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司法部公告(第1号)及司法部和省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衡水市2020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选择在衡水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先行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后,再及时到衡水市司法局指定场所提交申请材料。
2、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4、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
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符合放宽学历条件、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申请享受放
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提交申请材料的地址、联系方式
(四)其他事宜
2.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应交回C类证书。
衡水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4日
原标题:衡水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