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和《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试行)》(川司法发〔2019〕63号)的要求,现就2020年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报名参加2020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具有四川省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继续教育(毕业证书必须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人员,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2020年报名参加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为: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队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对于报名人员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以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无查询结果的,需要报名人员承诺如考试成绩合格,须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以及其他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3)曾因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A类成绩合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三)放宽政策
1.全省以下县(市、区)享受放宽地区政策,包括:
(1)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所辖县(市),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
(2)叙永县、古蔺县、平武县、昭化区、朝天区、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苍溪县、沐川县、嘉陵区、南部县、仪陇县、阆中市、屏山县、广安区、宣汉县、万源市、巴州区、恩阳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
2.报名时户籍在放宽地区考生,应在报名时自主决定是否申请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放宽合格分数线以成绩公布时为准。
3.本考试不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场。
(四)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的情形,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所在地市(州)司法局办理。
(五)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3.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衣着端庄。不得佩戴粗框眼镜遮挡眼睛或佩戴首饰、化浓妆,不得上传全身照、半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圆领衫照、艺术照、侧面照、手机自拍照、制式警服(军装)照等,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等PS制作。
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唯一使用照片。考试期间,照片将与考生进行人像比对,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会影响身份核验。请务必按要求上传,并妥善保管。在报名期间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又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更新并通过报名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5.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条件所在县(市、区)户籍,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户口簿首页、本人页的电子照片,上传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清晰可辨认。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人员,须提交个人书面承诺,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将纳入考生失信惩戒系统且报名无效,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六)准考证
(七)考试费
2020年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不收取考生报名考试费。
二、考试内容及方式
(二)试题类型
试题类型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法律文书写作、案例分析、论述等。
(三)考试方式
2020年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客观题全部采取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使用计算机鼠标或者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作答。主观题考试如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根据需求设少量主观题纸笔答考场,主观题的题干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在答题纸上进行主观题的作答。
主观题考试如需纸笔答题的考生,需提前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并经核准通过,可在答题纸上进行主观题的作答。
三、考点设置
1.2020年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考区及考点设在成都市,具体信息详见准考证。
四、评卷、合格分数线、公布
五、考试合格证明
六、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1.各类钟表及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考场。
2.各考点入口处或考场门口设置安检通道,应试人员须提前配合工作人员安检,有序入场。应试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离考试结束30分钟内方可交卷离场。
3.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考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4.考场统一为应试人员免费配备考试文具。应试人员自备文具不得带入考场。每场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文具放回原位置,不得带出考场。
5.所有考场将使用高清视频监控全程录音录像,以及金属探测仪、无线电监测等多种防作弊设备,请应试人员诚信参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7.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具体考试要求以及考试纪律见考试准考证。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务必牢记报名时设置的登陆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打印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单等操作。
3.2020年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4.四川省司法厅和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0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1.成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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