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请大家少说好话,多提意见。”9月1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郝东亚诚恳地说。在他面前,是面向社会海选出来的6名网友代表和十几位法律专家、人大代表和媒体记者。
2008年12月3日,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向社会宣布:2009年1月1日前,省高院的判决书全部上网;2009年上半年,全省各中院的判决书全部上网;2009年年底,全省三级法院判决书全部上网。目前,河南省高院和各地方中院的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已经完成,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也进行到了一定阶段。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河南省高院面向社会海选网友,又邀请了法律专家和人大代表,让大家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会诊“挑刺儿”。
荒唐判决书引发全省裁判文书上网行动
“从某种意义上讲,判决书上网,也是被基层法院的一些瑕疵判决书逼出来的。”在此前接受河南媒体记者采访时,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曾这样说。在2008年的大接访活动、日常接访活动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中,河南省高院发现部分裁判文书质量不高,有的引起当事人不满、甚至长期上访。
有媒体报道称,河南有一个当事人被人打伤,法院判决打人者有罪,可是判决书上竟然把打人者的名字写成了受害人的名字,受害人成了“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受害人找到办案法官评理,法官竟认为,“这不是大事,判决书写错也是常有的事儿,不影响判决。”
这样的事情让张立勇深感震惊。张立勇说,法官被称作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其一言一行都直接代表着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而裁判文书记录着案件诉讼过程、当事人的诉辩内容和法院裁判结果,是法院审判工作内容和质量的集中体现。法院是否依法行使审判权,审判活动是否公正合理,最终都要通过法院的判决书来体现。
随后,河南全省对各级法院的判决书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一些法院将司法文书弄错的现象屡见不鲜。对此,河南省高院随即决定,将裁判文书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展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评判。该院认为,通过这样的方式,有利于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加强司法监督,增强司法民主;有利于宣传法律、宣传法治,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法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审判工作和裁判文书制作质量,是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落实审判公开原则的重要举措。
一年内,25167件裁判文书已上网
在11日的会议上,河南省高院政治部主任袁永新首先向大家通报了河南全省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的情况。
袁永新介绍说,河南省高院要求对已送达的一审、二审、再审判决书全部上网,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案件的判决书除外。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明确要求不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确有正当理由的,经主管副院长审批,可以不上网公布。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河南省高院和全省19个中级法院已全部实现裁判文书上网,截至9月9日,省高院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935件,全省各中级法院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8058件,占送达裁判文书的75%。此外,河南省123个基层法院已上网公布裁判文书6168件,部分没有上网的基层法院也正在积极按照预定计划建设网站。他表示,年底前,河南省三级法院全部实行裁判文书上网的目标应该能够顺利实现。
“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开展以来,许多法官表示工作压力比以前更大了,每一份裁判文书从制作到审签再到最后上网,都需要认真检查、反复校对,以免出现错误。”袁永新说,“裁判文书上网形成了一种‘倒逼’机制,有效促使了法官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