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概念和形成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概念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国各族人民的集体身份认同意识,这种意识各族人民不断的融合交流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五个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内涵,即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共产党以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历史
按照发展的不同阶段划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过程,可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初始阶段
秦朝,以“华夏”为主体的民族的开始形成。接下来的西汉鼎盛时期,华夏被称为“汉人”,“汉人”人口众多,活动地域广大,经济文化发达,始终保持着中华主体民族的地位,虽经历朝历代的历史变迁,“汉人”始终是中华大地的主体民族,后称之为“汉族”。汉族是通过不断融合其他少数民族成分,不断补充新鲜血液而发展起来的。汉族的发展形成不仅推动了“中华民族”的产生,也极大地促进了各民族的融合发展,同时也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产生播下了种子。
2.形成阶段
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由于中国惨败,与日本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举国震惊,共同抵制外来侵略的精神把各民族紧密的联结在一起,形成具有共同命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912年,孙中山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用“五族共和”的思想把中国各民族主动联合起来。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中华民族危难之际,毛泽东提出:“对外求中华民族的解放,对内求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平等”。从此国共两党摒弃前嫌,建立统一战线,中华民族儿女齐心共同抗日。中华民族”的提出和全面抗战的爆发增强了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中华民族命运与共的意识被广泛认同。
3.发展阶段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后得以施行,使得存在了几千年的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被彻底消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党和国家大力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文化建设,努力缩小各民族之间的差距以消除一切不利于民族团结和谐的消极因素。各民族的共同性得到进一步加强。改革开放后,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时有发生。1981年,刘澜涛提出了“两个离不开”,这一提法受到邓小平同志的高度肯定,并很快为各族干部群众接受和认可。1990年,江泽民提出的“三个离不开”思想,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后续的完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2005年,胡锦涛指出:“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全国各族人民中华民族集体认知不断加强。
习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内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二十大提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开启了其与新时代结合的新篇章。
二、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出的过程
2014年,习总书记首次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象性提出。至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表述经历了以下几个个阶段。
1.“牢固树立”阶段
2013年,习总书记中指出:“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奋斗历程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和非凡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这一表述表揭示了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的深刻涵义。2014年,习总书记在内蒙古进行考察调研时强调,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各民族“要始终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各民族只有团结互助,才能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2014年,习总书记指出:“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此,“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被首次提出。
2.“积极培养”阶段
2014年,习总书记指出:“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牢固树立”到“积极培养”的转变,表明了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向。2015年,习总书记进一步提出“要大力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积极培养”到“大力培育”,表明了中央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力度、理解深度的加大和提升,同时,在此次会议上,习总书记将“四个认同”进一步提升为“五个认同”,进一步完善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内涵。2015年,习总书记提出“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一词。2016年,习总书记强调,各民族要“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团结和睦、共同发展”,共同构建命运紧紧相连的命运共同体。
3.“牢铸”阶段
2017年,习总书记强调,要“筑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同年,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并将其写入《党章》。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标志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被党和国家高度确认了其重要地位。
(二)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意义
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和重要条件。
1.维护国家统一的思想根基
历史和现实不断证明,在多民族国家里,只有国家统一,才会有社会稳定和安居乐业。新时代,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以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赶上世界发展的步伐,中国正从“富起来”到“强起来”,中国正日益走进世界舞台的中央且拥有更多国际话语权。与此同时,一些国家和国际势力不断对中国的发展进行遏制和围堵。美国为维护其世界霸权地位频繁挑起贸易战并不断干涉我国内政,其打着“人权”和“民主”旗号,在涉港涉台问题上阻碍中国的和平统一,在涉藏涉疆问题上蓄意破坏我国民族团结。在新时代,国际国内环境形势复杂多变,但国家统一这个全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一直没有变,更加需要“铸牢共同维护国家统一的思想根基。”
2.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保证
3.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
中国,其文明长期处在世界文明发展的前列。1840年以来,由于封建统治者的腐朽统治和帝国主义列强的外来入侵,中华民族几度面临山河破碎、亡国灭种的边缘。但中华民族是一个坚韧勇敢的民族,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为争取民族独立、国家富强,无数仁人志士团结一心,舍身救国,全国各族人民自觉凝聚成中华民族这个民族共同体,一同建立了新中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期盼。中国梦,是国家梦、民族梦;没有各民族的复兴,就不会有中华民族的真正复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靠各民族的复兴来创造条件。中国梦是国家的、民族的,同时也是每个中华儿女的。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共同的愿景,各族人民共同奋进,民族凝聚力得到了增强,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
三、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
(一)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利条件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完善的政治体制是根本保障
多年来,党和国家一直大力提升作好民族工作、提升民族地区治理水平的能力。通过进一步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民族地区党组织的治理能力和依法治理民族工作事务水平。民族团结是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首要前提,也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而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离不开党的领导和完善的政治体制。党的坚强统一领导是确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保证,完善的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制度保障,二者共同助力,确保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及铸牢。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是理论基础
中国共产党坚持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我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创立并发展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为我国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与基本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心系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多到民族地区进行实地调研。习总书记提出一系列重要方针、举措,积极促进新时代民族工作发展,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了新的部署与顶层设计。中国共产党依据民族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创新完善民族工作,在此基础上不断丰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并进一步升华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物资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政府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战略的全面实施,使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不断提高,与发达地区的差距逐步缩小,这一变化,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经济基础更加稳固。
长期以来,少数民族地区大多经济落后。为改变这一局面,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出台一系列脱贫攻坚战略和精准扶贫方略,全力发展民族地区各项事业。习总书记格外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经过深入调研,提出一系列重要方针、举措,为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国各族地区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得到极大提升,凝聚力、向心力极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得到极大提高。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建国后,党和国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用以解决民族问题,促进民族工作,改变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法制基础较弱的实际。
我国《婚姻法》、《教育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都在尊重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了相应规定,对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并予以适当照顾。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的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制体系中都有具体的体现。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实施,为保障各民族平等,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二)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不利条件
1.多元社会思潮的冲击和西方反华势力的渗透
进入信息化时代,各种思潮互相交融,人们思想更加复杂多元,但这一变化同时也给我国民族工作带来了新问题、新挑战。各类负面的思潮和价值观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带来挑战。
首先西方反华势力多年来一直实行“西化”和“分化”的政治图谋妄图挑战我国的和平统一,常以污名化我国民族政策,用“人权”、“民主”和“宗教自由”等旗号等手段,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不断制造民族问题和领土争端,企图干涉中国内政。其次是是“普世价值观”的冲击,西方反华势力一直谋求以所谓“普世价值观”来挑战和撼动我国主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世价值观”注重忽视统一性而强调个体性,从而使得各族人民注重各自民族的身份,忽视集体民族身份,最终造成狭隘的民族主义,最终逐渐削弱中华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最后是历史虚无主义的挑战。历史虚无主义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否定我国的历史、文化和这会主义制度。同时,它使得人们盲目崇信外来文化和历史,逐渐丧失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
2.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
3.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提升,人口流动日益频繁,我国北上广深等超一线城市人口几乎包含了56个民族,所以发达地区群众、汉族群众同样应该接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更应该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因此,在发达地区和对汉族群体进行宣传引导同样重要。
四、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现路径
(一)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解决民族问题
1.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2.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理念
2014年,习总书记提出“三个离不开”,是加强民族团结的指导思想。民族问题的处理不当导致了当今世界大部分冲突事件,反观我国,社会稳定和谐、经济稳定增长,这与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是分不开的。各民族紧密联系,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2015年,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认同”,是解决好民族问题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巩固民族大团结大好局面,必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五个认同”意识。
要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理念,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把本民族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加强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推动实现各民族经济共同繁荣发展
1.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经济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长期经济发展滞后、长期发展不平衡容易造成少数民族群众产生不满的情绪,这种负面情绪必然会影响我国民族团结。雄厚的国家总体实力、各民族共同富裕是铸牢中华民族经济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也是关键所在。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奋斗目标,因此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努力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推进区域间互帮互助,增强国家经济实力,构筑中华民族经济共同体,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坚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之路
习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这一系列表述,为处理好经济和环境这对矛盾提供了思路。
民族地区作为我国的水系源头区和天然生态屏障区,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解决好人和自然的关系问题。首先,在资源和环境可承受的基础下,大力发展绿色工业,推动传统产业升级,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工厂和企业,扶持培育高效节能的新型绿色工业企业。其次,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部分民族地区具有资源富集优势,在有条件的民族地区施行资源开发利用,建设能源基地。再次,因地制宜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建设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提供优质绿色农产品,让少数民族群众收益。最后,发展生态旅游业,发挥少数民族文化的特色和优势,以特色文化产业促进民族地区特色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三)构建各族人民共有的精神文化家园
1.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仅要深挖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如“和天下”、“天下大同”等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观念。同时还要实现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相互融合。首先,要进一步强化身份认同,中华文明发展过程中各民族都做出过巨大贡献。所以,把某一民族文化完全等同于中华民族文化的这种错误观点,我们必须要坚决反对和抵制,要让各族人民意识到本民族的文化就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自己就是中华民族的一员。其次,要创新性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在继承和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要不断深挖其中包含的时代内涵,让其充满生命力。并通过多等形式,如影视、艺术等,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大众日常生活中,引导人们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有效铸牢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少数民族的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部分。中华文化中,汉文化具有源远流长的特点,而色彩斑斓则是少数民族文化则的特征。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是各民族各自发展历程中,通过努力而获得的。中国古代社会中,先进生产生活水平的代表是农耕文明,但是在不适于农耕发展的地区形成的独特的少数民族文明,同样是中华文明的文化创造。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权利包括尊重其风俗习惯、保护其语言文字、发展其教育事业、保障其宗教信仰自由等。我国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交融,提高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因此,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发展繁荣,等同于保护传承、发展繁荣中华文化。尊重少数民族文化,就是尊重中华文化,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由之路。
3.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四)依法保障民族团结、打击分裂
1.依法维护民族团结
依法治理民族工作是新时代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部分干部和群众不重视少数民族的民族特点,缺少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尊重,影响民族团结。同时,也存在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由于其保守和排外的特征,只看中自身短期利益,忽视整体利益,对民族的发展和进步造成阻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在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事务治理法制化的进程中,我们要通过利用法律武器坚决杜绝“两种民族主义”,利用法律保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
2.依法打击民族分裂活动
进入新时代,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在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世界中,境外反华势力、“三股势力”常常利用所谓“民族问题”为由在我国制造事端。国外敌对势力为了达到分裂中国的目的,一直对我国边疆民族地区进行侵扰。为了达到分裂中国和遏制我国发展的目的,境外反华势力、国内民族分裂分子、宗教极端分子相互勾结,妄图激化国内民族矛盾,引发社会冲突,对我国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威胁。因此,我们必须运用法律武器坚决与这些极端分子作斗争。依法治国是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的有利保障,这些法律法规和自治区适用单行条例为实现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提供了基本遵循,为促进民族团结提供了法律保障。
作者:陈沛然,民盟贵阳学院二支部委员、贵阳市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理论教研部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