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日起,东莞人才入户正式开始线上办理。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申请流程吧
2020年10月1日起,东莞人才入户线上申请系统正式开通,人才入户办理直接在网上填写资料即可。
第一步: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网,选择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点击这里进入)
人才入户网上申报流程主要包括填写申请材料、提交审核、现场审核和领取证件等步骤,具体操作可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父、母或者其他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的一方具有本市户籍的,不得拒绝其本市户籍的申请。
两个五年入户办理材料
一、个人申请迁入所需的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二、如申请人属养老保险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保的省直属企业员工,则还需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打印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原件)。
三、入户地依据材料:
1.迁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或已盖单位公章的扉页复印件;
3.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无需入户地依据材料,直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镇街或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申请入户。
人才入户办理材料
(一)基本资料
申请人提出条件准入入户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广东省居住证(属于引进人才的,提供《东莞市引进人才证明》,可不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2.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
(1)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用人单位在莞登记注册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对接口直接查询审核);
(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经商的,提供设立组织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通过核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
3.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
(1)迁入本人名下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2)迁入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自有房产的,除提供《房地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外,还需提供申请人与房产所有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收养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等);
(3)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单位同意入户证明(盖单位公章);
(4)迁入镇街新型社区集体户,免交本项依据材料。
(二)资格资料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提供资料: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资格确认)。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提供资料: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须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或“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证书查询网”作出查验,未能作出有效查验的,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提供资料: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能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个人学历情况的,无需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只须提供学信网有效验证码)。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提供资料: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劳动合同。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提供资料: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非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学历证书(相应证书参照上述第3或4点要求作出查验)。
7、具备全8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提供资料: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相应证书参照上述第4点要求作出查验)。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提供资料: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参照上述第3点要求作出查验)。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提供资料:A类: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国外学士以上学位的归国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B类:访问学者/外出进修类归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境外进修/访问证明。
10、最近三个连续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提供资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提供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参保员工名单。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1)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提供荣誉证书。
(2)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提供荣誉证书。
(3)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莞工作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提供立功表现证书、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新生儿入户办理材料
一、需提供的材料(未注明需复印件则提交原件):
1.申报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人居民身份证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小孩入户申请审批表》
二、对应情形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一父母属夫妻关系: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父母属离异:
1.离婚证(附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非婚生育:
1.非婚生育说明(原件)
四夫妻一方与第三方生育:
无需额外材料但有以下注意点。
注:夫妻一方与第三方生育,要求入户夫妻双方同一家庭户的,须由配偶在《出生小孩入户申请审批表》中现场签名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
五父母是现役军人:
1.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父母是在校生集体户:
2.在校学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父母一方为国外人员:
1.境外人员一方的出入境证件(护照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三、如有以下特殊情形需要额外提供对应材料:
1.无出生证明的,需要提供由原助产单位依据原始记录出具出生证明材料、医院或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
系证明或制作村(居)委干部、直系或旁系亲属和知情群众3份以上询问笔录。(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死亡的的提供还要提供死亡注销章的户口簿或死亡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一方被逮捕或服刑期间,另一方无法提供被逮捕或服刑一方的身份证件的提供逮捕通知书或服刑证明等文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入户集体户的的提供入户地集体户口本扉页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入户家庭户且申请人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的提供,申请人须提供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上面注明“本人已征得户主同意入户,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签字和捺指纹。
夫妻投靠入户办理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入户申请审批表》
4.配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6.配偶居民身份证
7.入户地集体户口本扉页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房产可投靠入户集体户需提供)
8.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当被投靠人与户主关系为非直系亲属或非亲属的家庭户需提供)
东莞市人才入户办理窗口:
1.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
办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1至39号窗
位置指引:(1)乘坐9、14、36、46、65、C2、C4、203、213、328、862、876、X5、X7、X11、X13、X17路公共汽车到“市民服务中心站”下车;(2)乘坐轨道交通2号线在鸿福路站A出口下车;
2.沙田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A10-A29号)
办理地点:东莞市港口大道沙田段660号沙田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位置指引:乘坐公交车221路、246路、286路到“沙田镇市民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00米
3.松山湖市民中心公安专区
办理地点: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创新科技园1号楼2楼1-16号窗口
位置指引:乘坐306路、308路、309路、312路、317路、322路、323路、328路、337路、338路、342路、343路、347路、351路、833路、快215路公交车,在松山湖管委会站下车,步行约113米,约2分钟。
4.高埗镇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公安)
办理地点:高埗镇高龙西路7号高埗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位置指引:东莞巴士4路、311路、318路在高埗文化广场东站下
5.麻涌镇公安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50-66号窗口(东莞市麻涌镇麻涌大道323号)
位置指引:乘坐水乡新城公汽601、611、616、629、631路车,或广州三汽378路车,到椰林山庄下
6.凤岗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公安业务区)
办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13号窗口
位置指引:市民办事可乘坐凤岗781路或者787路公交车到政通路3号(商会大厦)下站即可到达
7.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2号厅15-27号窗口(公安业务)
办理地点: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南路8号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A栋1楼2号厅
位置指引:乘坐公共汽车336路、519路、533路,在“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8.东坑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19-29号窗口,公安专区)
办理地点:东莞市东坑大道89号东坑镇政府南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
位置指引:乘坐309、321、502、503、707、721、738公交车到东坑镇政府下车,步行约150米至东坑镇政务服务中心
9.常平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专区
办理地点:东莞市常平镇园林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专区
位置指引:乘坐505路;723路;727路;728路;729路;731路;732路;737路公交车,在常平邮政分局站下车,往西100米
10.樟木头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东深路南博商业广场二楼8-17号窗口
位置指引:乘坐909路公交到蓓蕾幼儿园公交站下车,行走至南博商业广场(樟木头镇政务服务中心)
11.横沥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区
办理地点:横沥镇沿江北路22号发展中心一楼政务服务中心2号厅,28号至37号综合窗口
位置指引:公交321路;395路;396路;397路;398路;399路;501路;705路;716路;721路;735路;快301路;快326路;快910路到镇政府站下车,步行213米到发展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12.石碣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C01至C16)
办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政文西路6号综合服务大楼一楼石碣镇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公安窗口(C01至C16)
位置指引:乘坐东莞公汽69、71、72、73、82、315、319、L2到“石碣镇政府”站下车(沿政文路往西前行200米)或乘坐东莞公汽70、72到“文化广场”站下车或乘坐东莞公汽77、318、828到“石碣城区居委会”站下车。
13.洪梅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37号洪梅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G1至G10号窗口
位置指引:可乘坐途经公交车:606路、613路、623路,在洪梅医院公交站下车,向北步行约244米。
14.万江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滨城路22号
位置指引:乘坐53路在万江市民文化中心(公交站)下
15.谢岗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区55-60号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东莞市谢岗镇南湖路9号谢岗镇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专区55-60号综合窗口
位置指引:乘坐708路、750路、751路、快703路公交抵达银瓶城轨站,步行约500米到达谢岗镇政务服务中心。
16.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59-63号公安窗口(原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
位置指引: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裙楼一二层;272路;269路;282路信义豪园站下车沿体育路走500米;或277路在长安广场南门下车。
17.中堂镇公安分局办事大厅(1-8号窗口)
办理地点:东莞市中麻路71号(1-8号窗口)
位置指引:乘坐629、608、609、610、612、613、617路公交车到“东向路口”站下车
18.公安业务
办理地点:东莞市东骏路22号宏图科技中心3号楼南城街道政务服中心55-70号窗口
位置指引:乘坐52、X2路车,在东骏豪苑站下车,或乘坐18、52、X7路车,在南城体育公园站下车
19.东城公安办事厅
办理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55号东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五楼A1-A3A5-A17综合窗
位置指引:1、乘坐16、52、59、350、362、G12、K1、L5A、X22、X26路公交车在新世界花园站下,前行230米;2、乘坐地铁2号线在东城站下车从C出口出来,往新世界花园方向步行约890米。
20.东莞市公安局大岭山分局
办理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173号政务服务中心副楼一楼公安专厅54-67号窗
位置指引:乘坐大岭山公交373路、378路在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约130米。
21.1~20号公安窗口
办理地点:虎门镇富民商务中心15楼虎门镇政务服务中心
位置指引:搭乘公交快线226路至富民商务中心站下
22.企石镇公安分局
办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北路13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石公安分局办事大厅
位置指引:乘坐“508”号公交车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23.大朗镇政务服务中心36-53号窗口
办理地点:大朗镇银朗南路288号大朗镇政务服务中心南厅公安窗口
位置指引:可乘坐385路公交到大朗商会站下车,或乘坐386、390路公交到景泰站下车前往大朗镇政务服务中心。
24.道滘镇公安分局窗口(户政业务)
办理地点:东莞市道滘镇花园大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33-35、40-44号窗口
位置指引:位于振兴路花园大厦旁边、道滘镇政府大楼正对面,可乘坐603、605、606、622路车到道滘政府站下车,沿花园大街直走100米即可到达。
25.公安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东莞市黄江镇莞樟路黄江段26号一楼1-10号窗口
位置指引:市民可乘332、710、快701、206、305、711、712坐公交车到“黄江广场”站下车,步行至“黄江镇政务服务中心”。
26.莞城公安分局
办理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高第街1号市民广场北楼一楼莞城政务服务中心3号厅
位置指引:乘坐L5A、L5B、7、9、11、15路公交车在文化广场西站下
27.莞城公安分局户政窗口
办理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高第街1号市民广场北楼负一楼莞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3号厅
位置指引:乘坐1、10、15、16、21、LG1路公交车到文化广场站下
28.东莞市厚街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区服务窗口(57-78号)
办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竹园路68号家具研发楼北门(福神岗公园西南门对面)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
位置指引:公交站:政务中心(252路、253路、微巴288路)
29.寮步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9-27号,公安)
办理地点:东莞市寮步镇政务服务中心(寮步镇富兴路149号)
位置指引:市民可乘坐公交车305路、350路、366路和微巴531路到“寮步镇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30.东莞市公安局桥头分局办事窗口
办理地点:东莞市桥头镇桥光大道3号行政办事中心桥头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1-11号窗
位置指引:乘坐镇内752、757路公交车至桥头行政办事中心站下
31.石龙镇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龙城二路8号
位置指引:1:乘坐商旅1号线或3号线到“汇星大厦站”,下车后步行至车站正对面即可到达。2:乘坐330路、360路、336路、537路公交车到“石龙镇政府站”,下车后往北步行约300米。
32.望牛墩镇公安分局
办理地点:望牛墩镇永盛路5号望牛墩镇政务服务中心21-27号窗口
位置指引:乘坐水乡新城公交612、615、623、625、630路车到望牛墩文化广场站下行500米即可到达
关于入户东莞网上申请,人才入户网上申报流程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