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64号)、黑龙江省司法厅《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现就我市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省不受理选择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报名人员。
二、考区设置
2016年佳木斯、双鸭山、鹤岗、伊春市的报名人员在佳木斯考区参考。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材料准备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备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网上报名时,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
(二)报名地选择
选择在本市报名参考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佳木斯报名地。
(三)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承诺
(四)上传电子照片
1.上传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参照报名通道里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对照片进行编辑,但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PS、拉伸、液化及修复等操作处理。电子证件照片标准为:
①本人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红、蓝、白底色)电子证件照片;
②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比例在1:1.52左右。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双眉;
③应着正装,不得佩带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手机照、翻拍照;
④电子照片大小控制在40KB至100KB之间。
报名人员上传的本人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报名、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进入考场确认身份等唯一使用照片,并注意妥善保管。
2.上传户口簿电子照片
选择申请享受放宽地区政策的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上传户口簿照片为jpg格式,应清晰完整,内容可辨认,大小在5M以内。
3.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上传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M至5M之间。
(五)照片审查确认
(六)网上支付考试费
领取考试费收据,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和报名凭证,于7月13日—7月17日到佳木斯市司法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