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
告》(
年第
4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广东省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
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
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
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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