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和江苏省司法厅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就苏州市2023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颁发对象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在苏州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含现役军人)。
二、证书颁发方式
三、证书颁发安排
为方便申领人员就近领取,除在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中心开设颁证窗口以外,还将组织人员赴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和吴江区开设便民服务窗口进行颁证。
(一)中心窗口颁证
2、颁证地点: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中心(平泷路25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内)
3、颁证对象:未登记申请到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和吴江区领取的领证人员。
(二)便民服务窗口颁证
颁证对象为在办理申领手续时经扫码登记申请在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和吴江区领取的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吴江区
(2)地点:吴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山南路1788号开平大楼A幢一楼)
常熟市
(2)地点:常熟市司法局(新颜路99号)二楼会议室
张家港市
(2)地点:张家港市司法局(港城大道142号)南楼四楼指挥中心会议室
太仓市
(2)地点:太仓市行政中心(县府东街99号)6B0716会议室
昆山市
(2)地点:昆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昆山开发区珠江北路珠江新村6号楼)
四、注意事项
1、申领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领取证书,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3、还未登记申请在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和吴江区领证,如需选择在上述地区领取的人员,可于3月12日上午12:00前扫码登记(二维码见附件),之前已经进行登记申请的,无需再重复登记(如有变化也可扫码更正或取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