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证小百科|一级建造师篇-02.职业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介绍
前言
有学员询问老杨,现在报考一建,要不要提前准备提供学历扫描复印件证明,找公司盖章证明自己的工作经历和社保证明吗?老杨摆摆手:不需要了,现国家开始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考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也就是说以后报考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师、工程咨询师、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学历证明、工作社保证明等都可以实行承诺制。报考人员无需携带这些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只要在事中事后通过网络核查等多种形式符合核查条件就可以啦!
承诺制
承诺内容
由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承诺,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
报考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关于学历、专业、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的要求。
(一)已知晓告知事项;
(二)已符合报考条件;
(三)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承诺书(式样)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
告知承诺书(式样)
一、基本信息
(一)办事事项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二)报考人员信息
姓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二、告知内容
(一)证明事项名称
××××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
(二)设定证明事项的依据
××××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考试(评价)实施办法。
(三)证明的内容
(四)承诺的方式
(五)核查
(六)不实承诺的责任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包括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承诺书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限
三、报考人员承诺
报考人员签名:
承诺日期:年月日
一建报名证明材料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第十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第八条: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一建报名证明材料事项清单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6.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组织考试机构监管措施
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
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要求报考人员对其承诺事项作出合规说明。
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达到取证条件人员,采取一定方式、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4.对不实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证明材料设定依据。
不实承诺的责任
承诺制的利与弊
在有关一建报考的条件要求里,很多考生担心自己的工作单位、工作年限和社保是否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据老杨这些年的观察,国家组织考试机构通常重点审核大学学历及专业。考生因忽视学历及专业,导致考后审核时,成绩被取消。举例:2021年湖北一建考后审核,就出现了大量如英语、体育、金融等不匹配专业报考,导致成绩作废的情况。
2023版宝典新亮点:
新增2023年一建通信与广电实务案例专题突破教辅资料!作者:川杨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