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法考真题库希赛网法考

摘要:法考真题是备考过程中的重要参考资料,通过做历年法考真题可以熟悉法考每年的出题思路,了解法考考试题型的变化趋势。为帮助大家备考,希赛网法考频道为大家整理了历年法考真题,一起来练习下吧。

希赛网为大家整理了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卷二第三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1、下列哪一行为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A.法官执行判决时严重不负责任,因未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B.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甲,甲要求上厕所,因检察官违规打开械具后未跟随,致甲在厕所翻窗逃跑

D.市政府基建负责人因听信朋友介绍,未经审查便与对方签订建楼合同,致被骗300万元

【答案】C

【知识点】玩忽职守罪、法条竞合

【解析】

《刑法》第397条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A项法官执行判决时严重不负责任,因未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而非玩忽职守罪。B项检察官违规打开犯罪嫌疑人的械具后未跟随,致其逃跑的,构成《刑法》第400条第2款所规定的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C项值班警察接到杀人报警后延迟出警,致被害人被杀、歹徒逃走的,因刑法并未对类似行为规定特殊的渎职罪名,其行为应该构成玩忽职守罪。D项市政府基建负责人未经审查便与对方签订建楼合同,被骗300万元的,构成《刑法》第406条所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而非玩忽职守罪。

22、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

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

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

【答案】A

【知识点】尊重和保障人权

选项A正确。“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说法是对“保障人权”理念的正确阐释。

选项C和选项D不可选,尊重与保障人权的理念与程序公正、实体公正以及效率的价值理念不是同一个概念。不可选

23、甲发现自家优质甜瓜常被人夜里偷走,怀疑乙所为。某夜,甲带上荧光恐怖面具,在乙偷瓜时突然怪叫,乙受到惊吓精神失常。甲后悔不已,主动承担乙的治疗费用。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将甲拘留,乙父母向公安机关表示已谅解甲,希望不追究甲的责任。在公安机关主持下,乙父母与甲签订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并提出从宽处理建议。下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事诉讼理念的概括,哪一选项与本案处理相一致?

A.既要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又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B.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要考虑对特殊群体区别对待

C.既要追求公平正义,又要兼顾诉讼效率

D.既要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又不应忽略实体公正

【知识点】公平正义司法功能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单独设立“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一章,确立了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程序。理论上,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程序是在追诉犯罪问题上,采取一定程度上的谦抑,其目的在于更有效发挥刑事司法在解决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以和解、协调方式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与对抗,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的同时,一定程度上考虑解决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矛盾与冲突的化解。

选项A正确,当选。发挥刑事司法在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中的功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在刑事诉讼中也要善于运用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本案处理过程过程中,专门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同时,积极促进被害人与施害行为人之间和解,既有效实现对犯罪行为人教育而使其真诚悔过,也使受损害的被害人获得损害弥补,符合刑事司法领域的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符合社会护。显然选项A正确

选项B不可选。题干所述案件中不涉及特殊群体者,也就不存在区别对待的问题

选项C不可选。刑事和解机制不涉及公正与效率的辩证关系的问题。

选项D不可选。刑事和解机制也不涉及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辩证关系的问题。

24、关于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依据法律规定而设定

B.除非法律有明文规定,诉讼代理人也享有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C.诉讼代理人应当承担被代理人依法负有的义务

D.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是帮助被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

【答案】D

【知识点】诉讼代理人的责任

C选项错误,不当选。诉讼代理人在权限范围内的诉讼行为,与委托人自己的诉讼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代理人合法代理的法律后果都由被代理人承担。故C项“诉讼代理人应当承担被代理人依法负有的义务”的说法错误。

D选项正确,当选。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D选项说法正确。

25、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在侦查期间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

B.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C.收集到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均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

D.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实施犯罪的,应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答案】B

【知识点】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A选项错误,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故A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正确,当选。《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故B选项正确

C、D选项错误,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故C、D选项说法错误。

26、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遇有下列哪一情形依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

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C.犯罪嫌疑人要求会见律师的

D.共同犯罪的

【知识点】强制措施审查批捕

《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高检规则》第305条规定: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四)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五)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六)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B项正确,当选。B项所述“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属于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依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正确,故只有B项正确。

27、关于辨认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B.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C.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

D.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知识点】辨认的排除与适用

A、B、C选项都属于依法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辩认笔录。C选项所述属于“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经补正或作出合解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辩认笔录。故C项正确,当选。

28、下列哪一选项表明我国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性规则?

A.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B.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C.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交看守所羁押

D.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知识点】证据规则自白任意规则

自白任意规则,又称非任意自白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即承认有罪的供述),才具有可采性;违背当事人意愿或违反法定程序而强制作出的供述违背其自由意志的逼供,不具有可采性,必须予以排除。《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本条款中“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有初步确认我国自白任意性规则的表示,故B选项正确,可选。

29、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0月5日上午10时被刑事拘留。下列哪一处置是违法的?

A.甲于当月6日上午10时前被送至看守所羁押

B.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因考虑通知家属有碍进一步侦查,决定暂不通知

C.甲在当月6日被送至看守所之前,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讯问

D.讯问后,发现甲依法需要逮捕,当月8日提请检察院审批

【知识点】拘留

A项不可选。《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甲于10月5日上午10时被拘留,当月6日上午10时前被送至看守所羁押,没有超过24小时,故A选项做法正确,不可选。

B项当选。B选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不属于危害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不属于可以不通知家属的案件范围,做法错误,故当选。

C项不可选。《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故C项讯问于法有据,正确,不可选。

30、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诉讼程序中的保全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采取保全措施

B.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检察院都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C.采取保全措施,不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

D.财产保全的范围不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知识点】附带民事诉讼保全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而不是“应当”采取保全措施。故A项所述错误。

B项正确,当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故B项说法正确。

C项错误,不当选。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而不是“不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故C项错误。

D项错误,不当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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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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