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旧”改造的类型:旧村庄、旧城镇、旧厂房。
2.“三旧”改造的模式:政府收储改造、合作改造、自行改造。
3.“三旧”改造的方式:全面改造、微改造。
(二)“三旧”改造的基本流程
1.广州(以旧村改造为例)
2.佛山
四大阶段: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阶段、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阶段、实施方案阶段、实施监管阶段。
七大环节:
1.“标图建库;2.城市更新单元计划;3.城市更新单元规划;4.选取改造主体;5.实施方案及用地审批;6.项目监管;7.土地供应。
(三)“三旧”改造的资金需求(以广州旧村为例)
1.平台公司的资金需求:
“恋爱经费”,包括但不限于慰问金、赞助费、扶持金、保证金、公关费、活动费、会议费;
2.意向合作企业的资金需求:
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数据与核查费、片区策划方案编制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融资楼面地价评估费、土地勘测定界费用;此费用按正式规定由政府支付,但实际操作中,要么由平台公司或意向合作企业或正式合作企业垫付(番禺),要么由这些公司支付(增城);保证金。
3.正式合作企业的资金需求:
(1)投标保证金:
(3)对村“让利”的资金需求:有些让利表现为融资建筑面积,有些让利表现为以各种名目支付的“现金”;
(4)平台公司的费用:如何计费?
(5)融资地块的开发建设资金:开发贷。
4.旧村全面改造的资金风险及其应对
(1)“恋爱经费”:感情极不稳定,风险极大,但收益也会很大,主要看平台公司的能力,典型的“信用贷款”;如何调查平台公司的能力?
(3)保证金。
(4)合作企业的额外让利会不会影响其偿债能力?
(5)动迁僵局会不会构成重大风险?
(6)向平台公司支付平台费是否合规?
二、广州“三旧”改造政策关键点分析
(一)自行改造与政府收储
1.国有土地上旧厂房优先申请自行改造的条件:
(一)独立分散、未纳入成片连片收储范围;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非居住用地(保障性住房除外)
小结:工改商品住宅,一律收储。
2.国有旧厂房改造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将地块交由政府收储,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1)位于旧城区、重点功能区的核心发展区、重点生态敏感地区以及“珠江黄金岸线”等重要珠江景观控制区范围内;
(2)位于地铁、城际铁路站点周边800米范围内;
(3)其他市政府明确规定纳入储备的。
小结:重要地段的及市政府明确规定纳入储备的商业办公,收储。
总结:能储尽储
(二)广州旧村改造政策思路及实操情况
1.旧村改造钱从哪里来?
自筹,决定旧村必须割地融资。分割旧村:复建(安置)地块、融资地块。
2.需要卖多少地?
需要卖多少地?取决于改造旧村需要花多少钱,就是改造成本是多少?也取决于地价单价。
3.政府是怎么想的?
维护公平:使旧村改造拿地与政府招拍挂一级市场拿地价格差不多。
参与利益:基于土地财政考虑,政府以规划管控权、土地管理权参与利益分配。
4.实操套路
在旧村改造项目中,政府最强势,凭借公权力(规划管控权、土地管理权等);旧村次之,凭借所有权;企业最弱。
5、特点、缺陷以及结果
(1)特点:严厉禁止开发商参与前期工作(见旧村办法第25条),防止开发商在前期工作中掺杂兑假、弄虚作假,增大改造成本;
(2)缺陷:旧村改造中的土地市场提供的土地是毛地,非净地,后期的拆迁补偿安置由改造主体自行搞定,政府不提供任何有效的支持措施。这是旧村改造土地市场与政府招拍挂市场的最大区别。不公平、不合理,决定了这套精妙设计在实操中也很难落实。
(3)结果:政策很难落实。
(三)合作企业招商流程
图1-广州市旧村改造招商流程图
招商节点:
第一,基础数据经区府审核公布后。
第二,实施方案经区府批复。
(四)旧村改造成本核算与复建总量核算方式
1.旧村改造成本概念
(1)政府核定的成本。
(2)《拆补方案》记载的成本(政府认可的成本)
(3)合作企业支付的成本。
(4)税务核算的成本。
2.旧村改造成本的重要意义
从规划容积率的配置来看,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这规划容积率。这是省的71号文的明确规定。广州市的做法更明显。按照成本与收益基本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规划容积率。现状决定成本,规划决定收益,成本影响规划,测量反映现状。
从政府角度:改造成本的大小决定政府可参与分配的规划结余量与竞争结余量的大小。
从村角度:改造成本决定村民可获得的补偿安置收益。
从合作企业角度:改造成本的大小一方面决定融资地块可建设面积。
3.旧村改造成本内容
4.复建总量核算方式
(1)核算方式
核算方式
标准
按栋
280㎡或基底3.5倍。并上浮10%核算
按户
280㎡核算
按人
人民75㎡核算
(2)可计/合法栋数及基底面积的核算方式
合法住宅的标准
按合法住宅建筑的总栋数、基地面积核算
持有房屋产权证
持有村镇建房许可证
持有宅基地证
2009年12月31日前的有关批准使用房屋宅基地的证明
政府(空港委)实施村民建房登记管理的证明、属于一户一宅建设的确认文件等。
(四)地价计收与出让收益补偿
表2-1广州市旧改项目地价计收一览表
类型
适用条件
旧厂房改造
工改工(原出让)
无需缴交
工改工(原划拨和完善历史用地征收手续)
按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时同地段工业用途市场评估价的40%缴交
工改非工
按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时新规划用途市场评估价的70%缴交
工改M0
按照向主管部门申请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时点的同地段办公用途市场评估楼面地价的20%计收
科研、教育、医疗、体育机构经市政府批准,利用自有土地进行城市更新改造的
1.改造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
可继续按划拨方式使用
2.改造后,保留工业用地性质的科研用地
在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土地出让最低价前提下,可以按照相应地段办公用途市场评估地价的20%计收
3.市级以上驻穗科研机构的用地
直接的科研用地按照相应地段办公用途市场评估地价的20%计收
商务设施性质的科研用地原自有部分可以按照相应地段办公用途市场评估地价的40%、增容部分按照相应地段办公用途市场评估地价的70%计收
旧村庄改造
融资地块
按照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点市场评估价20%计收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依法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发生出售、交换、赠与(不含继承)或自行申请补办土地出让时
按申请时点相应土地用途市场评估地价的20%或房屋市场评估价的5%计收
表2-2广州市政府收储项目出让收益补偿一览表
旧厂交由政府收储,改为居住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等经营性用地
居住用地毛容积率2.0以下(含)部分
可按不高于公开出让成交价或新规划用途市场评估价的60%计算补偿款。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毛容积率2.5以下(含)部分
居住用地毛容积率2.0以上部分
按该部分的公开出让成交价或新规划用途市场评估价的10%计算补偿款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毛容积率2.5以上部分
旧厂原土地权利人申请由政府收回整宗土地的
可按同地段毛容积率2.5商业用途市场评估价的50%计算补偿款
原土地权利人与土地储备机构签订收地协议后12个月内完成交地的,可按上述商业用途市场评估价的10%给予奖励
2.补偿款支付方式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原土地权利人自行协商。
3.原土地权利人选择公开出让后分成的,原则上预付补偿款不超过新规划用途基准地价的60%。
(六)拆迁补偿
表2-3广州旧村改造成本中的补偿标准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备注
住宅临迁费、拆运费
1
有产权证
临迁费
元/m2·月
20~40
按5年(或4年)计算。
房屋拆运费用
元/m2
60
包含房屋拆卸、余泥清运、余泥排放及办理各种手续的行政收费、手续费。
2
无产权证
房屋建安成本补偿
1500
按此标准核算补偿总值,具体单栋建筑补偿由改造主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定。
集体物业临迁费、拆运费
包含有房屋产权证或合法报建手续。
30~60
祠堂等历史建筑
修缮费
以具体保护方案确定金额为准。
迁建费
其他补偿
搬家补偿
元/户
4000
含搬出、搬进费用。
上述补偿标准,主要是针对村民住宅、物业等的补偿标准,对于承租户的拆迁补偿标准,一般参照周边地块或上述标准执行,包括:搬迁费、建构筑物补偿、附着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等。
(七)广州旧改动迁僵局的破解之道
1.依托拆迁人的力量
2.依托被拆迁人的力量
3.依托公权力
4.政府+市场破解
(八)开发企业如何介入旧村改造前期工作
1.充分认识村
(1)征询改造意愿的表决
(2)全面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表决
3.与关系人建立合作关系
(1)何为关系人?
(2)与关系人之间的“关系困境”
(3)与关系人之间的合作方式
第一,股权合作;第二,现金;第三,注意排他条款设置。
4.签署前期协议
(1)以谁的名义签订;
(2)与哪个级别的村签订;
(3)前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4)前期协议中关系人利益的协调。
(九)旧村改造的资金监管
1.监管主体:资金缴存人、监管账户开户银行、区政府或区城市更新机构共同监管。
2.监管内容:复建安置资金。即在旧村庄全面改造过程中用于复建物业(住宅或其他物业)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包括复建物业建造费用、临时安置补助费用、停产停业补助费用、拆卸和搬迁补助费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等。
(1)缴存时点:在房屋拆除前。若分期实施的,则在每期改造房屋拆除前。
(2)缴存金额:不分期则全额缴存复建安置资金。分期实施则按当期复建安置资金额度缴存;分期实施的,在收取房屋拆除前,按不低于复建安置资金总额的30%缴纳无条件履约包含或缴存履约保证金。
4.拨付时点:按照工程进度予以拨付。但拨付金额不超过当期复建安置资金总额的90%。
5.解除监管时点: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6个月内办理竣工结算并及时办理财务决算。完成后,申请解除监管。
三、佛山“三旧”改造政策关键点分析
(一)自行收储与政府收储
1.发展趋势
第一阶段:2007年-2017年,改住项目统一收储,旧城改造项目多由政府主导改造。
第二阶段:2018年至今,逐步放开协议出让,旧改项目基本均可自行改造。
南海、顺德两区在工改居(含商兼住)方面,已允许协议出让,但必须联动相应的工改工项目,即凡是工改住或者商改住的项目,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均需联动改造一部分“工改工”项目。
禅城区协议出让“工改居”项目的具体要求,即满足一定条件的“工改居”项目可协议出让。
2.现状:
佛山各区做法现基本统一,即政府将供地方式的选择权交给产权人,由产权人自行选择协议出让或挂账收储;政府部门则主要配合制定政策,对不同的实施路径予以规定,并做好监管工作。
(二)合作改造的招商(标)模式与流程
表3-1南海、禅城、顺德三区招商流程差异
规则
南海
禅城
顺德
文件编制
报批程序
镇(街)初审,报区更新机构批准,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后,报区政府
村集体经两委成员联席会议同意,并提交镇(街)预审后进行民主表决,报镇(街)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提交镇(街)班子会议审议。
村集体自行编制
实施前提
区政府批准
镇(街)班子会议审议通过
镇(街)审查通过
文件公示
公示平台
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不少于30日
不少于20日
参选企业报名
/
评选小组成立
人数
9人
单数且不少于9人
构成
村集体代表4人、镇(街)代表2人、专家评委3人。
村集体代表比例不得高于评选小组总人数的60%,且村书记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必须在内。
确定市场主体
按评分从高到低选取意向合作企业
评选小组选定市场主体
村集体召开成员大会对意向合作企业表决,确定市场改造主体资格
确定实施主体
项目改造协议签订,第一笔履约保证金到账。
市场主体在2年内与90%以上(含90%)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经镇(街)确认报区府批准确定为实施主体。
(三)成本核算与容积率计算方法
1.政策现状
2.原因分析:
(1)政策基础薄。
(2)融资地块开发面积、强度与成本核算基本不挂钩(现在实操中,政府部门也已会进行相应的考虑,核算)。
3.政策发展趋势:
(1)粤府〔2019〕71号要求以“成本和收益基本平衡”为原则合理确定容积率。
(2)借鉴广州成本核算规定。
(3)佛山市已明确以“成本和收益基本平衡”为原则合理确定容积率。
(四)佛山拆迁补偿及建筑物面积认定标准
1.现状:
仅规定基本原则和依据,不设置具体补偿标准:
(2)近年,调整拆迁补偿原则——以市场评估价格为基础。
(3)现状————无具体拆迁补偿标准
2.各区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1)禅城区:基本采用市场评估价;
(2)南海区:最为明确具体,要求各镇街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表3-2《南海办法》规定的旧村居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建筑物
建筑物(土地)类别
适用类型
适用标准
个人住宅
合法建筑部分,按认定面积的1:1给予补偿
认定的合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20平方米的(按户)
全部给予实物补偿补偿
——
认定的合建筑面积大于320平方米的(按户)
给予320平方米的实物补偿,超出部分,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
评估程序和实施办法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合法建筑外的其他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定补偿标准
村集体物业
控规为工业用途
可建设多层的标准厂房且优先用于补偿,且补偿面积原则上不低于认定的建筑物面积
“三地”一并纳入村集体物业用地
按不低于“三地”面积的0.6倍予以计容建筑面积补偿
(3)顺德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主体协商确定。
(4)高明区:暂无最新标准,照搬南海53号文规定,2020年底旧村改造政策文件失效。
(5)三水区:标准不明确。
3.佛山拆迁补偿实践参考
(1)“一村一策”——补偿标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诉求为主要依据。
(2)鲜有旧改项目公布拆迁补偿标准。
(3)拆迁补偿标准参考因素:项目地块的面积、位置以及建筑物总量、地块市场评估价等因素。
(4)严禁旧改“黄牛党”。
(五)地价计收与出让收益分配
1.发展分析
(1)从一般规定到特殊规定,地价计收规则日益专业
(2)逐步结合各区实际,探索区级计收标准
2.现行标准
表3-3佛山市现行城市更新地价计收与补偿标准一览表
改造类型
适用情形
计收标准/补偿标准
旧工厂
工业提升类
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不延长土地使用年限
不计收
工改居
挂账收储类
规划容积率2.5(含)以下
公开市场成交价50%补偿
补偿原权属人
规划容积率2.5以上
公开市场成交价5%补偿
协议出让类
土地市场价格的50%
土地市场价格的95%
工改商
规划容积率3.0(含)以下
公开市场成交价60%补偿
规划容积率3.0以上
公开市场成交价30%补偿
土地市场价格的40%
土地市场价格的70%
旧村居
挂账收储
各区自行制定标准
出让
认定建筑面积2.2倍(含本数)以下
认定建筑面积2.2倍以上
3
旧城镇
公开出让
土地市场价格的100%
备注:1.城市更新项设计划拨补办出让、延长年限、增加容积率的参照国有土地使用前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2.各区地价计标准不得低于本标准,收储补偿标准不得高于本标准。
表3-4佛山市土地出让金优惠力度一览表
改造项目面积
土地取得方式
优惠力度
在200亩(含)至300亩的
“挂账收储”公开出让
补偿原权属人标准提高2%
协议出让
出让金计收比例下调2%
在300亩(含)至400亩的
补偿原权属人标准提高3%
出让金计收比例下调3%
在400亩(含)至500亩的
补偿原权属人标准提高4%
出让金计收比例下调4%
4
在500亩及以上的
补偿原权属人标准提高5%
出让金计收比例下调5%
3.发展趋势:逐步落实省71号文中关于“降低用地成本,扶持扶持创新创业企业发展,实行差别化地价”
(六)土地置换
表3-5佛山各区土地置换基本条件对比一览表
区域
南海区
顺德区
高明区
应用领域
片区综合整治
城市更新领域
政策依据
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政策:南府〔2016〕43号、南府办函〔2017〕175号、南府函办〔2018〕208号
南府办〔2019〕9号
南府办〔2020〕4号-附件3
顺府发〔2019〕47号
明旧改办发〔2020〕1号-附件8
置换原则
面积相等、双方自愿、凭证置换
面积相等、价值相当、双方自愿、凭证置换
符合规划、利于改造、面积相近、价值相当、双方自愿、凭证置换
符合规划、面积相等、价值相当、双方自愿、凭证置换
置换条件
1、已认定为片区综合整治项目,并已纳入片区综合整治标图建库范围;
2、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置换土地均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
3、不存在抵押、预查封、查封等限制性情形;
4、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5、原则上必须满足净地条件,如有地上建筑物的,权属人承诺放弃其对地上建筑物的权利
1、置换双方或一方已认定为城市更新项目且已标图建库;
2、已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
4、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5、置换地块原则上满足净地条件;
1、拟置换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2、置换土地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另须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且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权利的情形;3、拟置换土地面积相近、价值相当,其使用权价额折抵不足的,可以按土地市场价格货币补齐;
4、经拟置换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同意并达成共识
与南海区城市更新中土地置换的条件一致
适用范围
认定为片区综合整治项目,且纳入片区综合整治已标图建库;
双方或一方已认定为城市更新项目,城市更新项目用地之间或城市更新项目与其他建设用地之间的空间位置互换
城市更新项目用地范围内,或者城市更新项目用地范围内外之间
城市更新项目用地范围内,外地块之间空间位置互换
(七)后期动迁的保障措
1.各区现行保障措施
(1)落实省3号文规定,将“钉子户”分三类处理
第一类,旧村改造中的第三人补偿;
第二类,涉及征收土地的“钉子户”处理;
第三类,不涉及征收土地的“钉子户”处理。
(2)各区结合实际创新举措。
禅城区:《禅城意见》)在第10条增加了“改造过程涉及收回集体土地,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可提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民事诉讼,主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禅城区在出台这一规定之前,与当地人民法院就此规定的实操性进行探讨。禅城区人民法院非常支持这一规定。
南海区和顺德区:《南海办法》第68条和《顺德细则》附件2之第15条明确市场退出机制,改造项目无法征得全部权利人同意,导致难以推进的,可申请转为政府主导的方式推进。
(3)佛山落实省71号文
2019年11月,佛山市出台佛府〔2019〕14号,惯着落实省71号文中“政府裁决、司法判决”的规定。
2020年4月,南海区出台《南海补充规定》,在粤府〔2019〕71号的基础上,明确了行政裁决的具体内容及程序。可以说是,广东省第一个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行政裁决内容的地方。
2.用好、用活“多数决”制度的建议(夏钰等业主与海南恒实系列案):
第一,业主通过“多数决”对建筑物实施改建、拆除重建,具有法律依据。
第二,改建、拆除重建“多数决”的形成应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改建、重建单位有权要求业主履行决议项下的义务,配合实施改建、重建。
(八)旧村改造的资金监管
1.资金监管类型:
土地前期整理环节的保证金、签订项目改造协议环节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实施改造环节缴纳的拆迁保证金、安置建设资金等。各区在支付、使用以及解付节点上稍有差异。
2.多区资金监管差异一览
表3-6资金监管差异一览
内容
高明
履约保证金(竞投保证金)
参与公开招商竞投前
获得市场改造主体资格后
未予明确,得抵扣缴纳的拆迁安置保证金
金额
不低于总用地面积每亩50万元(村集体表决确定)
第一笔1千万;第二笔一个亿
解付时点
竞投失败,全额无息退还;竞投成功,转为拆迁安置保证金
与90以上权利主体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可转为拆迁保证金,也可要求退回。(未按规定完成签约则不予退回)
与90以上权利主体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可转为拆迁保证金,也可要求退回。
拆迁保证金
未予明确
与90以上权利主体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
与南海相同
总拆迁面积×区片土地市场评估价×10%
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不得低于该项目用地成交价的10%;第二,不得低于建筑物拆迁补偿安置成本评估价的10%。
按照竣工面积比例占拆迁面积比例申请返还拆迁保证金
被拆迁人全部安置完毕后退还。
三水区:开发建设实施主体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按照住房安置总费用的1.5倍存入指定银行的资金,监管主体、监管程序、解付时点等均未明确。
3.资金监管政策分析
(1)现行政策主要为纲领性政策;
(2)资金监管的要素规定多不明确。
(九)开发企业前期如何介入旧改项目
1.旧厂房改造中的“土地前期整理方”、“前期投资人”
佛山、禅城、高明以及三水均对土地前期整理方、投资人规定作出详细规定,且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表3-7四区土地前期整理方、前期投资人差异一览
三水
选定方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公开招标,镇(街)监督指导
《土地整理方案》、《土地整理协议》经镇(街)批准后,自行公开招标
《土地整理方案》、《土地整理协议》经审核通过,村公示无异议后,自行公开选取
整理期限
未明确,可延长1年
一般为3年,可延长2年
一般为3年,可延长1年
未明确
费用内容
闭合式(各项费用明确列举)
兜底式(包括但不限于....)
协商确定
费用支付
整理方先行垫付,最后按程序确认
整理方先行垫资预核算的土地整理成本,并先一次性全额转入村账户,支出需经农村资金监管中心审批
先行垫付至村集体开设的“土地前期整理专户”,由镇(街)、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农村财务监管中心监督
5
整理收益
垫资回报(固定比例)
垫资回报、增值奖励、垫资回报与增值奖励相结合
2.旧村居改造中的“前期服务机构”
南海、顺德、禅城允许在引入市场改造主体之前,先引入服务机构(禅城称为“第三方专业机构”)
(1)服务内容:
南海和顺德:改造意愿调查、摸底调查、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等工作。
禅城:主要负责开展前期调查,但负责前期调查的哪些工作尚未明确。
(2)招选方式:
南海、顺德两区: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草拟服务协议和意向企业名单,报镇(街)审核同意后,公开表决选定服务机构,并经镇区更新机构备案。
禅城:招选方式的决策权交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决定。
(3)招选标准:
三区均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项目自身实际予以确定,且都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设置限制性条件,不得暗箱操作,要保证招选标准的公平公正。
(4)前期服务机构实操建议:
第一,介入前充分了解项目背景;
第二,紧扣招选文件;
第三,预备参选资金;
第四,保持诚信记录;
第五,模拟竞选流程;
第六,擅用资格资质;
第七,积累项目经验。
四、拓展旧改业务建议
(一)如何开拓旧村改造项目
1.关于“村”的基础法律知识
2.拓展旧村改造项目需要调查的21个事项
(二)旧改工作建议
1.把握“三旧”改造项目项目准入门槛,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把握各地改造项目特殊要求
5.充分利用鼓励措施,提前策划可享受的优惠措施
6.参考广州标准合理确定成本,保障改造收益
(2)改造成本的资金需求:《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2019)》,包含了土地出让金;
(《广州市更新办法》第9条)
(1)通过政府操办固定村的利益(旧村办法第6、25条);
(2)通过市场竞争确定开发商的利益(旧村办法36条、第38条,6号文的19条);
(3)政府深度参与结余量的分配(旧村办法37条和38条)。
《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是主要依据,先后有2016、2017、2019三个版本。最新版本是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10月31日公布的穗建规字〔2019〕13号文(市13号文)。共包含13大类24小项。
注:1.市场评估价的有效期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规定执行。
除需按照上述标准对个人住宅与村集体物业进行补偿外,回迁安置住宅以及村集体物业部分,还应当《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要求按比例配套停车位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