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照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修订,2024年1月4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前言
本文件代替C0213—2019《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与C0213—201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文件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照标准》;
b)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证照”、“电子证照”、“证照定义机构”、“证照颁发机构”、“电子证照标识”(见2019版3.1、3.2、3.3、3.4、3.5);
c)删除了元数据命名规则(见2019年版的4.2);
d)增加了证照颁发机构级别(见第4章,表1);
e)更改了证照类型要求中“关联事项代码”取值(见第4章,表1,2019版4.3);
f)更改了信息模型内容,基础信息中删除了版本、证书标识,增加了证照名称、电子证照标识;
授予资格人员信息中增加了个人照片,删除了证照类型信息(见5.1,2019年版4.1);
g)删除了版本(见2019年版的4.4.1)、证书标识(见2019年版的4.4.2);
h)将基础信息、授予资格人员信息中“数据类型”更改为“数据类型及格式”(见5.2、5.3,2019年版4.4、4.5);
i)增加了证照名称(见5.2.1)、电子证照标识(见5.2.2)、个人照片(见5.3.1);
j)删除了编目交换流程(见2019版第6章);
k)编目指南更改为编目要求(见第6章,2019版第7章);
l)更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样式(见7.2,2019版5.2);
m)将“抬头、标题”更改为“标题”(见7.3.1,2019版5.3.1);
n)将资质说明更改为事项内容(见7.3.2,2019版5.3.2);
o)增加了签发机关(见7.3.4)、颁证日期(见7.3.5);
p)删除了司法部印章(见2019版5.4.1)、司法部部长签名(见2019版5.4.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徽标(见2019版5.4.4);
q)增加了签发机关电子印章(见7.4.1)、个人照片(见7.4.2)要求;
r)增加了管理与使用要求(见第8章);
s)增加了证照标识的编码规则(见附录A.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司法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理工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超洁、施汉生、马可、王志民、曹新九、孙广芝、罗贤娟。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9年首次发布为C0213—2019;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证照类型要求、证照信息项、编目要求、样式要求、管理与使用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信息的交换、共享、处理及应用,也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模板制作以及文件生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2261.1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
GB/T3304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33190—2016电子文件存储与交换格式版式文档
GB/T35275—2017信息安全技术SM2密码算法加密签名消息语法规范
GB/T36902—2018电子证照目录信息规范
GB/T36904—2018电子证照标识规范
GB/T36905—2018电子证照文件技术要求
GB/T36906—2018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接口规范
GB/T38540—2020信息安全技术安全电子签章密码技术规范
C0123—2018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证照类型代码及目录信息
3术语和定义
GB/T36901—2018、GB/T36902—2018、GB/T36904—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legalprofessionalqualificationcertificate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证书持有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的证书。
4证照类型要求
5证照信息项
5.1信息模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和授予资格人员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信息模型见图1。
5.2基础信息
5.2.1证照名称
中文名称:证照名称;
英文名称:certificatetitle;
数据类型及格式:C..60;
值域:自由文本;
短名:ZZMC;
约束:必选;
取值示例:(固定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2.2电子证照标识
中文名称:电子证照标识;
定义:由电子证照系统按规则自动生成的唯一标识;
英文名称:electroniccertificateidentifier;
数据类型及格式:C73;
值域:按照GB/T36904—2018定义的规则生成,见附录A中A.1;
短名:DZZZBZ;
取值示例:1.2.156.3005.2******。
5.2.3签发机关
中文名称:签发机关;
定义:颁发并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行政主管部门名称;
英文名称:issuingauthority;
数据类型及格式:C..50;
短名:QFJG;
取值示例:(固定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5.2.4颁证日期
中文名称:颁证日期;
定义: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完成日期;
英文名称:dateofissue;
数据类型及格式:YYYYMMDD;
值域:符合GB/T7408要求,采用公元纪年,宜精确至日。用于照面或登记表单展示时,用阿
拉伯数字将年、月标全,月、日不标虚位;
短名:BZRQ;
取值示例:20230830。
5.3授予资格人员信息
5.3.1个人照片
中文名称:个人照片;
定义: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个人照片,应与其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个人照片一致;
英文名称:holder'sidentificationphoto;
数据类型及格式:BY-JPEG;
值域:二进制值;
短名:GRZP;
约束:必选。
5.3.2姓名
中文名称:姓名;
定义: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姓名,应与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上的一致;
英文名称:name;
短名:XM;
取值示例:张三。
5.3.3性别
中文名称:性别;
定义: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性别,应与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上的一致;
英文名称:gender;
数据类型及格式:C..12;
值域:常见取值为男、女,符合GB/T2261.1要求;
短名:XB;
取值示例:男。
5.3.4出生日期
中文名称:出生日期;
定义: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出生日期,应与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上的一致;
英文名称:dateofbirth;
值域:符合GB/T7408的要求,采用公元纪年精确至日。用于照面或登记表单展示时,用阿拉
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月、日不标虚位;
短名:CSRQ;
取值示例:20001010。
5.3.5民族
中文名称:民族;
定义: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民族,应与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上的一致;
英文名称:ethnicity;
值域:符合GB/T3304的要求;
短名:MZ;
取值示例:汉族。
5.3.6身份证号
中文名称:身份证号;
定义: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身份证号;
英文名称:identitydocumentnumber;
数据类型及格式:C..18;
值域:持证人为公民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的,取其公民身份号码,符合GB11643的要求,否则采用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短名:SFZH;
取值示例:440524********0014。
5.3.7申请地
中文名称:申请地;
定义: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申请资格所在的省、市;
英文名称:placeofapplication;
值域:自由文本,符合GB/T2260的要求;
短名:SQD;
取值示例:XX省XXX市。
5.3.8证书编号
中文名称:证书编号;
定义: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英文名称:certificatenumber;
数据类型及格式:C..15;
值域:共15位,第1位为大写英文字母(A/B/C),后14位为阿拉伯数字0至9,见附录A中A.2;
短名:ZSBH;
取值示例:A20183702031862。
6编目要求
按照GB/T36902—2018、GB/T36903—2018,司法部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证照目录时,应按照电子证照国家标准编制证照目录。
7样式要求
7.1幅面要求
8管理与使用要求
8.1证照注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业务信息应在以下节点注册,由其向外提供统一的更新服务:
a)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
b)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国家节点。
8.2证照使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使用场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证照查看:持证主体可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查看电子证照信息;
b)亮证出示:持证主体可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出示电子证照代替出示实体证照;
d)依政府职能共享:电子证照使用部门依据权责事项办理需求提出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同意后,可调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接口开展证照检索、证照信息获取、证照信息验证或证照文件验证服务。
8.3文件与接口要求
a)电子证照文件应使用GB/T33190—2016规定的版式文档格式;
b)电子证照文件应符合GB/T36905—2018要求;
c)电子证照文件中的电子签章数据应符合GB/T38540—2020和GB/T35275—2017的要求;
d)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的接口应符合GB/T36906—2018的要求。
8.4安全管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编目、制作、管理、使用应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电子证照的签发、管理、使用等部门应按《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签发、归集、存储和使用等环节的信息安全管理,做好备份恢复工作;
c)网络安全等级应符合GB/T22239—2019的要求。
8.5异议处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签发部门应定期核验电子证照信息,及时更正或补发异议数据。持证主体、电子证照使用部门对电子证照信息有异议的,应向电子证照签发部门提出异议申请,电子证照签发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及时核实异议并给予回复。
附录A(规范性)编码规则
A.1证照标识的编码规则
按照GB/T36904—2018确定的编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照标识由电子证照根代码、证照类型代码、颁发机构代码、证照编号、版本号和校验位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照标识编码结构见图A.1。
图A.1中,各部分取值规则说明如下:
a)电子证照根代码,固定为“1.2.156.3005.2”;
b)证照类型代码,固定为“11100000000013151X005”;
c)颁发机构代码,采用签发机关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d)证照编号,取值于证书编号,具体见A.2;
e)版本号,初次颁发时为“001”,以后每次更新时,此值增加1;
f)校验位,按照GB/T36904—2018规定的规则计算。
A.2证书编号的编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共15位,第1位为大写英文字母(A/B/C),表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类型(A类/B类/C类),后14位为阿拉伯数字0至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编码结构见图A.2。
图A.2中,各部分取值规则说明如下:
b)第5、6位数字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河北省代码为“13”;
c)第7、8位数字表示省直辖市、地区(州、盟),如河北省石家庄市代码为“1301”;
d)第9、10位数字表示县(市辖区、地辖市、旗、省直辖县级市),如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代码为“130321”;
e)第11至14位数字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排序号。
注:如编排序号超过4位数字,则该编排序号自然升位采用5位数字顺序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一个编号系统,分别按A、B、C三类排序;如国家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化,证书编号将按新代码编制。
参考文献
[1]GB/T2659—2000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2]GB32100—2015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3]《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司办通﹝2020﹞80号)
律师简介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专注重大、疑难案件和司法鉴定,坚持“没有问题不解决”的信念,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刑事伤情鉴定、毒品鉴定、枪弹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亲子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和疑难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李勇,男,群众,经济学学士,辽宁瑞畅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具有多年从事耐用品、快消品行业的销售管理经验。实习以来,坚持“信仰法律,更要践行法律”的初心,积极主动向律所执业律师学习,力争成为一名“心记使命、心系客户、心有敬畏、心存道义”的执业律师。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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