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是在托育机构及其他保育场所中,从事婴幼儿生活照料、安全看护、营养喂养和早期发展工作的人员。
2019年3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了《育婴员》《保育员》等16个职业最新的职业标准,这些职业标准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对职业的发展具有规范和引领的作用。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保育员考试是由各地区单独组织的考试,因此没有统一的报名入口。少部分地区会为考生提供专门的个人报考入口,但大部分地区均需要考生通过所在地指定的培训机构报名系统或省级/市级职业技能备案的第三方机构公布的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考。
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2.在线填写并提交报名申请,同时提交所需的报名资料。
5.考试结束后,等待考试成绩公布。只有每科考试均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才能获得保育员合格证书。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2、近期免冠白底一寸照片(大小不能超200K);
3、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毕业证扫描件(或者学生证);
5、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
6、工作证明扫描件;
7、前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职业学校本专业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的婴幼儿托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的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
1、婴幼儿生理和心理知识
(1)婴幼儿生理学知识。
(2)婴幼儿心理学知识。
2、婴幼儿营养、喂养知识
(1)婴幼儿营养知识。
(2)婴幼儿喂养知识。
3、婴幼儿安全照护知识
(1)婴幼儿伤害预防知识。
(2)婴幼儿急救常识。
4、婴幼儿常见病和传染病知识
(1)婴幼儿常见病及保健知识。
(2)婴幼儿传染病及预防知识。
(1)婴幼儿生活环境创设知识。
(2)婴幼儿支持性环境创设知识。
(3)合作共育基本知识。
(一)适用范围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执行到2024年12月31日)。
三是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三)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500元;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三次。
(四)申领方式
一是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携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