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学校校名为四川轻化工大学,国标代码为10622,英文译名为SichuanUniversityofScience&Engineering。
学校是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在自贡市、宜宾市两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办学,有三个教学校区(李白河校区、汇东校区、宜宾校区)和一个实践活动校区(黄岭校区)。李白河校区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永田路100号;汇东校区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宜宾校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白塔路1号;黄岭校区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邓关镇学院路15号。
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研究生及普通本专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四川轻化工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设立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校领导、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研究制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规定,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学校研究生院是我校组织实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政考核、录取及安全保密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2025年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拟招法律(非法学)专业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收费标准、学制及奖助政策
学制3年,学费10000元/年。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录取通知书报到日期,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前4条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六、报名
1.网上报名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资格审查
2.考生参加复试时我校将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复试通知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等材料。
3.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检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对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4.不论何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学位等。
八、初试
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成绩满分为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满分200分,药学综合成绩满分300分,其余业务课成绩满分为150分。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等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余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参考书目详见《四川轻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
学校自命题业务课考试大纲及历年试题(含样卷)可在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下载。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5.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九、复试
复试科目:刑法学和民法综合。学校复试工作安排与办法将于复试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我校一般执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部分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将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学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
4.除法律(非法学)外,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5.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调剂
学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的研究生调剂办法执行(调剂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十一、录取
1.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十二、信息公开公示及违规处理
十三、其他说明
1.关于学籍、学历认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学籍认证,非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认证。
2.各类通知方式
复试通知:第一志愿考生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线(多数学科专业执行教育部一区分数线)进入复试名单,调剂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通知,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本地考生自行到学校研招办领取。
十四、其他
1.涉及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2.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研究方向,主要是为了让考生了解各专业的研究动态,入学后再进行师生互选,并确定研究方向(按研究方向招生的除外)。
3.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