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10月11日(星期日)
上午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2:00—5: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八)考试地点设在福州,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级别和科目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2个科目;中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2个科目。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初级资格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一)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初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三)报考中级资格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一)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之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免试条件
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说明:
1、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名人员须在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
2、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3、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五、报名流程及缴费办法
(一)用户注册
(二)照片上传
(三)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四)人工在线核查或人工现场核查
1、须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范围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2)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硕士学位报名,且是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境外学历学位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6)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
2、人工现场核查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2)身份证原件。
(五)网络缴费
1、收费标准。报名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每科78元标准收取。
2、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85699。
六、失信管理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其它事项
1、根据闽新出职改[2005]1号文规定,从2006年度开始,申报出版专业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取得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适用于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3、出版专业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后,不再进行该专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4、出版专业资格实行一考多用原则。通过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该专业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表明其已具备出版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出版专业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出版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5、取得初级资格,作为从事出版专业岗位工作的上岗证,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件》有关规定,聘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职务。
6、取得中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职务。
八、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考前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考试科目共2科,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报考人员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九、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
报名点
核查单位
核查地址
省直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楼大厅
报名:0591-87670230
缴费:0591-87615506
福州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人事综合大楼二层202考生服务大厅审核窗口
0591-86290086
厦门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人才大院内西侧)
0592-12333
三明
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
县(市、区)考生到当地人社局审核,市属考生到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明市社保大楼5楼)审核
政策:0598-7506628
报名:0598-7506802、7506803
泉州
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政策、审核:0595-22135541
报名:0595-22115511
漳州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漳州市芗城区博爱道上江名都D栋11楼
政策:0596-2027661
报名:0596-2056786
莆田
莆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职改办)
莆田市市政府1号楼156室
0594-2289633
南平
南平市人事考试中心
市属考生至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行政服务中心2层2区4号窗口审核,县(市、区)考生至当地人社局职改办审核
政策:0599-8866569
报名:0599-8830672
龙岩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幢行政服务中心三层1区市人社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