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智慧电子政务的角度出发,研究大数据在我国电子政务应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影响及国外先进经验借鉴探索大数据在我国电子政务中的发展道路。一方面,能够为政府在电子政务工作中提供一些建议,具有实践意义。另一方面,可以为这个命题的研究提供参考,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一、大数据时代中国电子政务的发展的现状分析
(一)大数据时代中国电子政务的发展现状1.中国政府面对大数据时代的政策导向
2013年1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科学推动数据中心的建设和布局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对新建超大数据中心、新建大型数据中心、新建中小型数据中心和已建数据中心进行布局导向,从强化政策引导、加强应用引领、夯实网络能力、落实安全保障和发挥示范作用五个方面提出了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保障措施。
2.大数据时代中国电子政务的实践
2013年1月,国内首家大数据产业园西咸大数据处理与服务产业园开工建设。园区将从人口信息、电子政务、林业信息化、超算中心等方面全面开展园区建设,努力建设成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数据信息集散中心和信息服务产业集聚区,最终成为全国最大的数据聚集地。根据规划,西咸新区将建成10万个机架、100万台服务器,到2020年,大数据年产值1000亿元,带动有关产业产值对西咸新区生产总值贡献率将超过15%。
3.大数据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1)数字化城市管理。深圳市的“织网工程”,首次实现了我国特大城市政府数据的大集中和大共享,基于全市统一的公共信息资源库,深圳市以公共信息资源库中的人口、法人、房屋、城市部件等信息为基础,对存量和新增数据进行分析,并以此制定公共政策。
(2)数字调控化交通管理。如今,行车难、停车难、出行难成为城市交通的难题,智能交通系统成为未来交通管理的发展方向,运用这个系统车辆靠自己的智能在道路上自由行驶,公路靠自己的智能控制交通流量,管理人员通过这个系统把一切道路和车辆情况掌握在手中。2014年3月,湖南株洲市引入中国首个“高速铁路车辆网大数据和应用中心”,以保障铁路运行的安全。
(3)大数据治理环境污染。2006年,公共环境研究中心建立了国内首个公益性的水污染和空气污染数据库,通过这个公益数据库,任何用户可以进入多个个省级行政区和多家地市级行政区的相应页面,检索当地的水质信息、污染排放信息和污染源信息,包括超标排放企业和污水处理厂信息。
大数据在我国城市管理、交通管理、环境治理方面已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在电子政务进一步应用,大数据将会渗透到我国政府管理的各个方面,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二)大数据技术在电子政务应用中存在的问题1.重政务信息轻政务数据
纵观各个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从政府人事信息、政府公文、组织机构、法律规章、政务动态等方面公开,以文本、图片、视频为主的非结构化信息为主,主要为民众提供政策方面的信息,但关于财政收支、财政预决算、医疗保险等政务数据却开放的少之又少,使政府网站既缺少吸引力又加重了信息的储存度。政府中可以量化的政务数据是构成大数据技术在电子政务中运用的基础,政府的重政务信息轻政务数据使得大数据技术无法得到充分利用,也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所以量化的政务数据的开放才是大数据时代真正迫切需要的。
2.重一站式服务轻激励型服务
3.数据信息公开困难
4.大数据创新技术及人才的缺乏
技术的发展离不开技术人员的推动,越来越多的政府机关将选择拥有数据分析师资质的专业人士为自己的决策做专业的分析,市场对大数据分析师的需求量也逐渐增大,根据美国劳工部预测,美国数据分析师的需求量到2018年将增长20%,国内顶尖互联网公司给予的大数据分析师的薪酬可能比同一级别其他职位高20%—30%,很受企业的欢迎,现状说明大数据分析行业的人才比较短缺。
5.个人隐私及信息安全问题
(三)大数据技术应用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造成“两重两轻”的原因
(3)信息孤岛现象存在。信息数据的畅通共享开放需要政府上级部门的统一协调和同级部门的数据共享,但是,部门之间由于存在利益矛盾而造成信息孤岛,会大大制约了价值的挖掘。这种信息孤岛现象不仅体现在政府内部思想理念上的协同障碍,还体现在技术上的障碍,只有突破技术难关,将割裂存储于不同部门的数据在统一的平台上开放,才能使数据创新应用不断涌现,使政府信息的附加经济价值被充分外挖掘。
(4)缺乏健全的信息资源法律法规机制。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政府信息公开法、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法、信息安全法等法律缺少。据统计,我国政府掌握了80%以上有用信息,但由于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定,这些信息仅保存在政府部门内,成为一堆无用的数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间无法共享共用,社会公众也难以得到并利用。
3.大数据创新技术及人才缺乏的原因
(1)大数据技术对人才要求高。大数据技术人才要求复合人才,它要求不仅要掌握统计、计算机理论知识,还需要掌握会计、管理等知识,由于高等学校是以专业而来开设课程的,同时掌握这些知识变得困难,所以加大大数据人才储备任重而道远。
(2)政府雇佣技术人员成本高。大数据技术人员市场需求量比较大,政府如果专门雇佣技术人员不仅成本比较高而且缺少弹性,面对重大任务时,可能工种不全有些技术不是专业的,没有任务时候,又会导致人员闲置。
4.大数据造成隐私、信息安全问题的原因
(1)个人数据隐私保护法律法规的缺失。目前我国有近40部法律、30余部法规及近200部部门规章涉及个人信息保护。[6]针对个人信息的法律法规并不少,然而内容比较分散、法律法规层级偏低,涉及数据隐私保护的法律少之又少。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隐私保护立法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2)国人隐私认知观念差。一方面由于对网络缺乏安全感和信任感,不少国人疏远甚至拒绝网络。另一方面,许多上网的民众维权意识比较弱,加之许多企业为了获利,经常挖掘网民的数据信息,造成隐私泄露。由于我国传统文化、制度、消费心理等方面与欧美存在很大的差异,网络隐私保护不宜生搬硬套,应深入研究具有自身特色的网络隐私保护问题。
(3)行业自律能力差。由于政府机构数据库中包含公民的数据资料比较多,而一些盈利企业需要这部分数据时,有些政府机关人员为自己的利益,会出售公民的数据资料,使公民的信息遭到泄露,隐私受到威胁。
二、大数据对中国电子政务发展的影响分析
(一)政务决策科学化
把大数据技术与思维运用到政府决策与管理中,能够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优化政府决策以及跟踪决策的实施,使政务决策更加精准。
(二)管理精细化
大数据使电子政务管理精细化主要体现:第一、大数据促进政府设置更为详细的绩效指标体系,进一步对关键难点指标进行深度分析。第二、大数据使实时绩效测量成为可能,并及时识别和处置绩效不良的领域,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绩效。第三、在业务开展方面,以随时可用的业务数据为依据,减少组织成员在绩效认定方面时相互争执,同时政府从多个渠道采集的大数据在加强税收征管的精细化、改善对流动人口、城市交通安全的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服务个性化
大数据的应用使得个性化服务成为可能,这源于大数据的信息粒度的精细。通过将数据加入犯罪预测模型,帮助警方在如何影响犯罪率这一问题上得到更准确地结论,针对性的锁定犯罪易发点,维护公共安全;通过建设交通数字化应用系统,可以为民众提供实时路况信息和行车路况信息,为出租车司机提供优选路线;通过建立实名的数据库,有利于政府对个人的信息反馈更加快捷和准确;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政府通过开放医疗、教育、交通、就业领域的数据,引入社会机构进行分析,可以为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提供更多样化个性化的信息服务。
(四)运转协同化
(五)公众参与高度化
(六)手段创新化
三、国外大数据技术在电子政务中应用的经验分析(一)美、英等国大数据开放政策经验借鉴
在利用大数据发展电子政务的道路上,美、英等欧美国家走在了大数据时代的浪潮前沿。伴随着大数据的到来,大数据开放政策在欧美国家日益盛行,欧美国家大数据开放政策及相应措施给我国提供了以下借鉴:
1.从国家层面制定政策,建立数据官方网
十年前,美国政府免费开放气象资料和全球定位系统数据,随后许多革新者应用这些数据创建了导航系统、天气新闻广播、基于地理位置的应用程序。2012年3月,奥巴马政府将“大数据战略”上升为最高政策。2013年,奥巴马又签署发布了将政务信息状态新默认为公开和可机读的新法令,即由原来的部分公开变更为全部公开。近年来,成千上万的政务数据资源涵盖了医药卫生、教育、能源、公共安全等领域,并且在Data.gov上,财务信息已经以可机读的形式供市民免费使用。
2006年,“英国数据运动”拉开了序幕。2010年,首相卡梅伦又提出数据权的概念,推出新的执政纲领,将政府数据开放,提高大众参与度。同年,英国Data.gov.uk上线。2012年,发布新的政府数字化战略,使政府服务实现“默认数字化”,为国民提供数字服务,并且每年能为英国政府节约17亿-18亿英镑。英国承诺2015年前开放有关交通、天气和健康方面的核心公共数据库,并将投资1000万英镑建立世界首个“开放数据研究所”。
2011年,美国、英国、挪威、印度尼西亚、墨西哥、菲律宾、南非八国成立“开放政府联盟”,发布《开放政府宣言》,目前联盟成员已经有50余个,极大的促进全世界开放数据进程。
2.建立统一的在线资源数据库和大数据实践平台
美国开放数据政策的实施一方面通过政府各部门协调合作,联邦首席信息官会同美国首席技术官和信息和管理事务的管理员来帮助提高政务信息的可操作性和开放性。政府联邦各部门将通过统一的在线开放资源数据库获取工具和最佳实践指导,促进政府政策的落实。另一方面,构建了统一的平台,联邦政府首席官在联邦首席信息委员的支持下,努力建立了跨部门工作小组,重点利用整个实践平台帮助开发工具,支持互操作性和开放的信息通过存储库。
无论是美英提出政府开放数据战略,还是开放政府联盟的形成,充分说明开放数据的重要性,开放意识的缺乏将会使一个国家落后于世界前列。我国应借鉴美英等国从政策顶层设计出发,通过建立建立大数据官方网站和大数据实践平台,提高大数据开放意识,促进数据开放。
(二)澳大利亚公共服务大数据战略经验借鉴
2013年8月,澳大利亚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公共服务大数据战略》。战略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有以下几点:
1.建立了统一信息资源管理部门及数据分析中心
战略的实施由澳大利亚财政部的下属机构——信息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具体战略实施过程由跨部门的工作组提供协助和支持。同时,在澳大利亚税务局的主导下建立了一个面向所有政府部门的高级数据分析中心,该中心将建立一个公用的数据平台,充分共享信息技术、能力系统和配套工具,并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专门的分析人才。
2.战略实施充分考虑数据的安全和隐私问题
战略的制定以六条“大数据原则”为支撑,其中一个原则是数据公开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大数据的使用无不遵循澳大利亚的法律法规,包括《自由信息法案》、《通信管理法》、《电子交易法》、《数据核查法案》、《隐私法》等。而且在大数据分析的各个环节,都有安全控制机制对数据进行保护。
我国应借鉴澳大利亚的推进大数据战略中的优势之处,通过建立大数据分析中心,加强与第三部门的合作来推进大数据战略的发展,同时防范数据安全与隐私问题。
3.与产业界、学界合作
4.促进数据开放
数据信息的开放将对数据汇集工作的开展和云技术的发展有着积极作用,两国政府将收集到的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并将这些数据开放。
(四)欧盟、日本、英国大数据隐私保护的经验借鉴
信息资源已经成为大数据技术发展的重要的基础资源,特别是个人数据资源,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日益重要。由于欧美国家信息保护法律体系比较完善以及在数据隐私方面有所作为,所以借鉴其经验对于我国数据隐私保护及信息安全有诸多好处。
1.欧盟、日本建立健全的个人隐私保护法律体系
日本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律体系中包括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行政机关所拥有的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独立行政法人所拥有的个人信息的法律、各地方公共组织所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关于民间部门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了以民间部门和公共部门分类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2005年《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全面实施,使日本建立起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基本法,各部门单行法为补充的法律体系。
2.成立第三方网络隐私监督机构
英国有两个比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网络隐私机构,分别是隐私国际和老大哥观察,隐私国际成立于1990年,它通过调查政府监控和企业的数据应用状况,一旦发现侵权现象掌握足够的证据后,就会提起诉讼。老大哥观察于2009年成立,主要工作包括在线隐私保护、监督政府的个人数据采集等,老大哥观察2013年爆出,英国有300个市政府向2700家私营企业出售选民资料以赚取钱财。这些机构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规范政府及私企不法行为,对隐私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一个技术的发展成熟需要相应的法律体系来保护,大数据技术也不例外,欧盟、日本给我国个人隐私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提供了经验,通过明确主要法律及法律设置分类,来完善法律体系,另一方面也要借鉴英国成立第三方监督机构,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
(五)国外大数据在电子政务中应用经验借鉴
综上所述,英美日等国关于大数据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已取得了较大成就,借鉴这些国家的优秀做法有利于我国在推进大数据工作时少走弯路,对于中国大数据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国外的经验借鉴有以下几点:
第一,建立大数据官方网站、大数据实践平台、大数据分析中心,提高大数据开放意识,推动大数据发展战略。
第二,在大数据应用于电子政务的同时,积极与第三方合作,防范信息安全与个人隐私问题。
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以创新的应用于对策当中,比如在完善行政机制、人才机制、法律机制方面的对策中有所创新才有利于大数据技术能在我国电子政务中更好的应用。
四、大数据应用对中国电子政务创新模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行政指导完善协调机制
大数据意识的加强需要行政上的指导,加强行政指导推进大数据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第一要改变当前大部分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由信息部门独领的现状,改由执行行政业务的各主管部门牵头,在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指导下共建大数据应用的顶层共享平台,信息部门要逐步由应用建设的实施者转变为管理监督者。第二要建立和完善跨区域跨部门间的组织保障、信息管理和协调工作机制,共同确定大数据技术未来在电子政务中的发展路径和应用方向。第三要完善人才、法律、政策各方面机制建设,协调各方力量,根据政府各部门的需要明确发展目标,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推进大数据的应用。
(二)建立大数据应用绩效评估体系
推进大数据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建立大数据应用绩效评估系统,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要坚持以政府部门的应用和各类用户的需求为导向,要以政务业务流程为主要线索发展大数据应用,由政府业务部门提出应用需求,重视征求各类用户的意见,加强对用户需求的调研,密切与用户的沟通,以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公众等服务对象为出发点。二要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要把大数据应用的绩效评估体系纳入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中,明确大数据的评估指标和权重,构筑系统完整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
(三)全面实施大数据战略
1.将大数据提升到国家战略层
大数据时代为国家发展提供了机遇和挑战,充分发挥大数据产业的力量,需要将大数据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从国家的层面来推动大数据的收集、分析、利用、共享和应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2)制定大数据战略,系统制定大数据的实施标准、实施过程,制定配套的行动措施。
(3)政府与第三部门合作,在政策、技术、人员、数据等方面相互配合,合作共享大数据成果。
2.建立大数据官方网站
在遵守数据开放原则、知识产权规则的前提下,政府应制定数据开放共享的奖励措施,推动大数据的开放和利用,很多国家都是以官方网站为基础,实现数据开放和共享。如:2009年10月,美国行政管理和预算管理局指示各部门开放数据。2013年,医药卫生、教育、能源、公共安全等领域的政务数据资源在Data.gov上开放。2010年英国开通政府数据网站Data.gov.uk,开始了政府数据开放利用的网络新纪元。2009年,澳大利亚开通Data.gov.au,作为政府信息目录,用户可以方便搜索、浏览政府数据。我国应借鉴外国,建立统一的大数据官方网站。
3.构建数据信息平台
(四)完善大数据人才机制加快技术创新
1.加大资金投入
2.给与教育支持
政策上支持有关大数据技术培养人才机构的建立,鼓励高等学校开设有关大数据技术分析的课程,如统计课、计算机课、财务管理课、数据库应用课程等,大数据技术的运用需要多门学科的理论知识结合在一起,融会贯通,才能发挥更大的价值。在往社会输送大学生数据人才的同时,提高公务员的运用大数据技术的能力,吸引外来数据人才移民,为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输入人才。
3.与第三部门合作,共同研发
(五)完善大数据法律法规体系
1.完善大数据法律法规体系
第一,健全数据管理体制的同时完善个人隐私法律保护体系,进一步明确隐私范围,保障个人对数据搜集的知情权。在公民的个人隐私遭到侵犯时能及时调查收集个人数据的目的,并跟踪其使用情况,确保个人数据的正当使用。第二,研究国外隐私保护及信息管理法律体系,研究国内与国外法律对接问题,有利于借鉴国际隐私法律标准,使我国的隐私保护法律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