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公告
根据中共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新余百名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余才办字〔2018〕12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合格;
(三)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四)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要求;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报考时未在新余市及所辖县区各类单位全职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单位、岗位条件及人数
(一)本次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共引进34名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2023年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专业分类:以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为准。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120202)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引进程序及方式
(一)网络预报名
1.网络预报名要求。网上报名实行考生诚信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引进资格。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审查均需原件,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两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截止2023年11月24日,已毕业人员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①2寸免冠照片2张;
②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件;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其它:研究成果、学术论文或荣誉奖项等。
截止2023年11月24日,暂未毕业人员资格初审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④《如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其它:研究成果、学术论文或荣誉奖项等。
(三)资格复审
(四)确定面试人选
引进单位根据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由引进单位按规定提出面试人选,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新余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确认后,可直接进入面试;通过审查人数大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进行面试择优选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面试
3.面试工作由新余市委人才办、新余市人社局和引进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岗位专业匹配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等方面。面试分值100分。其他面试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六)确定拟引进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同分的,以本考场评委评分相加的总分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四、聘用程序与管理
(一)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考察。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经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其他
(一)引进工作由新余市人社局牵头,新余市委人才办、新余市委编办共同参与,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引进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聘用)资格。
(四)引进人员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低于5周年(含5周年)。
(五)报考考生如有需要,新余市委人才办可提供人才驿站(定点酒店)免费住宿三晚,入住联系方式:0790-6429227。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附件3:2023年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引进报名表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如期取证承诺书等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
萍乡市2024年度择优引进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萍乡市决定择优引进中小学教师12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引进岗位
二
引进对象及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学科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硕士学习期间须脱产在校学习,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至少有一个阶段所学专业符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要求(见附件3、物理、数学、政治、心理健康等紧缺科目不受此限制)。
2.公费师范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须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下同)和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按签订的协议就业)。
三
不得引进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
4.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况。
四
引进安排
(一)引进形式
1.第一批次:各学校分两个组同时参加湖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举办的毕业生供需见面会。
(1)湖南师范大学(长沙)站:2023年11月11日
(2)江西师范大学(南昌)站:2023年11月11日
2.第二批次:视第一批次引进计划完成情况另行确定。
若第一批次完成所有引进计划,则不进行第二批次引进;若第一批次未完成引进计划,根据计划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具体引进范围、引进方式等,详见后期补充公告。
(二)引进流程
1.发布公告
通过萍乡市教育局、萍乡市人社局官网官微发布引进公告。
2.现场报名
湖南师范大学(长沙)站:2023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体育场
江西师范大学(南昌)站:2023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图文信息中心圆厅
(2)报名材料
每人限报一个学段学科,不得兼报,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报名:
①报名表(见附件1、2,一式四份。报名表中不填写应聘学校,须填写应聘学段学科,如高中物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②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开具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务处审核盖章的学业成绩登记表(含本专业成绩排名);
⑤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佐证;
⑥其他能够体现思想政治、学业成绩优秀的证明资料。
3.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学习成绩、所获荣誉、竞赛奖项等情况量化打分,择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查分数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物理、数学、政治、心理健康等紧缺科目资格审查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同一学段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为5人及以下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最高为1:3;招聘人数为6至10人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最高为1:2.5;招聘人数为11人及以上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最高为1:2。如未达到相应的比例,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组织考核
(2)考核形式
引进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考核。入闱面试人员按照抽签-备课(20分钟)-面试环节进行考核。
其他教师岗位:采取模拟上课方式(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成绩100分。
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未达7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签约
在考核成绩70分(含)以上人员中,根据分数从高到低由应聘者选择签约学校(如高中物理岗位,应聘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萍乡中学或萍乡三中)。如有放弃,在考核成绩70分(含)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序依次替补选择签约。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意向合同书。
有未完成计划的,可调剂。(如湖南师大高中物理5个计划,若只签约3人,剩余2个计划。江西师大物理7个计划,签约7人后,面试70分(含)以上人员仍有4人,按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调剂2人完成湖南师大未完成的高中物理计划。)
五
其他事项
1.本次教师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以上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萍乡市教育局、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萍乡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硕士研究生和师范类本科生用)
2.萍乡市教育系统公费师范生招聘报名表(公费师范生用)
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
4-1.2024年度萍乡市择优引进教师计划表(总)
4-2.2024年度萍乡市择优引进教师计划表(湖南师大站)
4-3.2024年度萍乡市择优引进教师计划表(江西师大站)
(附件1-4扫码下载)
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乡村振兴用人需要,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决定组织实施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295个岗位计划招聘345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虽有残疾,但不影响履职,符合体检标准的人员亦可报考);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本次招聘不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招聘公告附件1),考生在报名截止日(2023年11月10日)前满足岗位条件即可报名。
2.学历条件:
(1)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需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的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3)岗位中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位”等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大专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
3.专业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11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1月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11月8日为报名第一天)。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等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21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
6.其他条件:
(1)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报考限“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考察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审。
(3)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四)工作经历要求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或考试加技能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本次招聘考试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及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特殊岗位笔试占30%,面试占70%),试卷满分为3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各为150分。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特殊岗位按比例参照计算。
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二)笔试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试卷满分为3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各为15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与题型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12月中下旬公布,考生可在赣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根据考试情况分卷分别划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最低合格分数线,特殊岗位单独划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只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一科成绩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考核环节。
一般岗位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线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特殊岗位按职位表中备注的比例在合格线上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后不进行结构化面试,进行特殊岗位面试。
确定入闱人员时,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前资格审查事项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
5.其他事项。如某职位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三)特殊岗位技能考核及面试
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名单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1.特殊岗位技能考核
(1)鉴于部分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有2个特殊岗位,具体情况详见《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备注栏。
(2)特殊岗位考生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县(市、区)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由有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人社局具体监督指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与一般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相同。技能考核成绩总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前资格审查
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④笔试准考证。
⑤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有关事项
(1)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高分90分及以上,畸低分50分以下)。
(2)仅参加了笔试一科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由用人单位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仅参加了笔试或面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原则上应在2024年1月底前完成,聘用人员在2024年2月底前到岗,到岗时须提供学历证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通知下发后,45天内未到岗上班的(怀孕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多个单位捆绑招聘的岗位按岗位中的备注进行选岗(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察合格人员一并参与选岗),未备注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笔试高分者先选;捆绑岗位无人选岗的,自然取消。
2.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八级职员)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4.拟聘用人员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并转递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7-12333、0797-8179899
七、本公告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附件:
1.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二二版)
3.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