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按简章要求进行报考。
(二)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七、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大纲
2021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
6月1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2:00-4:30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20日(星期日)
上午9:00-12:00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四、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门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三)免试条件: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说明:
1、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2、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五、证书取得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六)证书发放:省直考区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为准。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其中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其余考区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
(七)考试地点设在福州,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现场审核)、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须进行在线核查的人员范围:
①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
②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③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
④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⑤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⑥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②符合一级注册计量师免试条件的须上传“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有关证明材料。
符合二级注册计量师免试条件的须上传“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有关证明材料。
(四)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五)现场核查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4)符合一级注册计量师免试条件的须上传“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有关证明材料;符合二级注册计量师免试条件的须上传“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有关证明材料。
(六)网络缴费
1、收费标准。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科目报名费按每科70元标准收取;《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报名费按每科85元标准收取。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报名费按每科68元标准收取。
2、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85699。
3、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报考人员网上缴纳的费用直接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连接,所缴款项直接进入福建省非税待解缴科目,实现电子票据信息化管理。缴款人可直接在网上查询到带防伪功能的电子票据并支持下载。
八、失信管理
(一)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二)报考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应考须知
(一)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场规则》,按规则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除《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科目外,其余均为客观题,全部直接在答题卡上作答。《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附表:
报名点
核查单位
核查地址
省直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楼大厅
报名:0591-87670230
缴费:0591-87615506
福州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人事综合大楼二层202室
0591-86290086
厦门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人才大院内西侧)
0592-12333
三明
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
县(市、区)考生到当地人社局审核,市属考生到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明市社保大楼5楼)审核
政策:0598-7506628
报名:0598-7506802、7506803
泉州
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政策、审核:0595-22135540
报名:0595-22115511
漳州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漳州市芗城区博爱道上江名都D栋11楼
政策:0596-2027661
报名:0596-2056786
莆田
莆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职改办)
莆田市市政府1号楼156室
0594-2289633
南平
南平市人事考试中心
市属考生至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行政服务中心2层2区4号窗口审核,县(市、区)考生至当地人社局职改办审核
政策:0599-8866569
报名:0599-8830672
龙岩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幢行政服务中心三层1区市人社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