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中国裁判文书网总访问量突破100亿次
图2:公开裁判文书类型分布
2016年8月30日,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发布。在此之后,全国累计文书上网量增加1187余万篇,高达《规定》发布前累计公开总量的57.66%,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突出成效。
图3:《规定》发布前后文书公开量占比示意图
一、裁判文书公开大事记
最高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早在201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召开了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定于2012年2月启动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数据统一管理及公布等工作,并协同办公厅、司改办等部门,着手起草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规定。河南、浙江、上海等地方法院也开始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初步尝试,制定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程序和职能部门,有的还建立了全省统一的裁判文书公布平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认真总结各地经验,把推动全国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均衡、深入开展,作为一项重点的司法改革工作任务和司法工作制度来抓。
全国统一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第一次在公众面前亮相是在2013年7月1日,第一批裁判文书在该网站集中公布。同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生效实施,自此,除法定及特殊情形外,最高法院全部生效裁判文书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迈出历史性一步。2013年11月27日,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在广东深圳召开。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15年6月,全国四级法院已全部实现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实现案件类型全覆盖、法院全覆盖。2015年12月1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全新改版上线。新版中国裁判文书网围绕“内容权威、技术先进”两大重点,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为社会各界带来了更加人性化、智能化的用户体验,内容也进一步覆盖到民族语言裁判文书,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和专业用户对裁判文书的多样化需求。
截至2017年8月2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累计公开裁判文书3247万篇,总访问量已突破100亿次。
二、突破一百亿“背后的故事”
三、文书公开的意义与社会效果
裁判文书在互联网公开,达成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服务了人民群众,指引社会成员从事社会生产生活,培养诉讼群众形成理性的诉讼预期,营造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服务律师执业,实现律师与法院之间最大限度的信息对称,有利于律师充分制定诉讼策略、防控诉讼风险、预测诉讼走向、改善诉讼环境、提升律师诉讼水平,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性健康发展。三是辅助法官办案,法官通过深度运用文书资源,有助于实现裁判标准和尺度的统一、为新型、疑难案件办理提供参考借鉴,切实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质效。四是落实审判责任,文书公开帮助构建了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倒逼法官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五是服务法学研究,司法数据的公开,为科研院校开展法学实证研究提供了鲜活的实例和丰富的样本,基于司法大数据的支撑,法学研究者可以运用更为灵活的研究方法,在法学研究的领域不断开疆拓土。
四、裁判文书公开“永远在路上”
谈到下一步裁判文书公开工作将有哪些发展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巡视员韩伟表示:一是要进一步提升网站的易用性,尤其要进一步提升检索的精准性,便利社会各界合法利用公开的裁判文书;二是要引进第三方评估,借助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的力量进一步督促全国各级法院深入抓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确保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公开;三要进一步深化对上网裁判文书的评查和分析,以公开为契机督促全体法官不断提升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和办案质量,努力实现以公开促公正的预期目标;四要进一步密切与网站用户的连接,积极主动调研用户需求,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提升用户对网站、对司法公开工作以及对法院办案工作的满意度;五要积极推进各司法公开平台之间的融合,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司法公开服务。积极探索司法公开平台与检务公开、警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公开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