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与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贵州省司法厅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疫情防控公告》要求,现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并执行以下各项防疫要求,确保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一、考前进行核酸检测
2、考前14天内有“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为考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级市进行采样检测,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二、接种新冠疫苗
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针接种。
三、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
四、签订健康承诺书
五、做好疾病预防
考前应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市、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以免健康数据异常影响正常参考。考前需在饭店、宾馆等公共场所就餐、住宿的考生,应注意选择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做好自身防护。
六、做好个人防护
七、遵守防疫要求
开考前9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在考点入场检测处,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接受体温检测;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无异常、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提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后方可正常进入考点。
考试结束,考生要佩戴口罩,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八、温馨提醒
(三)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调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原标题:《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贵阳考区疫情防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