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青海省常规选调生是指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常规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简称“常规选调生”),分为面向省内高校专项计划选调和省内外高校非专项计划选调两类。
2.当年毕业的定向培养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当年毕业的定向培养生原则上不得报考,但是定向到青海省就业,非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培养生可以报考。如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
3.研究生考生能否以本科学校和专业报考?本科生考生能否以双学位、第二学位报考?
答:公告中明确,研究生考生应以研究生就读期间的学校和专业报考,本科生考生应以本科就读期间的主修学校和专业报考。第二学位(含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位)学历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4.如何理解“四类以上高海拔地区”?
答:公告中的“四类以上高海拔地区”是指根据《关于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的规定》(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规定的地区类别。
5.如何理解“按教育部学制有关规定,能够如期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答:毕业生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达到合格等次以上,毕业时按期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研究生须是参加教育部规定的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录取的;本科生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范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范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留级、降级、挂科等个人原因超过教育部规定学制(修业年限)、延期毕业的不纳入选调范围。
6.如何界定“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团体奖励除外)”?
答: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一是指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二是指获得国家奖学金、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专项奖学金。
7.如何界定“学生干部经历”?
答:青海省常规选调中的学生干部范围包括在读高校期间的班级班长、副班长,不含其他班级委员,出具由院系加盖公章的证明或聘书等材料;
各级团委(团总支)和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出具由院(系)及以上团组织加盖公章的证明或聘书等材料;
学校、院系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由校团委直接管理的团体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包括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等,不含一般干事,出具由校团委、院系团委加盖公章的证明或聘书等材料;
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出具由校团委及以上团组织加盖公章的结业证明材料;
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包括社长、团长、会长、副社长、副团长、副会长等,出具由校团委或校级职能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或聘书等材料;
8.研究生考生能否以本科就读期间获得的校级荣誉、学生干部经历报考?
答:研究生和本科在同一所高校就读的,研究生考生能够以本科就读期间获得的校级荣誉、学生干部经历报考;不在同一所高校就读的,本科阶段所读高校须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层次高校(非民办或独立学院),研究生考生能够以本科就读期间获得的校级荣誉、学生干部经历报考。
9.如何认定考生的出生日期?
答:报考时以考生个人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考察审核档案发现存疑的,以组织调查认定结论为准。
10.填写《推荐报名表》需要注意什么?
11.关于考试科目及考试范围。
答: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12.考生在推荐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个人申请环节,符合条件的省内外考生均可自愿报名。报考专项计划选调职位的考生,须同时选择报考非专项计划选调的职位。
13.如何理解“报考专项计划选调职位的考生,须同时选择报考非专项计划选调的职位。”
答:考生在预报名系统中选择报考专项计划选调职位的同时,系统还要求选择报考非专项计划选调的职位。主要是报考专项计划选调的考生须参加校内专项选调推荐考试(笔试),后期,经推荐考试未进入专项计划选调推荐名单的考生,则默认参加非专项计划选调职位的选调,考生不再重复报名,直接打印准考证参考非专项计划选调职位的选调考试即可。
14.选调职位如何确定?
15.“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何确定?
17.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答: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18.面试、笔试地点在哪里?
19.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答: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放弃选调的,将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20.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前需做哪些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