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6月8日电(李熙爽、韩婷澎)6月8日上午,黑龙江省司法厅举行2021年黑龙江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新闻通气会,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一轮放宽政策和报考政策进行通报解读。
据了解,2021年5月31日,司法部发布了第4号公告,客观题考试将于6月10日0时开始报名,标志着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全面启动。
特别注意的是,2021年黑龙江省新增了11个政策放宽地方。司法部决定,2021年在全国部分地方继续实施放宽政策,并对享受放宽政策的地方进行了适当调整,期限是5年,从2021年开始到2025年结束。根据司法部最新确定的享受放宽政策地方的范围,黑龙江省原享受这一政策的地方仍然继续享受,并在此基础上,新增了11个地方。这11个地方分布在3个地市,分别是:鸡西市的恒山区、滴道区、密山市、虎林市和鸡东县;七台河市的新兴区和勃利县;双鸭山市的四方台区、集贤县、友谊县和宝清县。至此,黑龙江省享受放宽政策的地方已达67个县(市、区),除了牡丹江市,其他12个地市均有县(市、区)享受放宽政策。其中,伊春、鹤岗、黑河、大兴安岭为全境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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