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
最高法: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检索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避免“同案不同判”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2月27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获悉,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
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的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包括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审核把关,编发对类案办理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逐步覆盖各类案由和罪名、各种疑难复杂法律适用问题,能够给法官办案提供更加权威、更加规范、更加全面的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表示,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检索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这对于促进统一裁判规则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人民法院案例库对社会开放。“有助于人民群众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更好地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明悉行为边界,同时强化自我保护;发生纠纷后,可以借助已经生效的类似权威案例了解裁判规则、预测诉讼结果,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起诉、上诉和申诉。”杨万明表示,借助权威案例,各类调解组织也可以更好地做当事人的引导、说服工作,尽可能促成调解。这样可以起到“发布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真正把“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
据统计,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达到3711件。基本实现了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
案例库和裁判文书网互为补充
2013年7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上线。2023年12月22日,最高法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的公告》。
为针对性解决裁判文书网使用不便、检索不准、标准不一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经研究,于2023年7月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
“案例库将收录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并经最高法审核认可的权威案例,未来将成为裁判文书网在应用和效能上的‘升级版’。二者是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的关系,并不是要以库代网、此开彼关。”该负责人表示,现在对外公开的裁判文书网会继续发挥应有作用,同时,裁判文书上网的标准也需要优化、机制还需要规范。
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PUA第一案”
“目前的入库案例虽然实现了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但距离‘覆盖各类罪名、案由,在同一罪名、同一案由下的不同法律适用问题也将有相应案例’的建设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指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新的法律、司法解释不断推出,必将有很多新的法律问题需要明确适用规则,需要及时补充新案例,清理、替换过时案例。
最高法已明确要求,一方面,要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上网文书要覆盖各个审判领域、各种案件类型;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要更多上网公布。另一方面,要优化文书上网,完善隐名规则,妥善解决文书上网所带来的权利保护、安全风险等问题,促进司法公开工作持续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将以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中国特色案例制度,做实公正与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周加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