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军队文职招考公告

2024年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

工作全面展开

为广泛延揽社会优秀人才服务军队建设,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部署展开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

这次公开招考,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暂行规定》等配套政策,聚焦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适应文职人员队伍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大理学、工学、医学等专业人才补充力度,其中,符合报考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优化和规范招考条件设置,更加注重面向大众、拓宽口径,着力以大范围、竞争式选拔提升引才质量效益。从严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强化全过程监督,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七级文员以下岗位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中级以下岗位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从毕业之日起、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2年、202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等敏感岗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三)资格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职称要求。

(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六)其他条件。除上述条件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军事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要求,对招考岗位设置不超过3个附加条件。

三、招考程序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3.压减岗位计划。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不含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

(1)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和调整入围比例。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为3人或者4人、入围比例为1:5的招考岗位,入围比例相应调整为1:3,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其中,报考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岗位并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在2023年11月4日8:00至5日18:00期间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未取消招考岗位,并重新进行资格条件初审;11月5日18:00至6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11月6日18:00后,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具体岗位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报考此类招考岗位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4.缴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尽量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2024年1月底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的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五)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统一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科目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之和。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入围人员名单。

(六)面试。用人单位对笔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七)体检。对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确定预选对象。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用人单位将及时把报考人员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告知本人。

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的预选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并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

对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以及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

对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分批次组织实施。首批招考岗位计划,与笔试和面试公开招考岗位计划一起发布,报考人员可以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于2023年10月23日8:00至10月31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不需要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按照用人单位有关安排进行。

五、特别提示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

第一章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年龄条件怎么把握?

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2.当年退役军人怎么认定?

3.军队文职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明确的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军队文职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文职人员: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和活动;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受到刑事处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等等。

4.已与国家、地方和军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能否报考?

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考。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组织或者人事部门公章);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在与军队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在职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不属于上述与军队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

5.留学回国人员能否报考,有哪些要求?

可以报考。本人在参加面试时需提供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可以报考对学历不作全日制要求的文职人员岗位。

招考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的,必须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学历及对应专业报考。

7.能否以第二学位报考?

第二学位满足岗位条件要求的,可以报考。

8.辅修专业学位能否报考?

不得以辅修专业学位报考。

9.国(境)外学科专业报考如何把握?

国(境)外学科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所学核心主干课程一致的,可以报考。

10.岗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如何把握?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

11.实行免笔试直接面试、学历学位要求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招考岗位,专业范围如何把握?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属于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专业范围,以本人硕士研究生入学当年所学专业(二级学科)是否属于“双一流”建设学科进行认定。本人入学当年所学专业(二级学科)不属于毕业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的,不符合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专业范围条件。其中,专业名称发生改变、新的专业名称在国家明确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内,视为符合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专业范围条件。

12.报考人员学历高于招考岗位学历要求的,能否报考?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其中高学历的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所学专业。比如,招考岗位中要求限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化学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是化学。

14.加分优待政策如何把握?

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享受加分优待:

(一)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

(二)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3年10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

(三)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

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第二章网上报名

15.招考信息如何公布,主要有哪些岗位?

16.2024年文体岗位如何先面试后笔试?

18.压减岗位计划的招考岗位有哪些?

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不含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岗位),压减岗位计划。具体采取3种方式:

(1)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

(2)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为3人或者4人、入围比例为1:5的招考岗位,入围比例相应调整为1:3;

(3)取消招考岗位计划或者调整入围比例后,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

19.招考岗位计划取消,已报考人员能否报考其他岗位?

20.入围比例调整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的岗位,已报名并通过报名条件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能否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上述岗位并通过报名条件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1.何时缴纳报名费?

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

22.采取什么方式报名?

23.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2)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者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报名系统填写项中即可。

24.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25.怎么进行用户注册?

特别注意:请妥善保管本人密码,记住密码找回问题及答案。

26.怎么填报报名信息?

姓名:限长18个汉字,中间不能有空格。字库中未收录的生僻字,可用半角“”加汉语拼音小写字母代替,如:喆,可用“zhe”代替。

报考学历:本人取得的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

职称、职业资格:填写本人具有的职称、职业资格名称。具有职称、职业资格的报考人员可以报考低于本级相应职称、职业资格要求的招考岗位。

户籍所在地:本人现户籍所在地。户口迁至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填写原户籍所在地。

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填报完成,点击“保存”按钮后提交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由后台工作人员确认是否符合选报岗位的要求,若不符合,进行明确提示,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申请初审的和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

特别注意:“填报信息”页面录入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一定要准确有效,标有“*”的项目必须填报上传,并按照提示内容进行填报。

27.报考定向招考岗位人员,如何进行资格审核?

28.怎么选择报考岗位?

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在军队人才网的“招考专题”栏目中,下载招考岗位计划,查看所有岗位。

岗位选报过程分为“岗位查询”和“岗位报考”两步:

(1)报名信息保存成功后,点击报名流程界面中的“选报岗位”按钮,按筛选条件进行岗位选择后,点击岗位列表中的“岗位代码”链接,进入岗位详细信息页面,认真查看后点击“选报”按钮;也可点击岗位列表最后面的“收藏”按钮将感兴趣的岗位放到“岗位收藏夹”中,最多可以收藏5个岗位,进行对比选择报考。

(2)点击岗位详细信息页面的“选报”按钮,完成岗位报考操作。

29.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招考岗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招考岗位,并符合该岗位要求的条件,否则将不被录用。

30.同类岗位在不同用人单位的招考条件是否相同?

不同用人单位同类岗位的招考条件不尽相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具体招考岗位条件要求,选择个人条件符合的岗位报考。

31.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32.如何进行资格条件初审?

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

33.如何选择全军统一笔试地点?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可在缴费时从系统提供的城市中选择考试地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尽量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34.如何缴纳全军统一笔试报名费?

35.网上缴费有哪些支持银行?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渤海银行、齐鲁银行、上海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华夏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

36.网上缴费需注意哪些事项?

(1)使用银行卡网上缴费,必须先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并确保卡中余额多于报名费,以免造成支付失败。在支付报名费时,要先阅读银行卡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并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对照说明操作。

(2)“网上银行”开通方式: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所需开通的银行卡,到银行卡所属的营业网点申请开通个人“网上银行”功能。建议在开通“网上银行”时,向银行客服人员咨询完整的开通流程,以便后续操作。

(4)若缴费过程中出现问题,请联系合利宝支付7×24小时客服。

38.如何打印准考证?

39.网上报名系统还有哪些其他功能?

40.为确保网上报名信息安全,应注意哪些问题?

(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①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②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③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④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2)要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打开的电脑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或关机重启电脑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4)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招考专题网站。如使用360浏览器,请选择极速模式浏览。

第三章考务安排

41.全军统一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主要考核哪些方面?

全军统一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

42.全军统一笔试大纲包括哪些科目,如何获取?

44.参加全军统一笔试须注意哪些事项?

(3)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4)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7)考试采取闭卷方式,需用2B铅笔、黑色签字笔和橡皮擦。开始答题前,考生务必核对试卷是否与准考证上考试科目一致,并认真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说明,按照答题卡上的提示要求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标记与答题无关的内容。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8)公共科目答题卡印制在试卷封底内页,考生答题前请沿裁切线先行撕下,并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专业科目开始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核对试卷上的试卷代码,确认与准考证上的专业科目代码一致,应答试卷与所答试卷专业不一致的将影响考试成绩。

(9)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严禁抄袭。考试期间,考生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11)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不得再有任何填涂答题卡和试卷的动作,否则按违纪处理。试卷和答题卡等材料经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12)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45.如何查询全军统一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之和。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46.考生对笔试成绩如有疑问,如何进行成绩复查?

47.全军统一笔试入围人员名单如何确定?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再按照全军统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名单。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48.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用人单位对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

49.对报考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报考人员,如何参加面试?

对这类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并下发有关单位。用人单位根据下发的面试人员名单,按要求组织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和公示审批等工作。

50.面试主要考核哪些内容,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51.报考人员如何获知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2.报考人员总成绩如何计算?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4.体检由哪些医疗机构组织,费用由谁承担?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

55.体检的标准是什么,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怎么办?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规定的标准条件。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6.如何确定预选对象,怎么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用人单位确定预选对象后,将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

57.政治考核由谁组织,主要考察什么?

58.如何确定拟录用对象?

对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

59.拟录用对象如何公示?

第四章违规违纪人员处理

60.哪些行为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

61.对违纪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62.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招录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3)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63.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2)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3)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4)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7)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64.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4)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5)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6)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65.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1)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2)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3)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的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66.报考人员干扰考试工作秩序,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指南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2)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人员的;

(4)其他扰乱考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67.《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中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其他

68.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是否有辅导用书和举办培训班?

69.关于《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本次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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