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新司通〔2018〕80号)有关规定,自治区司法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报名条件
此次执业核准考试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申请在县级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申请在县和自治县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应具有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
(四)品行良好,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未受到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
(七)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情形;
(八)有符合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实习;
(十)户籍地必须在本辖区,能为本辖区提供法律服务人员。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和认证信息;
(三)基层法律服务所对已实习人员表现情况的鉴定意见或拟接收实习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报名考试的政法系统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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