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你们带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怀着对知识的渴望进入大学校园。岁月荏苒,光阴似箭,转眼间你们已从懵懂少年成长为祖国栋梁,即将结束难忘的大学生活,肩负起国家、社会、家庭的重任,面对人生新的抉择。在即将踏上新的人生征程之时,衷心地祝福你们在就业道路上一帆风顺,心想事成!
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750万人,我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达到20.4万人。由于受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在正视困难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入,毕业生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方针,这些都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困难与希望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广大毕业生走好择业的第一步。在此,给你们提几点建议:
一、认清形势,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高校毕业生也进入了一个“大众化就业”的时代,高校毕业生日益成为社会普通的劳动者,成为社会新增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既是适应当前严峻就业形势的需要,也对同学们的自身发展有好处。希望大家对目前面临的严峻就业形势有清醒认识,合理准确地自我定位,树立大众化的就业观,强化普通劳动者的意识,以积极、良好的心态对待就业,做好积极的准备,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二、扎根基层,让青春在基层闪光
基层是有志青年奋斗成才的必由之路,是高校毕业生了解国情、磨炼意志、砥砺品格的重要途径,是经受锻炼、发挥才智、成就事业的广阔舞台。基层条件可能很艰苦,但艰苦的条件既能磨炼人,又能造就人,大学生在基层社会实践的丰富经历和阅历,必将增长自身的才干和能力。青春只有在为祖国和人民的真诚奉献中才能更加绚丽多彩,人生只有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伟大事业中才能闪闪发光。在此,希望广大毕业生同学树立报效祖国、志在四方的理想抱负,把祖国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到基层、到艰苦地区、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努力成为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
三、自主创业,以灵活方式实现就业
近几年,国家和各地为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出台了大量的扶持政策,引导部分毕业生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理想。从长远看,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必将成为更多同学的选择和共识。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就业方式能够充分调动自我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热情,是实现人生理想、体现人生价值的有利而广阔的舞台。
四、珍惜机会,切勿错失就业良机
在求职过程中,一些同学不珍惜已掌握在手中的就业机会,总把希望寄托在更好的用人单位上,这是不理智的做法。随着社会的发展,每个人的职业生涯都在不断调整,终身在一个岗位上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小。建议同学们从自身实际出发,本着先就业、后择业的心态,积极参与就业竞争,珍惜每一个岗位,抓住就业机会,在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积累经验和阅历,铺就完美的职业生涯之路。
五、树立品德,努力提高自身素养
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的思想情操、坚定的政治方向、远大的理想抱负、诚实守信的人生态度是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用人单位选择人才时最看重的要素。对用人单位而言,学生的道德品质和自身素养将直接影响到他对未来工作的实践态度。希望大家能理性地分析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充分的准备迎接崭新的挑战,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各位同学,火热的青春之花正等待着绽放,你们辉煌的人生之路即将翻开崭新的一页。在你们斗志昂扬、整装待发之际,请再次接受我们真诚的祝福,祝你们在就业的道路上一帆风顺,创造出美好的未来!
二〇一四年十月
政策解答
※基层就业※
1.什么是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2.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2)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3)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4)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3.什么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4.什么是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5.什么是公益性岗位?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补贴?
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街道(社区)或其它经批准的劳务派遣组织安排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并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费、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当地财政对用人单位给予补贴。
6.什么是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政府从当地财政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
7.到基层就业如何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
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8.什么是双特计划?
为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重庆市中小学特色学科教师配备计划(简称“双特计划”)。
“特岗计划”是重庆市按照《教育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文件精神,由市教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
“特色计划”即重庆市中小学特色学科教师配备计划,是根据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的要求,在总结“特岗计划”经验的基础上,实施的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信息技术、健康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的配备计划。该计划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委会同市编办、市人社局共同制定并启动实施。
9.特色计划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对于“特色计划”的启动和实施,具体的程序、招聘的具体细节按照当年的招聘简章执行。
(2)实施范围。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区县,以农村中小学为主,适当兼顾县镇中小学。
(3)实施方式。“特色计划”按“市级统筹,分级负责”的方式组织实施。市教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制订全市特色学科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各区县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申报补充特色学科教师计划,负责特色学科教师面试、配置与管理。
(4)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艺体类、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10.中央有关部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
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主要组织实施了4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括: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等四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11.什么是“三支一扶”招募计划?
根据人社部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13年至2015年,每年招募4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岗位为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服务、医疗卫生、农村水文水利、国土资源管理、村建、计划生育等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的岗位。
12.“三支一扶”选拔原则及招募流程是什么?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专业对口、党员学生干部和回原籍优先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面试、考察、公示、调剂、派遣等程序组织招募工作,严把入关口,将农村基层紧缺急需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选拔到“三支一扶”项目中来。
13.“三支一扶”大学生能够享受哪些政策待遇?
(一)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补贴标准参照区县(自治县)乡镇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调整。补贴按月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按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依据现行社会保险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二)服务期满促进就业工作。“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不再留岗延续,不直接考察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使用事业编制进行政策托底。鼓励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就业。
(1)全市拿出一定名额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2)“三支一扶”大学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服务期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按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可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4)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就业。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享受国办发〔2009〕3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并按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服务和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5)市、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免费就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公共服务。积极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月等活动,及时提供就业政策、招聘活动安排和就业岗位信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6)“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推荐,可聘用为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7)“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招募到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学专业毕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后可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14.什么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15.选聘到村任职的对象是什么?要满足哪些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此外,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16.选聘到村任职的程序是什么?选聘工作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17.什么是选调生?
18.选调对象是哪些?
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2015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9.选调条件有什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3)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4)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0.如何咨询有关选派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方面的问题?
(3)涉及特岗教师政策问题,请咨询市教委人事处:63865672、63633286。
※自主创业※
21.我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22.如何注册筹办经济实体?
23.什么是微型企业,申请微型企业扶持需要哪些条件?
凡注册资本在15万元以内、雇员(含投资者)在20人以下的企业为微型企业。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以及军队复员人员等“四类人群”新创办的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特色效益农业等鼓励类微型企业,可申请创业补助和创业扶持贷款。
申办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2)属于“四类人群”,即高等院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等等;
(3)具有创业能力;
(4)无在办企业;
(5)属于“四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6)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24.微型企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扶持政策:采取“1+3+3+3+N”“1”是指创业者出一部分注册资本金,成立微型企业;第一个“3”是指3项扶持政策,即“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第二个“3”是指3个平台,即培训平台、龙头企业对接平台和创业孵化平台;第三个“3”即三项跟踪服务“准入门槛管理分类指导、非银行金融融通、建立健全微企管理服务体系”;“N”是指有关后续帮扶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微型企业,每年计划新增高校毕业生创办微型企业1000户,吸纳40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到“十二五”末,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微型企业达到5000户,吸纳2万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微型企业,财政给予不超过注册资本金50%的补助资金;除享受国家和我市对中小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符合规定的企业其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其实际缴付的所有税中地方留存部分,以微型企业注册资本金等额为限,按规定实行补贴;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3年内免收行政性收费;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发展。
25.从外地来重庆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不可以享受微型企业扶持政策?
从外地来重庆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其户口(包括集体户口)还在重庆,就可以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从重庆到外地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户口迁回重庆,也可以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
26.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1)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户口簿;
(4)居住证明;
(5)属于“四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不提交居住证明。
27.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28.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有哪些程序?
(1)学生填写《重庆市大学生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样本可向所在高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或就业指导机构、当地工商所领取。
(2)学生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并提交所在高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
(3)学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将创业学生申请书统一提交所在高校审核(学校需就申办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属于文化创意和信息技术类人员,是否具有创业能力,是否经学生家长同意,学校是否同意其申办微型企业等签注意见)。
29.什么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有效凭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是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30.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基本流程?
31.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享受的优惠政策及程序?
32.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33.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各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在5万元以内,对创业能力强,创业项目优的人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8万元;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各类人员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人均5万元计算,贷款总额在100万元以内。小企业贷款不进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34.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是多久?
35.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怎么计算?
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36.小额担保贷款如何偿还?
借款人从取得贷款之日起,应根据借款合同按期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贷款逾期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及承贷金融机构规定计交罚息,罚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37.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抵(质)押条件有哪些?
(1)法人为个人担保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年税后利润在5万元以上;具有贷款申请金额1.5倍以上的不动产。个人担保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贷款申请金额1.2倍以上的房产或等值的有价证券;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员工个人担保额不超过其年收入的2倍(单位出具年收入证明),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有稳定收入的企业单位员工个人担保额不超过其年收入额(单位出具年收入证明),且最高不超过6万元。承贷金融机构对个人保证担保额根据实际情况掌握,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担保时担保方应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盖章。
(2)借款人抵(质)押可用自有或亲友(本市常住户口)的房屋(两证齐全,银行会同借款人协商认定)、承贷金融机构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抵(质)押;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抵(质)押原则上参照个人抵(质)押执行,可用不动产、汽车、设备(有购置发票,扣除折旧)进行抵(质)押。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抵押品价值的70%,质押物价值的90%。
38.小额贷款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1)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持工商、税务核发的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抵(质)押物清单或担保合同以及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
(2)社区居委会审查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和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抵(质)押条件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街道(乡镇)推荐;
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可由法定代表人在其户口所在地或企业经营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39.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的政策有哪些?
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两年内)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偿还本息,最后一次结清本息后,凭承贷金融机构出据的结息清单或凭证到劳动就业部门申请贴息。劳动就业部门按借款人不同的贴息标准确认借款人相应的贴息金额,按季将确认后的贴息清单送当地财政部门和承贷金融机构各一份,承贷金融机构将财政划拨的贴息资金一次性划入借款人在承贷金融机构开设的个人账户内。
借款人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后,可按规定享受再就业的有关税费减免、工商扶持等优惠政策。
40.什么是“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2015年前,全市建立以吸纳高校毕业生为主的创业孵化基地100个,吸纳5000名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对孵化企业的场租实行减免。如孵化基地内新创办的孵化企业成功运营1年以上并直接带动不少于5人就业1年以上的比例达到50%以上,按照每个符合条件的孵化企业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该基地奖励补贴。孵化基地开展免费创业培训的,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各高校要广泛开展创业教育,成立创业教育教研机构,积极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建立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积极推广成熟的创业培训模式,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提高创业能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活动,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41.什么是“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
为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中国泛海控股集团、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以及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开展第二期“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支持重庆的大学生创业工作。第二期“泛海扬帆行动”计划在2012年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1000名,资助创业项目100个,带动就业500人左右。本次活动资助总规模达800万元。其中,中国泛海控股集团资助400万元,主要用于创业项目资助金、活动宣传和项目评选等有关工作;重庆市就业专项资金按1:1配套,出资40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此次“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于2012年10月11日正式启动。重庆市高校应届和毕业五年内在渝大学生(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国家统招的全日制高校取得文凭),可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参与申报。符合国家政策的创业项目都可参与申报,优先支持市内重点产业、文化创意、农业科技、节能减排、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现代服务行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创业项目。个人或团队限申报一个创业项目,须符合发展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较好、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要求。创业项目投资额15万元左右。
42.如何参加“泛海扬帆创业行动”?
43.什么是SYB创业培训?
44.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是多少?创业培训为成功创业按人均1000元—1500元补贴,未创业按60%补贴;微型企业创业培训为创业成功按1000元/人补贴,未创业成功按600元/人补贴。
※参军入伍※
45.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如何界定?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46.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当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48.大学生应征入伍需要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中: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49.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3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1年1月1日至l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3年年满18到20周岁(1993年1月1日至l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0.男生报名程序
走访调查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
批准入伍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
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51.女生报名程序?
体检考评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
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批准入伍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52.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后户口档案如何迁转,存放在哪里?
被确定为应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的,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可将户籍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
高校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其户口档案予以注销,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役期满择业参照应届大学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口档案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53.已经和工作单位签约,现在又想应征入伍,是否属违约?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依法参军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权利,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用人单位要依照《宪法》、《兵役法》等规定,支持本单位员工依法服兵役,并落实好他们退役后的安置工作。高校毕业生要和用人单位及时沟通协商,共同做好工作安排。
54.落实单位户档随迁的高校毕业生,从哪里报名应征?
签约落实单位并已办理户档随迁的高校毕业生想应征入伍,如现户籍所在地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不是同一地方的,从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
55.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及如何保留入学资格
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政策,大学生合格一个批准入伍一个,对在本辖区难以解决的,由省(区、市)统一协调解决,合格的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在安排去向时,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在部队服役期间,还可优先选改士官,高校毕业生士兵还可直接选拔为军官。退役后,在就业安置、考研升学等方面享受更多优惠政策。
保留入学资格
当年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新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新生),在应征入伍的同时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
入伍高校新生在报名应征时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到应征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批准入伍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高校招生部门,由高校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退役后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56.从高校毕业生士兵中确定提干对象需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高校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
(3)大学本科毕业的,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也可以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三本)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4)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
(5)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
(6)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至当年6月30日,下同);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在驻国家级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7)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57.高校在校生入伍有什么优惠政策?
高校在校生入伍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保留学籍退役后准其复学并享受相应的学费资助政策。其他有关优待安置,入伍后参加军校考试、选取士官,退役后复学,复学后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参加专升本、研究生考试,调整专业,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等,按照国家和军队出台的文件及各地、各高校制定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执行。
58.大学生应征入伍都可以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吗?
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59.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如何计算?
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的期限,为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剩余期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60.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
61.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学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被部队退回的的学生,取消受助资格,并不得申请学费减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在接收退兵后及时将被退回学生的姓名、就读高校、退兵原因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并按照学生原就读高校的隶属关系,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央高校。
被部队退回并被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如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如学生返回其原就读高校,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原就读高校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应在收回资金后十日内,逐级汇总上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回资金按规定作为下一年度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
62.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优惠政策?
(1)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63.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专升本招生,如何实现免试录取?
64.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普通高校本科,如何参加考试?有何优惠政策?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毕业生与其他普通专升本考生一起报名参加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按报考人数30%比例择优录取的优惠政策。
65.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享受哪些就业安置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66.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年限是多少?
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限是两年。
67.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关于补偿代偿: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不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政策。
报名流程
体检政审根据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的通知,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同时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安排政治审查,填写《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
专业审定对体检、政考合格人员,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或者学校对其进行专业审定或专业考核,作出综合评定,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或者《招收士官专业技能考核评定表》。
定兵公示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或者专业考核合格者,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在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定兵,定兵名单向社会公示。
交接运输起运前,部队会派出接兵人员到达接兵地区,负责将招收的士官接回部队。
检疫复查到达部队后,由部队对招收士官的政治、身体、学历、职业资格等进行检疫和复查,不符合招收条件的,经部队大军区级单位批准,退回原征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注销其入伍手续,公安机关予以落户。
训练使用招收士官入伍后,进行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训练结束后,
由大军区级单位统一分配到旅(团)级部队为主的专业技术士官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
69.我市招考公务员的对象是哪些?
报考我市公务员的招考对象具体可分为三类:一是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且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二是在重庆市外生源在重庆市内高校就读,以及重庆生源在重庆市外高校就读且能够在毕业当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三是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重庆市常住户口人员。上述报考人员只要符合《考录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均可报考。
70.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有何具体规定?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精神,我市规定:从2012年起,市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区县(自治县)级以下机关特别是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主要用于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
71.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公务员?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考录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学位)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在面试时需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核。
72.可否持辅修、第二学历专业的证书报考?
答:对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学历证书的,可持辅修、第二学历专业的证书报考。
73.在公务员招录公告中,规定的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解释?
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
75.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工作经验是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工作经历,视为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当然,这里的在校的社会实践,特指普通招生计划的学生在校的社会实践。如果是成人教育在职参加的学历教育,其就读期间依然从事正常的单位工作,这不属于社会实践,其工作经历有效。
76.“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凭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仅限符合《职位表》中规定的招录对象其基层工作年限为“不限”的职位;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77.公务员招录如何报考?
※就业见习※
78.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指政府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按照自愿原则,组织推荐其到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训练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
79.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对象有哪些?
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我市对口支援西藏地区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3-6个月。
80.如何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81.见习人员享受哪些权益保障?
见习人员享有以下权益:
享有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和见习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权利;
见习期间,市或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其他依法享有的权益。
※科研助理※
82.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哪些?
按照《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9〕97号)规定,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重大重点项目等,可以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此外的其他项目,承担研究的单位也可聘用高校毕业生。
聘用对象主要以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学位授予权的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不是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式在编职工,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83.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与被吸纳高校毕业生签订的服务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1)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研究助理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住址;
(3)服务协议期限;
(4)工作内容;
(5)劳务性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
(6)社会保险;
(7)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服务协议不得约定由毕业生承担违约金。
84.服务协议的期限如何约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重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工作签订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7号)等文件规定,服务协议期限最多可签订三年,三年以下的服务协议期限已满而项目执行期未满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协商续签至三年。
85.服务协议履行期间可以解除协议吗?
服务协议履行期间,毕业生可以提出解除服务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解除服务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毕业生本人。研究助理被解除服务协议或协议期满终止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86.被吸纳高校毕业生如何获取报酬?
由项目承担单位向高校毕业生支付劳务性费用,具体数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照相应岗位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87.项目承担单位是否给被吸纳的高校毕业生上保险?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具体办法参照各项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88.被吸纳的高校毕业生户档如何迁转?
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根据当地情况,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其提供户口、档案托管服务。
89.服务协议期满后如何就业?
协议期满,如果项目承担单位无意续聘,则毕业生到其他岗位就业。同时,国家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正式聘用(招用)人员时,优先聘用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项目承担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正式聘用(招用)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应当分别依据《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等规定执行。
90.毕业生服务协议期满被用人单位正式录(聘)用后,如何办理落户手续?工龄如何接续
※就业援助※
91.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分别包括哪些?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一般认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心理、身体、学业、经济、综合素质等方面处于弱势的毕业生。
92.什么是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或为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上述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实行先缴后补,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具体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要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93.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由政府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对符合条件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政策。
94.我市实施的公益性岗位设置是怎么样的?
(1)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区和公益性劳动组织,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2)自2013年起,我市将建立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机制,连续3年每年在主城区及区域性中心城市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5000个,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同时,建立财政对公益性岗位补贴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并对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给予补贴。
95.社区和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区和公益性劳动组织,可按规定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
自2013年起在主城区及区域性中心城市开发、购买的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计算。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计算。
96.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用人单位开发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或协助管理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一定期限、一定额度的工资性补贴。该补贴拨付给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目的在于降低用人单位的成本,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97.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是指,对就业困难人员、务工劳动者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可按此规定向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98.什么是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如何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是指,对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的,据其参加培训情况给予一定费用的补贴。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此规定,可凭借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向职业培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本人《居民身份证》、登记证等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培训或就业证明等材料、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对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最高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对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99.什么是求职补贴发放政策,申请求职补贴的基本程序有哪些?求职补贴发放政策是对毕业年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给予8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发放对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
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表;申请材料附件(市外学生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年一季度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市内学生提交低保证复印件和法定抚养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残疾学生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求职补贴申请程序:毕业年度的3月份,各高校组织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开展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申请人登陆“重庆就业网”求职补贴系统填报《在校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各高校将纸质材料汇总后统一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划拨到高校财务账户,再由高校打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100.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哪些服务内容?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2)职业岗位供求信息;
(3)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4)职业培训信息;
(5)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6)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7)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
(8)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101.什么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是指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实名制登记为基础,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根据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情况,对有就业意愿的,及时提供用人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
102.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获得相应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报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享受当地政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就业指导与服务内容包括: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岗位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办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等。
103.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的对象包括哪些?
实名制登记对象包括本市户籍、市外户籍在渝应届及往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指离校未满一年(毕业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往届高校毕业生指离校超过一年但未满两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104.高校毕业生如何进行实名制登记?
高校毕业生可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常住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资料,到户籍地、就业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机构进行实名制登记,按规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105.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1)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免费为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招考信息等“一站式服务”。组织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推荐、信贷融资、开业指导、政策扶持、后续跟踪等服务。
(2)就业援助。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建立专门台账,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
106.对促进用人单位吸纳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还有哪些扶持政策?
(1)社保补贴。对各类企业新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2)公益性岗位安置。
①对社区和公益性劳动组织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②2013—2015年,每年在主城区及区域性中心城市开发5000个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过渡性安置,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3)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重庆籍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8个月)及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培训补贴政策。
(4)求职补贴。从2013年7月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8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5)重点企业贷款贴息。对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数量达到20人以上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符合重点企业贴息条件的中小企业,按规定享受重点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107.定向就业培训是什么?
108.定向就业培训的对象有哪些?
应届和毕业后2年内现未就业的重庆市高校毕业生以及市外高校重庆籍或户口已迁入重庆的毕业生(含自考、成教、电大、函授、远程教育等国家承认其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109.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什么方式报名参加定向就业培训?
办事指南
※手续办理※
110.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高校毕业研究生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主要用于用人单位作为接收毕业生就业,接转毕业生户口、档案等关系的有效凭证。《报到证》只发给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分上下联,上联(有色联)发给毕业生作报到使用,下联(白色联)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十分重要的衔接手续,只能一人一份,毕业生须妥善保管报到证,不得自行涂改和撕毁。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11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如何办理?
市内院校毕业生首次办理就业《报到证》均由学校集中办理,具体办理程序是:学校统一上报就业方案,市教委审核后集中打印就业《报到证》。《报到证》的通知书联(白色联)由学校主管部门归入学生档案,报到证联(有色联)发放给毕业生本人交与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113.毕业生调整改派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已就业毕业生调整改派:(1)要求材料:现单位《就业协议书》或其他接收证明(如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不需此项)、原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原《报到证》。(2)办理程序:学校出具的《重庆市___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往届毕业生不需提供此项)及第(1)项要求的材料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待就业毕业生调整改派:(1)要求材料:现单位《就业协议书》或其他接收证明(如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不需此项)、原《报到证》。(2)办理程序为学校出具的《重庆市___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往届毕业生不需提供此项)及第(1)项要求的材料到中心受理窗口办理。
市外院校毕业生调整改派:(1)原《报到证》单位为重庆市内单位,新用人单位为重庆市内单位。(2)要求材料:现单位《就业协议书》或其他接收证明(如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不需此项)、原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原《报到证》。
收费标准:毕业生调整改派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毕业生就业服务费”,已就业毕业生调整至新的就业单位收取就业服务费50元/人。
114.《报到证》遗失怎样申请补办?
毕业生意外遗失《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上报学校,由学校出具补办手续后到中心办理;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和补办申请书到中心办理。
※档案托管※
115.如何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调档函、接收函、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
1.开具调档函的单位需具备档案保管权限,一般为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人才交流机构、高等院校、部队等。
2.民营、外资、个体企业,村、居委会一般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
就业
升学
改变托管单位
调档函
身份证复印件
如请人代办需提供调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回原籍
116.如何解除档案托管?
解除托管需提供的材料为:
办理流程是:
填写《转档申请表》
(可在网上下载或在中心服务大厅领取)
交调档函、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签字确认
缴纳档案邮寄费、档案保管费或完清人事代理费
中心按规定转递档案
收费标准为:
档案邮寄费:(1)机要20元/份(2)特快专递(EMS)25元/份
档案保管费:毕业后两年内免费(7月1日起算),两年后30元/年,不足半年按半年收费,不足一年按一年收费,待档案调出时统一结算。
117.如何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党组织关系接转:市外院校派遣回渝的重庆籍毕业生若需将组织关系转回原籍或其他市内单位,凭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介绍信抬头必须开至“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理时需提供接收组织关系方党委、支部的详细名称。
注:①组织关系转出前先到中心服务大厅完清党费;
②托管组织关系挂靠期限为两年,到期后本人应主动申请转出,我中心不另行通知。
③预备党员转正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向支部提出转正申请,我中心不另行通知。
注:组织关系转出前先到中心服务大厅人事代理处完清党费。
※人事代理※
118.什么是人事代理?
119.人事代理有哪些好处?
120.人事代理的办理对象包括哪些?
(1)应聘到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商社、外国企业派出机构)、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及无人事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实行聘(任)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股份制单位及社会团体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2)毕业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自谋职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3)其他政策规定应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121.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注:转正定级、职称评定、预备党员转正、合同鉴定等内容须在规定期限内本人到现场提交材料办理,我中心不另行通知。
122.人事代理的办理流程如何?
毕业生填写《代办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二份,按照120元/人·年的标准缴纳代理费即可。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中心”委托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服务大厅设立专柜,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2)人事代理要求档案转至我中心,档案中须含有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白色联)。(3)凡市内高校的毕业生已通过学校办理人事代理的,不需持《报到证》到中心报到。(4)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123.如何办理户口托管手续?
在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的高校毕业生方可挂靠集体户口。其办理程序如下:
收费标准为:毕业生集体户挂靠60元/年(首次办理须办两年)。
124.如何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毕业生户口需迁往市内的,先到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迁出手续,再凭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及《毕业证》等证件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具体程序及所需材料请咨询入户地派出所)。
毕业生户口需迁往市外的,(1)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到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迁出手续;(2)到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证》。
注意事项:已结婚、购房或就业等符合迁出条件的毕业生应及时将户口迁出。
※学历认证※
125.什么叫学历认证?
学历认证是教育主管部门(国家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出的权威学历认证服务项目,通过对学历证书的鉴定认证,出具对证书信息真伪的鉴定证书。
126.为什么要办理学历认证?
127.目前教育系统以外的某些部门和机构也有提供学历认证服务,与教育部门的认证有何区别?
学历文凭证书由教育部门审批或直接发放,教育部门的认证自然最为权威。其他部门提供的认证一般作为内部使用,而教育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可以在全社会通用。
128.教育部网站已经开通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网上查询服务,还有必要进行书面鉴定认证服务吗
首先,教育部已上网的学历证书数据主要为2001年以后的,由于历史原因,2001年以前的一些学历证书信息尚未完整上网,还需要通过人工查询认证。其次,网络查询结果只能作为非正式场合的确认,即使打印下来,也不能作为有效的书面证据。因此,若因升学、就业、报考公务员或各类职称考试、资格考试需要审核学历证书的真实性,仍需凭教育部门出具的书面认证鉴定证书方有效。
129.学历认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130.认证后提供什么结果?
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
提交学历认证所需材料
缴费
领取学历认证结果
132.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1991年(含)以后取得的毕业证
①出示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②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2)1991年以前取得的毕业证
③学校档案室或教务处加盖鲜章的学历情况证明
④学校档案室加盖鲜章的新生录取花名册
⑤本人档案内的毕业生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鲜章)
⑥学籍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鲜章)
(3)停办、撤销学校所发的毕业证
(4)“三沟通”毕业证
③主考院校档案室加盖鲜章的新生录取花名册
④出示教师资格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5)军队院校毕业证
②未转业出示军官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③已转业出示身份证和转业证(复员证)(如没有转业证或复员证,需提供转业审批报告)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④学校训练部证明原件(2000年前,若学校撤销,可用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代替)
⑤本人档案内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鲜章
ⅰ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成人,普通)
ⅱ入学批准书或参军登记表(普通)
ⅲ学员登记表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2000年后)
求职导航
※就业指导※
133.毕业生应当如何安排就业日程?
9-10月了解就业形势及政策,参加学校组织的就业咨询活动,学校发放《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11月开始积极参加学校和政府、社会中介等组织的双选活动。次年6月由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就业方案,经审定后签发就业报到证,7月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凭报到证到单位报到。
136.面对求职困难,毕业生该如何应对?
(2)主动联系学校就业指导老师和专业教师,并保持经常沟通;
(3)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搜集社会需求信息;
(4)积极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类人才洽谈会;
(5)充分利用亲友、校友、学校社团等资源,积极获取就业信息;
(6)了解社会发展动态,合理调整求职预期。
137.在校期间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提升就业能力?
在学好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根据学校要求或安排,毕业生可以通过选修或必修就业指导课程、参与学校组织的就业实习、技巧辅导、模拟招聘等活动,学习和了解职业资料和信息,充分借助社会实践平台,全面提升就业能力。
高职院校毕业生还可通过学校实施的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组织到企业顶岗实习等工作,切实增强自身的岗位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促进职业素养的养成。
138.高校毕业生怎样提升自主创业的能力?
有意愿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践,接受普遍的创业教育,以系统学习创办企业的知识、完善创业计划、提高企业盈利能力、降低风险、促进创业成功。
目前,许多高校已经开设了创业培训方面的课程和创业实践活动,在校大学生可以选择参加;另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开办了创业培训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有补贴的培训。如“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
139.如何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和《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实行就业准入制度。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劳动者,就业前必须经过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同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大学生在进行专业学习之外,可能还需要接受职业培训,提高自身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当前的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种类繁多,令人难以鉴别。毕业生应当有针对性地参加适合自己的培训项目,谨慎选择培训机构。通常说来,要注意以下几点:
(1)认识清楚自己和培训项目所属的行业。要全面了解这个行业,了解自己的专业背景以及性别等是否适合此行业,尽可能的选择那些最适合自己的、性价比最高的课程。
(2)选择正规的、有办学资质培训机构。学员在报名前可要求培训机构出示有关证明或直接向教育部门咨询,或通过所在地教育部门、工商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官方网站查询其营业执照及培训资质的合法性。
(3)看师资力量。正规的培训机构对教师都有一套评估体系,所聘任的教师大多都有真才实学,同时也会大量的聘用专职教师。可以通过教师进行面对面的交谈的方式考察教师是否具有真才实学,是否具有实际的工作经验。
(4)看学员的就业情况,看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考察培训机构对教学的管理情况是否规范、标准。如果培训机构管理上比较松,很难有一套科学的教学管理方法,学员也难以达到预期的学习目的,学员的就业状况也与培训预期目标不相称。
140.“延长二年择业期”是指什么?
141.什么是“三险一金”?
所谓“三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三险”,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缴纳“三险”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机构去举报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即机关、企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目的在于为职工建立一种自我保障机制,增强职工解决自身住房问题、提高居住水平的能力。住房公积金制度采用的是“个人积累制”模式,即个人帐户所积累的资金完全归个人所有,强调“以自己的积累解决自身的住房需求”。国家强制要求缴交住房公积金。
※劳动合同※
142.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哪些条款?怎样签订?
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协议,劳动者加入某一用人单位,承担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其它规章制度。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必备条款有: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
(4)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内容;
(6)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7)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8)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9)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用人单位出资招收录用、出资培训、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以原则:
1.合法原则,就是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它包括:(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营户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2)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劳动合同条款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3)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和程序必须合法。
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服从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以平等的身份订立劳动合同。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意志,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也不允许第三者干涉劳动合同的订立。协商一致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各项条款,只有在双方充分表达自己意志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才能成立。违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143.《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那些?
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适用范围。除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外,一是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到《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图书馆、民办博物馆、民办科技馆等。二是对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人员是否适用作了灵活规定,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三是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就是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外,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四是对劳务派遣用工作了专门的规定。因此,如果毕业生选择了适用范围内的组织(用人单位)就业,就受《劳动合同法》的规范和保护。
144.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区别表现在:
项目
就业协议书
劳动合同
缔约方
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
毕业生、用人单位
作用和性质
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力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内容
主要是毕业生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进行派遣。
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有效期
签订在前,自签订日期起至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劳动合同签订在后。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签订期限。
145.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哪些情况?
在求职就业过程中,少数用人单位故意隐瞒真实工作信息,或者将工作条件和劳动报酬说得天花乱坠,与实际情况差别很大。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所以,毕业生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等;此外,用人单位还应根据劳动者的要求,及时向其反馈是否录用的情况。
146.劳动者可否拒绝作答与劳动合同无关的个人情况?
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强查乙肝血清学指标将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47.用人单位能否要求求职者提供担保或向其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以处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48.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强调了用人单位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方面的义务,并将这些义务具体化。《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毕业生求职就业要特别注意这一环节。
第一,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订立;第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第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五,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49.试用期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些规定,将会有效地约束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50.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常常预先在劳动合同中设定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在职业上的自由流动,侵害了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由此引发大量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条款给予了严格的限制,明确规定只有两类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二是对负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与之约定竞业限制,如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除这两类劳动者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双选安排※
(一)市级现场双选活动
序号
活动名称
组织单位
地点
联系方式
1
11月23日
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大中型企业专场)
市教委、市国资委
陈家坪展览中心
023-88517362
023-88517395
2
11月24日
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中小型企业专场)
市教委、市中小企业局
3
11月25日
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医药卫生类专场)
市教委、重庆医科大学
(二)专场招聘活动
1.特殊群体专场活动
时间
2014年10月28日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就业帮扶双选活动(合川专场)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乔老师
023-42883625
2014年12月中旬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就业帮扶双选活动(大学城专场)
重庆科技学院
伍老师
023-65022370
2014年12月下旬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就业帮扶双选活动(江津专场))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
龙老师
023-85530111
4
2015年3月中下旬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就业帮扶双选活动(万州专场)
三峡学院
重庆三峡学院
廖老师
023-58102054
5
2015年4月下旬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就业帮扶双选活动(涪陵专场)
长江师范学院
谢老师
023-72790131
6
2015年4月中旬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就业帮扶双选活动(永川专场)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兰老师
023-49810798
7
2014年11月上旬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免费师范生双选会)
西南大学
郭老师
023-68250143
8
2015年5月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残疾毕业生双选会专场)
重庆大学
王老师
023-65102309
9
2015年3月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女大学毕业生双选活动专场)
重庆工商大学
张老师
023-62769207
2.特色专场双选活动
2014年10月14日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创新昆山校园行专场)
2014年10月15日
重庆理工大学
赵老师
023-68667331
2014年10月16日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曾老师
023-61879050
2014年10月27日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昆山招聘专场)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田老师
023-65928115
2014年10月25日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外资企业专场)
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四川外国语大学
023-65381097
2014年10月31日
2014年11月6日
重庆交通大学
023-62652496
2014年11月8日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重庆大学专场)
2014年11月11日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高新技术类专场)
10
2014年11月14日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经管财经类专场)
11
2014年11月21日
12
2014年11月22日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外语外贸类专场)
13
2014年12月5日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IT类专场)
重庆邮电大学
钟老师
023-62460145
14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美术设计类专场)
四川美术学院
杨老师
023-65921061
15
2015年4月22日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法律类专场)
西南政法大学
023-67258338
(三)送岗位进高校
2014年10月22日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黔江专场)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
罗老师
023-85086683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江津专场)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彭老师
023-63430392
2014年11月7日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合川专场)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翟老师
023-42465271
2014年11月13日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合川秋季专场)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肖老师
023-64289915
2014年11月29日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万州专场)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涪陵秋季专场)
2014年12月10日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永川秋季专场)
重庆文理学院
周老师
023-49891965
2014年12月上旬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大学城专场)
重庆师范大学
023-65910777
2015年4月上旬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合川春季专场)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郑老师
023-42863970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永川春季专场)
(四)网上双选活动
2014年10月23日-11月22日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秋季)网络双选服务月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大渝网
2014年11月6日-11月20日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营销、服务类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英人才网
2014年11月19日-11月25日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世界500强、外资外贸、知名企业类企业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汇博人才网
2014年11月26日-2014年12月2日
重庆市2015届高校毕业生房地产、建筑、装饰行业网络双选周
2014年12月3日-2014年12月17日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机电、机械、制造类网络双选会
2014年12月18日-2014年12月24日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教育、培训类用人单位(冬季)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教师人才网
2014年12月25日-12月31日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管理、金融、财务、经济、法律网络双选会
2014年12月28日-2015年1月3日
重庆市2015届高校毕业生综合类网络招聘会
2015年1月5日-1月19日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财务、财经、金融类网络双选会
2015年1月20日-1月27日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机械、化工、环境、能源、生物工程”网络双选会
2015年3月2日-3月8日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地产50强、建筑、园林行业网络双选会
2015年3月7日-3月21日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美术、设计类网络双选会
2014年3月22日-3月28日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教育与商务网络双选会
2015年4月2日-4月16日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综合类专场网络双选会
2015年4月17日-4月23日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教育、培训类用人单位(春季)网络双选会
16
2015年4月24日-4月30日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机械行业网络双选周
17
2015年5月5日-5月19日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房地产、建筑类网络双选会
18
2015年5月20日-5月26日
重庆市2015届高校毕业生互联网50强、IT、通讯行业网络双选会
19
2015年5月27日-6月2日
重庆市2015届高校毕业生医药与快消网络双选周
20
2015年6月3日-6月9日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汽车行业网络双选会
21
2015年3月6日-2015年4月5日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女大学毕业生网络双选会
22
2015年5月13日-5月19日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残疾毕业生网络双选会
(五)部分高校双选
2014年9月-12月
重庆交通大学应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62652496
2014年11月中旬
综合类双选会
13512345078
重庆职教城就业联盟2015届毕业生双选会
49891965
2015年5月8日
重庆文理学院2016届毕业生实习双选会
2014年12月1日
长江师范学院2015届秋期校园双选会
72790131
2015年4月1日
2015届文史类毕业专场招聘会
2015届艺体类毕业专场招聘会
2015届工类毕业专场招聘会
2014年10月
“冶金”专场大型双选会
伍老师13648425569
2014年11月
“中海油”专场大型双选会
“中石油”专场大型双选会
2014年12月
“通用”专业专场大型双选会
2015届毕业生校园双选会
翟老师023-42465271
2015届毕业生双选会
13883414708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李老师
65172500
就业援助与就业服务专场双选会
乔老师15123392588
派斯学院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2014年12月19日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88790766
2014年9月
2015届小型双选会第一场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霍老师
13883652158
2015届小型双选会第二场
2015届小型双选会第三场
2015届小型双选会第四场
23
兰老师18983369997
24
2014年10月-2015年6月
2015届毕业生供需见面双选会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023-61373117
25
2015届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月”活动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汪老师13368062896
26
2014年10月9日
长安集团航天职院专场招聘会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67607127
27
京东方科技集团公司
28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5届毕业生秋季双选会
田老师18523333211
29
2014年10月底
2015届三峡库区毕业生双选会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谭老师18983550404
30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届毕业生校园双选会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向老师
72806305
31
2014年10月、11月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届毕业生秋季专场招聘月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68671911
32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届毕业生“兵工系统”双选会
33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4届毕业生双选会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49838425
34
旅游酒店类专业双选会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杨老师49578090
李老师49578543
龚老师49578503
35
营销类专业双选会
36
土建、艺术设计类专业双选会
37
2014年10月20日-11月21日
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月
郑老师15086709152
38
2015年6月6日
2015届高校毕业生大型就业双选会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68315179
39
2014年10月29日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曾老师13696459985
40
建工系专场招聘会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甘老师
61968166
41
2015年6月
2015届毕业生经济类企业双选会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姜老师13032360568
42
2015届毕业生实习双选会
43
2015届毕业生艺术类企业双选会
44
2015届毕业生新闻类企业双选会
※信息获取※
152.毕业生就业信息查询的主要网站有哪些?
国家部委
网站名称
域名网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www.moe.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www.mohrss.gov.cn
中国共青团
www.ccyl.org.cn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
中国教育信息网
www.chinaedu.edu.cn(系统正在改版中)
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
www.ncss.org.cn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
www.ncss.org.cn/wllm/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www.sme.gov.cn
应届生求职网
www.yingjiesheng.com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
www.lm.gov.cn
中国国家人才网
dxs.newjobs.com.cn
中国青年志愿者网
www.zgzyz.org.cn
中国就业网
www.chinajob.gov.cn
全国各省级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省市
网址域名
重庆
www.cqbys.com
北京
www.bjbys.net.cn
河北
hbxsw.com
天津
www.tjbys.com
山西
www.sxbys.com.cn
内蒙
www.nmbys.com
江苏
www.jsbys.com.cn
辽宁
www.lnjy.com.cn
黑龙江
www.work.gov.cn
吉林
www.jilinjobs.cn
福建
www.fjbys.gov.cn
上海
www.firstjob.com.cn
江西
www.jxbys.net.cn
浙江
www.ejobmart.cn
安徽
www.ahbys.com
山东
www.sdbys.cn
河南
www.hnbys.gov.cn
湖南
www.hunbys.com
湖北
job.e21.cn/
广东
www.gradjob.com.cn
广西
www.gxbys.com
海南
www.hnbys.net
四川
www.scbys.net
贵州
www.gzsjyzx.com
云南
www.yn111.com
西藏
www.xzjyzdzx.gov.cn
陕西
www.sxgxbys.com
甘肃
www.gsedu.cn
宁夏
www.nxbys.com
青海
www.qhbys.com
新疆
bys.xjnews.com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cq.gov.cn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www.cqjw.gov.cn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cqhrss.gov.cn/u/cqhrss
重庆共青团网
www.cqyl.org.cn
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重庆高校网址
院校名称
www.cqu.edu.cn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www.cswu.cn
www.swu.edu.cn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www.cqvie.edu.cn
www.swupl.edu.cn
www.cqsxedu.com
重庆医科大学
www.cqmu.edu.cn
www.cqgmy.cn
www.cqnu.edu.cn
www.cqevi.net.cn/
www.cqupt.edu.cn
www.cqsdzy.com
www.cqjtu.edu.cn
www.cqcvc.com.cn
www.ctbu.edu.cn
www.cqtbi.edu.cn
www.sisu.edu.cn
www.cqqzy.cn
www.scfai.edu.cn
www.cqcfe.com
www.cqut.edu.cn
www.cctc.cq.cn
ctgu.sanxiau.edu.cn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www.cqswxy.cn
www.cqwu.net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www.cqhgzy.com
www.yznu.edu.cn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
www.cqvit.com
重庆警察学院
www.cqjy.com.cn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www.cqvist.net
www.cqust.cn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www.cqyixiao.com/
第二师范学院
www.cque.edu.cn
www.cqcmxy.com
www.cqrk.edu.cn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www.cqeec.com
重庆工程学院
www.zdsoft.com.cn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www.cqhl.net.cn
www.swsm.edu.cn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www.cqbyxy.com
www.cqrz.edu.cn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www.cqms.edu.cn
www.paisi.edu.cn/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www.cqie.cn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www.tcsisu.com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
www.cqdxxy.com.cn
www.cqyti.com
www.cqny.net
www.cqucc.com.cn
www.cqjky.com
www.cqepc.com.cn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www.sxyyc.net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www.cqysxy.com
www.cqyygz.com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www.cqsxsf.com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
www.cqtcedu.com
www.cqepc.cn
重庆经贸职业
www.cqvcet.com
www.cqcet.edu.cn
重庆电力职工大学
www.jiuye114.com/edu/cqdlzg
www.cqipc.net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www.cqdx.gov.cn
※通讯联络※
153.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通讯方式
学校名称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研究生
023-65106713
023-65106669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400044
本科
023-65102385
023-68251235
023-68252541
重庆北碚区天生路2号
400715
023-68253513
023-68251649
荣昌校区
023-46751008
重庆市荣昌学院路160号
402460
023-67258526
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401120
023-67258328
023-67258833
023-68485268
023-68485540
重庆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400016
本专科
023-68485876
023-68485198
023-65910996
023-65910997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401331
023-65363530
023-65362100
023-62460858
南岸区黄桷桠堡上园1号
400065
023-62461639
023-62789045
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
400074
023-62650364
023-62768482
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400067
023-62769544
023-65440942
023-65385527
沙坪坝区烈士墓壮志路33号
400031
023-65383151
023-86181039
023-68502467
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
400053
023-62563405
023-68667302
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
400054
023-68660173
023-58102133
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780号
404000
023-49891757
重庆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402160
023-72790032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龙大道98号
408000
023-89092370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
400042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023-61638299
023-61638062
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
023-42465250
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学院街256号
401572
023-63964580
023-63964591
重庆大学城景铮路666号
023-64289895
023-64289552
重庆合川区学府路9号
401520
023-65172500
重庆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
400033
023-42890212
重庆合川区交通街593号
023-88790978
渝北区回兴街道宝圣东路611号
023-42871260
重庆合川区假日大道1号
023-49480868
023-49480239
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号
402167
023-68501478
重庆市九龙坡区电力四村9号
023-58567313
023-58556866
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
404020
023-61969001
023-61969002
重庆市大学城中路82号
023-85770008
023-85770080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育才路1号
404047
023-67607127
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400021
023-65928125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
023-61879000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400050
023-86968793
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
400055
023-61065858
023-61065999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南北大道1号
402246
023-58800634
万州区科龙路8号
404001
023-72806300
023-72806305
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
023-68671911
023-68659778
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
402760
023-49838425
023-49838181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
023-49579000
023-49578001
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999号
重庆市合川区高校园区思源路15号
023-68315179
023-68315178
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盐井坝1号
400712
023-49835901
023-49834729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
023-61986166
023-61968137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通江大道柏林村8号
400039
023-61691066
023-61691089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
023-67870459
023-67727445
重庆市江北区嘉陵四村100号
400020
023-85086111
重庆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
409000
023-58567736
023-58567750
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安庆路583号
023-88162101
023-88162111
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中路42号
023-45420001
023-45615888
重庆市铜梁县学府大道302号
402560
023-58193509
023-58418999
万州区金龙开发区平湖路88号
023-67457062
023-67455489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兴科二路1号
023-65635471
023-65635535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明德路3号
023-62846777
023-62847733
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
400056
023-42860503
023-42462856
重庆市合川区大学园区思源路60号
023-49838829
023-49839089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8号
023-85552777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学院大道5号
402247
023-63430393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
402260
023-63431777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学院大道7号
023-47289907
023-67521559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学院大道8号
023-45660272
023-86909852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B区江峡路2号
401336
023-88918358
023-86972266
九龙坡区含谷宝洪村4号附88号
401329
023-49633933
重庆市大足区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岳大道
400999
023-79320888
023-79250000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大道4888号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
023-85769888
023—85727262
重庆市万州区滨河路10号
023-68507594
023-68514500
九龙坡黄桷坪电力5村50号
154.重庆市各区县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区县名称
部门名称
万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58221811
教育委员会
023-58223561
黔江区
023-79221648
023-79222658
涪陵区
023-72221827
023-72860395
渝中区
023-63710593
023-63841598
400010
大渡口区
023-68083035
023-86661771
400084
江北区
023-67877016
023-67854760
沙坪坝区
023-65368207
023-86055590
400030
九龙坡区
023-68780564
023-68780244
南岸区
023-62986601
023-62800275
400060
北碚区
023-68869122
023-68286278
400700
渝北区
023-67583516
023-67813597
巴南区
023-66233345
023-66239641
401320
长寿区
023-40231339
023-40244495
401220
江津区
023-47521292
023-47545490
合川区
023-42756683
023-42830792
永川区
023-49836360
023-49851722
南川区
023-71432409
023-71427876
408400
綦江区
023-48625835
023-85880865
401420
大足区(原大足县和双桥区)
023-43767533
023-85221088
402360
潼南县
023-44590790
023-44576128
402660
铜梁县
023-45645450
023-45678052
402564
荣昌县
023-46773435
023-46787041
璧山县
023-41416290
023-85284516
梁平县
023-53224011
023-53365666
405200
城口县
023-59225936
023-59222683
405900
丰都县
就业服务局
023-70738527
023-70700807
408200
垫江县
023-74685148
023-74669349
408300
武隆县
023-77724324
023-77726332
408500
忠县
023-54234042
023-54238330
404300
开县
023-52218669
023-52222591
405400
云阳县
023-55128399
023-55138350
404500
奉节县
023-56557723
023-56521391
404600
巫山县
023-57616079
023-57685723
404700
巫溪县
023-51527870
023-51531166
40580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023-73328838
023-73322406
40910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023-76669649
023-76683491
40990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023-75559687
023-75557679
409800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023-78496366
023-78446425
409600
北部新区
人事局
023-67463269
教育局
023-67308112
401122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023-48266111
023-48280483
400800
155.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联系方式及位置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