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关于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308)号
依据司法部第4号公告,现就山东省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山东省没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地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作出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注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2023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报考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2024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4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2024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山东省不受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考试的报名。
二、客观题考试
(四)考区和机位设置2024年,山东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在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16个市设置考区。由于各考区机位资源不等,选择报名时,如出现该报名地所在考区机位已满的提示,可选择其他考区报名。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2024年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试卷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八)合格分数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9月26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设置2024年山东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的考区,将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由山东省司法厅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便利、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设置并向社会公告。应试人员可自主选择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三)考试内容与科目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六)合格分数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11月30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现役军人应当通过司法部官网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三)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山东省司法厅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山东省司法厅
2024年6月11日
济南市司法局:0531-51708189,51708793
青岛市司法局:0532-81608766,85912230
淄博市司法局:0533-6217838
枣庄市司法局:0632-3321714,3168619
东营市司法局:0546-8336531
烟台市司法局:0535-6256689,6280097
潍坊市司法局:0536-8090209,8090210
济宁市司法局:0537-7710076,7710078
泰安市司法局:0538-8515019
威海市司法局:0631-5217310
日照市司法局:0633-8816325
临沂市司法局:0539-8317157,8317147
德州市司法局:0534-2687398
聊城市司法局:0635-2990051
滨州市司法局:0543-3361248,2223218
菏泽市司法局:0530-5383323
山东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0531-51781809,51781811,5178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