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4年1月医用耗材经营企业遴选
具体产品目录见附件一。投标人请务必按照附件一中需求耗材名称及要求提交报名文件,超出需求范围和不满足要求的报名文件将不被接受为不合格响应文件。投标人可任选产品进行投标。
合格经营企业应符合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产品属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所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附件(提供注册证复印件,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注册证附件复印件)。
2.所提供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提供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4.所投产品属于妆字号产品: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国产普通化妆品提供省级药监部门备案证明,进口普通化妆品提供国家药监局备案证明,特殊化妆品提供国家药监局注册证明。
每个投标人提交报名文件三份(纸质版两份(正副本)、电子版一份,电子版采用U盘为文件载体,存入EXECL格式的“附件二: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4年1月医用耗材经营企业遴选报名产品目录”,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均应装袋密封,电子版、纸质版本可合装一袋,也可分装;投标人可任选目录内产品进行报名。
采购人初步遴选后,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邀请各供应商参加正式遴选议价。议价要求以电子邮件通知为准。
1.本项目无需购买遴选公告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须备注说明。
4.产品目录中的每条耗材的所有原始内容均不得修改、删除。
5.可按照耗材规格型号自行增加行,每个规格型号单独一行,不管价格是否相同,均不准多型号合并一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