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支撑的事实就不是事实。在著作权侵权诉讼中,需要证明存在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事实,确定当事人的侵权法律关系,此系权利人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的请求权基础。
1.美国
19世纪60年代,美国就以判例[9]的形式确认了计算机记录可以作为证据采用。美国《电子签章法》明确了电子签名的过程也可以完成公证。虽然计算机生成记录的可釆性受到传闻证据规则的挑战,但是通过《科罗拉多州证据规则》对业务记录的传闻例外的规定[10]和1992年Doev.UnitedStates案对计算机程序性证明资料真实性的确认[11],可知电子证据可以直接被法庭被采信。
2.加拿大
加拿大《统一电子证据法》(UEEA)对于电子数据真实性的确认别出心裁的提出了“置换原件”的方法[12]即通过保存、记录的电子数据是否真实加以证明;或者通过提供产生记录的系统的真实性的证据加以证明。其实质是将原件的概念分解为电子记录和计算机系统两部分,用记录加系统均为真实的方法形成证据锁链,共同构成对原件真实性的参考。该法的立法者认为,只要在法庭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均认可该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即使原件或计算机系统的真实性都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证,法官也应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予以采信。
3.德国
1.一般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的知识产权在先证明
(2)局限性
2.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的侵权违法行为取证
五、结语
(责任编辑:常青)
[2]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宁知民终字第243号
[3]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08)深龙法民初字第5558号民事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宁知民终字第2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乌中民三初字第335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知民终字第1224号民事判决书;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杭知终字第192号民事判决书。
[5]何家弘主编:《证据的审查认定规则示例与释义》,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2-3页。
[7]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宁知民终字第243号。
[8]同前引。
[9]TransportIndemnityCo.V.Seib,178Neb.253,132N.W.2d871(1965).
[10]ThePeopleoftheStateofColoradov.DanielHuehn,53R3d733,2002Colo.App.
[11]DoeV.UnitedStates,805F.Supp.1513,1517(D.Haw.1992).
[12]夏露:《我国电子证据立法研究》,安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13]同前引。
[16]同前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乌中民三初字第335号。
[18]吴汉东:《试论“实质性相似+接触”的侵权认定规则》,载《法学》2015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