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福建省人事考试网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按简章要求进行报考。

(二)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六、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10月1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

10月17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凡符合《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二)免试条件:

1、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2、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仅限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四年制本科安全工程专业),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三)其他

1、2018年度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2019年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由考生选择报考专业类别。

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序号

专业类别

执业行业

1

煤矿安全

煤炭行业

2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3

化工安全

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储存)

4

金属冶炼安全

冶金、有色冶炼行业

5

建筑施工安全

建设工程各行业

6

道路运输安全

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

7

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除上述行业以外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燃气、电力等其他行业

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

2、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说明:

1、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2、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四、证书取得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六)证书发放:省直考区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为准。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其中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其余考区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

(七)考试地点设在福州,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系统在线核查、核查部门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须由核查部门在线核查的人员范围:

①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

②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③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

④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⑤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⑥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②符合“免二科”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有关证明材料;

(四)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五)现场核查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4)符合“免二科”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有关证明材料;

(六)网络缴费

1、收费标准。其中《安全生产专业实务》按每科69元标准收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3个科目按每科61元标准收取。

2、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85699。

七、诚信管理

(一)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二)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应考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场规则》,按规则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除《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外,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应试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附表:

报名点

核查单位

核查地址

省直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楼大厅

报名:0591-87670230

缴费:0591-87615506

福州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人事综合大楼二层202室

0591-86290086

厦门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人才大院内西侧)

0592-12333

三明

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

县(市、区)考生到当地人社局核查,市属考生到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明市社保大楼5楼)核查

政策:0598-7506628

报名:0598-7506802、7506803

泉州

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政策、审核:0595-22132240

报名:0595-22115511

漳州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漳州市芗城区博爱道上江名都D栋11楼

政策:0596-2027661

报名:0596-2056786

莆田

莆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职改办)

莆田市市政府1号楼156室

0594-2289633

南平

南平市人事考试中心

市属考生至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行政服务中心2层2区4号窗口核查,县(市、区)考生至当地人社局职改办核查

政策:0599-8866569

报名:0599-8830672

龙岩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幢行政服务中心三层1区市人社局窗口

0597-2529121

宁德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宁德市蕉城区城南路42号5楼

0593-2077115

附件1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学历(学位)

中专学历

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

大学专科学历

农业类、林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环境保护类、安全类、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设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铁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轻化工类、包装类、印刷类、纺织服装类、食品工业类、药品制造类、粮食工业类、粮食储检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物流类、公安管理类、公安指挥类、司法技术类。

大学本科学历

工学门类的所有专业类;公安学类、化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

第二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

工学门类的所有学科;工程硕士、工程博士以及2018年对应调整后的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管理学门类中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博士学位

注:中专泛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附件2

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名单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备注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安全工程

2008年12月

2017年12月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0年1月

2015年12月

东北大学

2024年12月(有条件)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1年1月

2019年12月

安徽理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2012年1月

2023年12月(有条件)

8

中国计量大学

2016年,由中国计量学院更名为中国计量大学。中国计量学院、中国计量大学视为同一学校名称。

THE END
1.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10日起报名司法部发布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明确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4日,考试时间为9月11日、12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 公告明确,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方式和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继续对原放宽条件地方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2021-2025年),并对放宽条件地https://www.moj.gov.cn/pub/sfbgw/gwxw/xwyw/szywbnyw/202105/t20210531_424827.html
2.★2024年天津司法报考条件天津司法报名条件2021-10-25 来源: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 2021年天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公布【原司法考试】 【导语】无忧考网从司法部发布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得知,2021年天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已公布,2021年天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0日0时至6月24日18时,主观题考试报名https://www.51test.net/sifa/tianjin/tiaojian/
3.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6月10日起报名人民网北京6月1日电(薄晨棣)司法部日前发布《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4日,考试时间为9月11日、12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 《公告》明确,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方式和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https://m.dbw.cn/jiaoyu/system/2021/06/01/058654782.shtml
4.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6月10日开始报名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来了。记者6月4日从河南省政府获悉,河南省司法厅印发《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0日零时至6月24日18时。 根据《公告》,2021年继续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2021~2025年),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https://hn.cri.cn/chinanews/20210604/1a48e0ff-c62e-6c62-f565-f26712f5b4fe.html
5.法律职业资格报名考试服务中心网上报名信息查询 查看详情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考生登录 所在省份:请选择省份北京市浙江省天津市安徽省上海市福建省重庆市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山西省青海省江苏省辽宁省吉林省台湾省河北省贵州省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黑龙江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http://wyjy.zjhfef.cn/
6.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2022年国家法律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提供国家法律资格考试最新消息,包括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时间、法考报名时间、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历年真题、成绩查询、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网校。https://www.wangxiao.cn/sifa/
7.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6月14日起报名新京报讯 据司法部官微消息,司法部发布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明确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4日至6月30日,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1日、22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 公告明确,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继续实施放宽政策,继续允许符合专业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应届本科、硕士https://m.bjnews.com.cn/detail/1718029377129284.html
8.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通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现将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http://www.creva.org.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35&id=8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