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现将《如东县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化运行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如东县司法局
2024年6月6日
如东县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化运行指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两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服务质效,结合当前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一条村(社区)法律顾问
本指引所指的村(社区)法律顾问是指在各级党委统领导下,由政府主导,司法行政部门统筹组织,为村(社区)组织及村(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应取得司法部颁发的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
第二条法律顾问主要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一、为村(社区)自治管理提供法律意见,主要包括:
(一)帮助村(社区)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二)为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
(三)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四)应村(社区)要求,帮助村(社区)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
(五)协助村(社区)处理辖区发生的群众上访特别是涉法涉诉上访,对上访人进行沟通;
(六)协助村(社区)及时稳妥处理涉及村(社区)的重大敏感性、群体性案件(事件);
(七)参与村(社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二、为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主要包括:
(一)解答民事、行政、刑事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二)帮助审查民事合同和协议,接受委托参与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
(三)做好对困难群众的法律帮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保障,避免因权益保障不到位出现致贫返贫。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受县级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由法律援助机构按标准另行支付);
(四)为刑释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主要包括:
(一)向基层干部和群众普及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为辖区内中小学生和企业职工开展法治讲座;
(三)协助村(社区)制作法治宣传品,推动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
四、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指引,主要包括:
(一)为困难群体中有法律援助需求的人提供法律援助业务指引,包括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救济途径、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二)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司法行政业务的指引,包括服务机构联系方式、服务所需材料清单等。
五、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主要包括:
(一)配合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
(二)为调解重大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三)协助村(社区)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员、网格信息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六、开展立法民意收集,主要包括:
(二)指导村(居)民填写立法意见征集表;
第三条法律顾问采取下列服务方式:
四、开展各类法律服务,应按照要求填写工作日志。每半年向所在镇(街道)司法所提交一份工作报告。
第四条法律顾问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司法部发布的法律服务执业纪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二、结合签约的村(社区)实际情况,努力为村(社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村(社区)和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自觉接受村(社区)所在地司法局和镇(街道)司法所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村(社区)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理性化解矛盾纠纷。
五、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第五条(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绩效评估
一、评估主体
由县司法局协调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考评小组并实施。绩效评估应充分听取村(社区)“两委”意见,同时应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社区居民代表等参与。
二、评估依据和原则
(一)绩效评估内容,以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为依据。
(二)以村(社区)“两委”、村(居)民的满意度作为服务质量评分参考。
(三)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以财政、审计等部门出具的意见为准。
三、评估方法
(一)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评估采取日常评价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1.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自评。在服务协议中期、服务协议期届满前,签约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就法律顾问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同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将评估结果报村(社区)所在地司法所。
2.村(社区)“两委”及村(居)民代表测评。村(社区)“两委”成员对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司法所、村(社区)委会进行村(社区)民满意度调查测评(每个村(社区)不少于30份,其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有一定比例),根据测评和调查情况,统计评分。
4.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对考评结果签字确认。
5.县司法局将各地的考评结果于考评结束后15日内报送市司法局。
四、评估结果的运用
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分4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估结果作为村(社区)法律顾问费用发放及下一年度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评估不合格的,依照合同约定,扣减支付费用,并不得从事下一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五、评估对象因工作调整等原因,服务期限不满一个考评年度的,不参与定等。
附件:1.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任协议(指导文本)
2.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绩效评分表
3.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两委”)
附件1
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任协议(指导文本)
甲方:村(社区)
乙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要求,经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达成聘用协议。
一、服务范围和方式
(一)服务范围
1、为村(社区)自治管理提供法律意见,主要包括:
(l)帮助村(社区)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2)为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
(3)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4)应村(社区)要求,帮助村(社区)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
(5)协助村(社区)处理辖区发生的群众上访特别是涉法涉诉上访,对上访人进行沟通;
(6)协助村(社区)及时稳妥处理涉及村(社区)的重大敏感性、群体性案件(事件);
(7)参与村(社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为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主要包括:
(1)解答民事、行政、刑事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2)帮助审查民事合同和协议,接受委托参与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
(3)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受县(市、区)及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由法律援助机构按标准另行支付);
(4)为刑释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3、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主要包括:
(1)向基层干部和群众普及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2)为辖区内中小学生和企业职工开展法治讲座;
(3)协助村(社区)制作法治宣传品,推动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
4、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主要包括:
(1)配合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
(2)为调解重大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3)协助村(社区)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员、网格信息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二)服务方式
4、开展各类法律服务,应按照要求填写工作日志。每半年向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提交一份工作报告。
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l、支持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和便利;
2、协助法律顾问熟悉本辖区情况;
3、协助做好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信息公示;
4、协助配合法律顾问收集群众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服务需求信息;
5、协助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和开展法治宣传;
6、指定固定人员负责与法律顾问沟通联络。
(二)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指(选)派对村(社区)社情民意比较熟悉、热心公共法律服务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团队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3、为法律顾问提供工作支持和保障;
4、对甲方及群众所咨询或需要法律帮助的事项严格给予保密,非由法律规定或经甲方或群众同意,不得泄露。
三、聘任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本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法律顾问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法律顾问费用:元/年
(二)支付方式:双方可以自行约定。
五、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约定先提交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无法解决争议的,再提交市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仍然无法解决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六、协议变更或解除
(一)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协议,其变更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三)乙方指派的法律顾问一年内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和协议义务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酌情扣减法律顾问费用。
(四)乙方履行本协议义务后,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服务支付法律顾问费用
(五)乙方指派法律顾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七、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见证:乡镇(街道)司法所(盖章)
见证人:年月日
附件2
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绩效评分表
村(社区)
法律服务机构法律顾问
序号
方法
内容
分值
(100分)
具体要求及评分标准
(每项扣分不超过该项总分值)
得分
1
工作考评情况
服务行为
6分
应严格遵守服务行为规范,工作失职或违反工作纪律的,情节较轻,1次扣3分;情节严重,1次扣6分。
2
为村(社区)自治管理提供法律意见
15分
为村(社区)自治管理、民生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每年至少提供3条,少1条扣3分。接受邀请列席村(社区)“两委”会议,无故不参加,1次扣2分。为村(社区)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支持,协助村(社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未落实的扣2分。根据需要协助村(社区)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它规定,未落实的扣2分。
3
8分
4
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5
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宣传讲座(有讲义和图片记录),少1次扣2分。
6
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10分
受指派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为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处理信访案件,无故不参加,1次扣2分。为人民调解员、网格信息员等提供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未落实的扣2分。
7
建立法律风险点排查评估报告和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制度
5分
开展法律风险点排查每年1次(风险排查报告要有情况分析及解决方案),未落实的扣3分。重大事件及时报告,未报告,1次扣2分。
8
服务情况报送
3分
每半年向所在的司法所提交1份工作报告,未按要求报告的,1次扣1分。每半年至少报送1篇信息或案例,少1篇扣1分。
9
满意度
情况
投诉情况
受到服务对象投诉,查证属实的,根据具体情况每件扣3-5分。
村(社区)“两委”满意度
按备注栏内计分方法计算得分
村(居)民满意度
10
加分情况
印制法治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村(居)民
编印法治宣传材料发给村(居)民,1期加2分。
制作法治宣传栏
为村(社区)设计制作法治宣传栏,1期加1分。
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避免或挽回重大损失、化解重大群体性纠纷
避免或挽回重大损失、化解重大群体性纠纷得到村(居)委会、司法所确认的,1次加5分。
领导批示
工作报告、信息、案例等获县(市、区)及以上领导批示的,1次加2分。
总得分
备注:评议对象问卷满意度测评得分计算方法:①村(社区)“两委”满意度测评分=(满意×15+较满意×12+一般×10)/有效票数;②村(居)民满意度测评分=(满意×10+较满意×8+一般×6)/有效票数。
附件3
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两委”)
尊敬的村(社区)“两委”成员:
为确保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村(社区)“两委”和群众,我们制作此调查问卷,请你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在认为合适的□内打“√”。
一、你对本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总体满意度如何
A
满意
B
较满意
C
一般
D
不满意
二、你对本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调查部门:
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村(居)民)
尊敬的村(居)民:
为确保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群众,我们制作此调查问卷,请你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在认为合适的□内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