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8日司法部发布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下文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了法考考试组织、报名条件、法考考试内容和方式、法考违纪处理、法律职业资格授予和管理等内容。实施办法规定的法考报名条件如下:
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新人新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老人老办法)
综上:自2018年4月28日实施办法实施后入学的考生必须符合全日制+法学本科的报名条件的考生才可以报名参加法考,全日制+非法学本科则需三年法律工作经验或考取法硕,法考报考条件大大缩紧。而2018年4月28日实施办法实施前入学的考生则只要取得本科学历即可报名,没有本科培养形式及专业要求!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