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浅析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在法理学中,我们了解到法律规范包括有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那再考虑下,法律规范有多种,若是针对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调整,又称作什么呢这就是我在这个版块要浅析的内容---法律部门,再通过了解法律部门还可以了解一点,所有的法律部门将共同构成一国的法律体系。所以这个版块的考点主要就包括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

一、法律部门:

1、概念:

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PS:但由于社会关系复杂交错,彼此联系,因此法律部门之间往往很难截然分开,同一种社会关系可能会需要很多个法律部门的调整。

2、划分标准:

法律部门划分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次要标准是法律的调整方法,调整方法主要包括平等主体间的横向调整方法和不平等主体间的纵向调整方法。

PS:法律部门之所以需要两个划分标准,是由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决定的。

3、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同:

一个法律部门中包含的法律规范并不一定必须由同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表达。如刑法部门并不仅仅包括作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刑法》,还包括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刑事法律规范。这也说明,大多数规范性法律文件可能包含属于不同法律部门的规范,如许多经济法、行政法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都含有刑法规范。这种刑法规范通常都采取“准用性规则”的表达方式加以规定。

4、公法、私法与社会法: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大陆法系国家的一项基本分类。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来的。按照乌尔比安的解释,公法是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

一般认为,公法调整的是政府与公民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主要体现为政治关系、行政关系及诉讼关系等。公法保护国家或公共利益,它的一方主体应当是国家,与另一方主体一般是不平等的隶属或服从关系,公法否定私法自治,多以强制性规范为主。而私法调整私人之间的民商事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私法是强调私人利益关系的法律规范,多以任意性规范居多,弘扬私法自治,以自治为其最高原则和精髓所在。

二、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法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陷阱:废止、尚未制定、未生效)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2、特征:

(1)法律体系由一国国内法构成,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范畴即国际公法。我国已经加人的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上的国际条约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之内。法律体系之所以不包括国际公法在内,是因为国际公法调整的是国家的行为,而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人的行为。

(2)法律体系由一国现行法构成,即现在正在有效的法律,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生效的法律。

(3)法律体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现象,反映了法的统一性和系统性。注意,只要主权国家,其法律体系就是统一的,因此,我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3、当代中国法津体系:

这个版块需要与法的渊源相区分!以制定主体和效力的不同,我国法的渊源可以划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多个层级。

PS: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包括七部门、多层级。理论上,我国的每一个法律部门都应当具有多个层级。

三、考点归纳与总结(易混淆易错点):

1、通过本节学习应了解法的部门及法的体系;

2、混淆区别:

(1)法的体系与法系;

(2)划分标准。

3、构成整体。

试题回顾:

判断题: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有效的国内法和国际法共同构成的整体

【答案】B。解析: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故本题说法错误。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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