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1月8日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1年第1号),现将河南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成绩核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河南省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二、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2021年1月22日之前,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一)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的工作方式。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现场审核。申请人应当按网上预约日期(2020年1月25日至2月3日期间)到受理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地点以受理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为准。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根据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现场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有关规定见司法部公告。
四、其他事宜
(一)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2月4日。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河南省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员应当在网上准确无误填写或核对毕业证书编号。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0年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申请人,现场审核时应将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交回;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应试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附件:1.河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名单
河南省司法厅
2021年1月11日
附件1:2020年河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地方名单(38个)
嵩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鲁山县、卢氏县、南召县、内乡县、镇平县、淅川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淮阳县、太康县、新蔡县、兰考县、民权县、宁陵县、柘城县、光山县、新县、固始县、淮滨县、商城县、潢川县、宜阳县、滑县、封丘县、范县、台前县、社旗县、桐柏县、睢县、虞城县、上蔡县、平舆县、确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