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杨凌的申请人;驻杨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中职类面试统一在西安市报名并参加考试。2017年下半年新增学科面试地点见面试公告。
(二)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在面试报名时进行。
(三)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面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杨凌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杨凌的申请人以及驻杨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暂不受理在杨凌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面试报名须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且各科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
三、网上报名、审核及缴费
四、报名流程
(一)笔试报名流程:考生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二)面试报名流程:考生网上报名→现场信息确认→考生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017年初申请补办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补发人员,经审核确认,补发教师资格证书制作验印工作现已完成。现将领取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领取地点
市级领取地点:西安教育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文艺南路194号。
各区县领取地点: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补办的教师资格证发放工作,申请人向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申请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取。即向我市各区县教育局申请补办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在各区县教育局领取;向我市教师资格办提出补发申请的,由我市教师资格办发放。
(二)领取要求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若代领,需持补办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证书;
2.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1份)同时发放;
3.领到证书后,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序号
时段
发放类别
1
7月27日上午
8:30—11:30
学前、中职类
2
7月27日下午
2:30—5:00
小学类
3
7月28日上午
初中类
4
7月28日下午
高中类
杨凌示范区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于7月19—21日期间发放(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请认定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杨凌示范区教育局办公室领取。凡不能按时领取证书的人员请于9月1日后正常工作日期间前来领取。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请将表转交档案保管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原标题:杨凌示范区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教师资格证发放公告
杨凌示范教育局
2017年7月17日
现将2017年西安市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集中发放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7月30日(周日)—8月3日(周四)5天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集中发放地点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长兴路校区(直属二分校)(西安金花南路11号长兴路内150米路北)
为避免交通拥挤,请考生不要开车,乘坐公交车前往。
三、其他说明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不能代领);
2.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
市教师资格办地址: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