
另外,如果子女自愿以自有的财产为父母的债务提供担保或者保证,当父母无法清偿所欠债务时,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子女偿还。
总之,父债不必子还,父母所欠债务应当以父母自有财产偿还。父母与子女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父母对外发生民事关系所欠债务,应当由其自行偿还。除非子女自愿代父母清偿债务,否则债权人无权要求子女代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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