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公开是法定的义务,裁判文书库与裁判文书网应是并存关系
【事件背景】
中国裁判文书网自2013年7月上线以来,至今累计公开的裁判文书约1.3亿篇,成为了全世界最大的裁判文书库,也视为是我国司法改革和司法公开的最大成就。
202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份《关于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的通知》,该通知显示,致力于裁判文书库内网的建设,该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拟于2024年1月上线运行,并明确了其应用范围,仅支持全国法院干警在四级法院专网查询检索裁判文书。
目前,尚不清楚建设对内使用的裁判文书库,与运行已达10年之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之间会形成并存关系,还是替代关系。但有研究发现,2013年至2020年,裁判文书上网比重持续上升,2020年裁判文书上网比例高达81.48%,但2022年已下降至29.01%。另有内部人士透露,有些法院于今年7月下发内部通知,“裁判文书原则上不(用)必须上网了”。
【法眼看世界】
裁判文书公开向社会公开,是世界各国司法改革的大趋势。这十年来,裁判文书公开,已经成为一种惯例,也已经写入多部法律法规,成为一种制度。
我们来看看哪些法律法规有明确裁判文书需要公开:
首先,在2013年11月12日通过的档内规范性文件《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
我国的三大诉讼法,均有对裁判文书的明确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供公众查阅,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全面、及时、规范。
可见,公开裁判文书,已是一种制度,民众也确实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得到了好处,推进了法制建设,希望裁判文书库与中国裁判文书网之间是并存关系,而不是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