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是综合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对学生学习情况的综合性考核。组织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增强学生实践适应性。
二、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学院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继续教育工作的院领导及继续教育办公室主任和其它有关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论文考核方案实施过程各环节的任务安排和监督。
三、毕业论文的撰写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1.自学考试学生(含社会生、沟通班、独立办班、开放学院等办学形式)
2.成人教育学生(含校内班、校外办学点的业余、函授办学形式)
本专业在读学生,完成2年以上专业课程学习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撰写要求
1.学生应在个人专业学习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合理严谨、语言通畅。
2.毕业论文选题应在所学专业范围以内,文体为学术论文。
3.毕业论文要求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撰写基本规范》(详见附件3)的要求撰写。
4.毕业论文正文字数要求6000字以上(不含注释、参考书目、附录等)。
5.不得抄袭、不得找人代写。
(三)毕业论文定稿提交要求
定稿装订顺序:
(1)开题报告及评阅意见表(样本见附件1);
(3)封面(官网下载专用格式封面);
(4)正文要件及顺序:摘要(中文、英文)、关键词(中文、英文)+目录+正文内容(含页脚注释)+参考文献+致谢);
(5)论文全文查重报告(建议使用中国知网等专业查重网站查重)。
四、毕业论文考核方式
毕业论文采取书面考核方式。
(一)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考核方式
1.沟通班、独立办班学生
2.社会学生
(二)成人教育毕业论文考核方式
1.校外合作办学点成人教育学生
2.校内成人教育学生
五、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一)考核标准
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
优: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观点明确,能理论联系实际,深入进行分析提出并解决具体问题。中心突出,论据充足,层次清楚,结构合理,语言流畅。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成绩为90-99分。
良: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分析比较深入。中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清楚,语言通顺,结构合理。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成绩为80-89分。
中: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基本上能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分析比较深入。中心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清楚,语言通顺,结构合理。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成绩为70-79分。
不及格:凡出现以下列条款之一者视为本次报考不及格。成绩为59分以下不及格学生,须在下一年度重新办理报考。
涉嫌学术造假、不遵从论文考核纪律,论文定稿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质量不达标,考核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3.内容方面:论文内容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超出专业研究范围者;专业理论与引用论证存在原则性错误;论文观点不明确,层次不清,论述逻辑错误等其他不符合毕业论文学术要求的现象。
4.对答辩老师提出问题不能正确回答者。
5.找人代写、抄袭他人研究成果。
6.查重率超过30%(含30%),或通过人为、技术手段篡改、降低查重率及提供虚假查重报告者。
六、报考周期:
(一)自学考试学生论文报考周期
1.社会学生:1次/年(以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年度通知为准)
2.沟通班、独立办班:2次/年
(二)成人教育学生论文报考周期:1次/年
七、指导老师:毕业论文属于高等学历教育最后一个综合性考核环节,涉及到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和学术研究的基本范式之培养,毕业论文须在有专业资质的老师指导下进行,指导老师须对学生论文撰写的开题报告、写作过程、论文评语等指导环节承担学术指导责任。
(一)自学考试学生论文指导
2.参加培训的学生:集中培训结束后,由我院安排指导老师进行不少于3次的远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