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问答

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什么情况下适用“老人老办法”和“新人新标准”?

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现行政策,主要取决于考试报名人在2018年4月28日前(含28日)是否已经取得高等教育专科的考籍或学籍(考籍或学籍以教育部门认定为准)。如果确认属于2018年4月28日前取得的,可以适用“老人老办法”,在其取得本科学历后,符合报名条件;否则只能按“新人新标准”要求报名学历条件,即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要求的学历。

问:资格证书遗失补办证明程序?

答: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6号)第十八条,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遗失、损毁纸质证书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为加强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在线服务水平,目前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已向公众开放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系统,该系统将《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事项的办理申请纳入其中。

问:法律职业资格证编号查询?

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遗失、损毁了,可以补办吗?

答:不可以。《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6号)规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遗失、损毁纸质证书的,可以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问: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要准备哪些证件或材料?

答: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过期的,请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

问:法律职业资格电子证书何时推广?

问:全日制本科,非法学专业,有学士学位是否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及要求以报名当年度司法部公告为准。

问:C类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是否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答:根据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问题的批复》(2013年5月2日司复〔2013〕4号),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人员,应当在其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申请律师执业。

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不再公布试题和参考答案,如果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将如何救济?

问:哪些情况下不可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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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 (二)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 (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http://zy.tohuiedu.com/news/detail?id=712f9bf749774264bec4e9ce7ee163131077
2.法治日报2024年11月30日要闻(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241130/Articel02003GN.htm
3.司法部关于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http://zcfgzx.org.cn/show-109596.html
4.职业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8篇(全文)第六条 学生处分须经学校德育处、团委、教务处开会讨论通过,并报校长批复。 第三章 违纪行为与处分 第七条 凡所犯错误给集体或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以罚款。 第八条 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aovebk9d.html
5.学生管理制度汇编(2020版)规章制度郑州财经学院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院http://whcb.zzife.edu.cn/2021_11/05_15/content-69646.html
6.2023国考报名2023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一章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http://www.lgwy.net/html/p/p_1152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