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贵州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已取得贵州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
(四)我省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只接受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贵州省的人员报名,其中涉及持省外身份证(身份证号为非52开头)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报考人员,除满足上述(一)至(三)报考条件外,须提供贵州省户口簿,方能报考。
2.无贵州省户籍的报考人员,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提供在贵州省企业(单位)从业并由该企业(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至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险)12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或缴费情况明细),方能报考。
2023年度贵州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8日举行。
10月28日
上午
9:00-11:0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的2个省内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书)。
三、报名办法
四、考试要求
请考生务必于考前详细阅读准考证信息,并按要求做好准备,以免贻误考试,应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收费标准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每人每科50元,《安全生产专业实务》每人每科50元。
六、考场设置
2023年度贵州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场统一设在贵阳市,考试具体地点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二)证书发放
1.获取方式。
2.查验渠道。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