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1、2021-2021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主观题解析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主观题解析。2021年六、(本题22分)案情:1997年11月,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决定征收含有某村集体土地在内的地块作为旅游区用地,并划定征用土地的四至界线范围。2021年,市国土局将其中一地块与甲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21年12月16日,甲公司获得市政府发放的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21年3月28日,甲公司将此地块转让给乙公司,市政府向乙公司发放第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乙公司申请在此地块上动工建设。2021年9月15日,市政府张贴公告,要求在该土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限期自行清理农作物和

3、征收;向甲、乙两公司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发布公告要求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清理农作物和附着物设施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上述行为均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如何确定本案的被告、级别管辖、起诉期限?请分别说明理由。【考点】行政诉讼中的被告、管辖、起诉期限【答案要点】被告为市政府。理由: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原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本案中,省政府维持了市政府的决定,故市政府为被告。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理由:本案的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而根据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

4、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可知应由中级法院管辖某村应当在收到省政府复议决定书之日15日内向法院起诉。因为本案是经过复议起诉的,应适用复议后起诉期限。同时,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未对此种情形下的起诉期限作出特别规定,故应适用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规定的一般起诉期限。3甲公司能否提出诉讼主张?如乙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如何处理?4【考点】第三人的权利、审判程序【答案要点】作为第三人,甲公司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乙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9条第3款规定,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4如法院经审理发现市政府发放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明显缺乏事实根据,应如何处理?【考点】关联性行政行为【答案要点】法院应不予认可。发放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裁判对象,但构成本案被诉行政行为的基础性、关联性行政行

6、为,根据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作为被诉行政许可行为基础的其他行政决定或者文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二)明显缺乏法律依据;(三)超越职权;(四)其他重大明显违法情形。可知,法院对此行为可以不予认可。5市政府强制拆除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设施应当遵循的主要法定程序和执行原则是什么?【考点】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程序【答案要点】市政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应当遵循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有权陈述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书面决定强制执行并送达当事人,与当事人可达成执行协议;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水

8、应当撤销或部分撤销不予公开决定,并判决市国土局在一定期限公开。尚需市国土局调查、裁量的,判决其在一定的期限内重新答复。理由: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第1款规定,被告对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拒绝或者部分拒绝公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被诉不予公开决定,并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公开。尚需被告调查、裁量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答复。(2021年)六、(本题22分)案情:经工商局核准,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木材切片加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乙公司供应加工木材1万吨。不久,省林业局致函甲公司,告知按照本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新建木材加工企业必须经省林业

9、局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后,方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登记,违者将受到处罚。1个月后,省林业局以甲公司无证加工木材为由没收其加工的全部木片,并处以30万元罚款。期间,省林业公安局曾传唤甲公司人员李某到公安局询问该公司木材加工情况。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省林业局的处罚决定。因甲公司停产,无法履行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乙公司要求支付货款并赔偿损失,甲公司表示无力支付和赔偿,乙公司向当地公安局报案。2021年10月8日,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刑事拘留,1个月后,张某被批捕。2021年4月1日,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被释放。张某遂向乙公司所在地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请

10、求,公安局以未经确认程序为由拒绝张某请求。张某又向检察院提出赔偿请求,检察院以本案应当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此种情形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为由拒绝张某请求。问题:1.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何确定本案的地域管辖?2.对省林业局的处罚决定,乙公司是否有原告资格?为什么?3.甲公司对省林业局的致函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4.省林业公安局对李某的传唤能否成为本案的审理对象?为什么?李某能否成为传唤对象?为什么?5.省林业局要求甲公司办理的木材加工许可证属于何种性质的许可?地方性法规是否有权创设?6.对张某被羁押是否应当给予国家赔偿?为什么?7.公安局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8.检察院拒绝

11、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参考答案:1.由省林业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为本案被诉行为为省林业局直接作出的没收和罚款的行政处罚,且不属于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的情形,故应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2.没有。因为乙公司与省林业局的处罚行为无直接的、实质性的利害关系,对甲公司不履行合同及给乙公司带来的损失,乙公司可以通过对甲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等途径获得救济。3.不能。因为致函是一种告知、劝告行为,并未确认、改变或消灭甲公司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是对甲公司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致函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4.(1)不能。因为本案原告的诉讼请

12、求是撤销省林业局的处罚行为,传唤行为由省林业公安局采取,与本案诉求无关,不能作为本案审理对象。(2)不能。因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传唤适用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李某并未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故省林业公安局不得对李某进行治安传唤。5.属于企业设立的前置性行政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6.应当。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不起诉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7.不成立。因为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已经取消了司法赔偿的确认程序,以此为由拒绝赔偿缺乏法律依据。8.不成立。因为本案侵权行

13、为持续到2021年12月1日以后,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应当适用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2021年)七、(本题25分)材料近年来,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沟通,维护.和谐稳定,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探索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从制度层面对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工作机制作出规范,为促进行政争议双方和解,通过原告自愿撤诉实现“案结事了”提供了更大的空间。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21)披露,“在2021年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加大协调力度,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的案件达

14、43,280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35.91%.”总体上看,法院的上述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赢得了公众和.的认可。但也有人担心,普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完全一致,也与行政诉讼的功能与作用不完全相符。问题请对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做法等问题谈谈你的意见。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层次清晰,文字通畅;2.字数不少于500字。参考答案法治乃合法性与合理性之平衡器定事实在材料中,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探索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赢得了公众和.的认可,但也产生了普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与行政诉讼法规

16、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从制度层面对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工作机制作出规范,而最高法院具有一定的法律解释权,故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做法具有合法性。说理由二其次,权力的行使应当坚持合理性原则。所谓合理性原则就是符合.整体价值观,具体可以概括为目的正当、手段合理以及结果均衡。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必须有正当的目的,必须借助合理的手段,必须实现均衡的结果。结合本材料,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21)披露,“在2021年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加大协调力度,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的案件达43,280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35.91%.该制度达到了法律效果、.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

19、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有关规定: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问题: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

20、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参考答案:1.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由乙县林业局作出,故乙县法院具有管辖权。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当对撤销没收决定请求与赔偿请求分别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行政赔偿的请求进行单独审理或对二项请求合

22、不符合上位法。根据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规则,法院应当适用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2)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超出了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不符合有关要求。【主要参考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六、(本题20分)案情: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作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

23、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告起诉。问题:1.本案是否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如何确定?2.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3.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什么?4.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如

24、何判决?5.本案一、二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什么?为什么?6.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市政府会同区政府调整了补偿标准,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法院是否应予准许?理由是什么?参考答案:1.本案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应当推选一至五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2.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在复议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原告不服的;复议机关拒绝受理复议申请或者不予答复,原告不服的。3.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

25、要理由是: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是行政机关的一项具体行为,无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只要原告不服该复议决定,均可以起诉,法院应予受理。4.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作出撤销“不予受理决定书”,判令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5.本案一、二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因为原告起诉要求撤销的就是该决定,故法院应当以该决定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对象。6.若本案原告上诉后市政府会同区政府调整了补偿标准,上诉人可以申请撤回上诉,法院经审查,若认为该市、区政府调整补偿标准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6、,申请撤回上诉是上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三人无异议的,法院应予准许。(2021年)七、乙题据报道,在城市建设中,有的政府部门发出有关土地使用的许可证照后,因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废止,或城市规划修改等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而撤回已生效的许可。也曾有个别地方的政府部门在颁发土地使用证照过程中确有审查不严的问题,为弥补过错过失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或为了以更高价位将土地出让给他人,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请就上述情况,根据行政法有关原则,谈谈你的看法及建议。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500字。参考答案:信赖

27、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是二战后在许多国家的行政法制实践中得到广泛的认可和运用的,它的兴起是行政伦理及责任政府理念的内在要求。在现代国家,无论是权力的行使还是义务的履行,都要求不得损害对方的信赖。根据该原则,经合法性和安定性、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权衡,如果存在值得保护的信赖,行政机关不得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或者只能在给予合理补偿的前提下才能撤销。其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行政机关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为具有法律的效力,不能随意改变,非经法定事由和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而改变

28、行政决定的,由此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补尝。我国的行政许可法首次规定了信赖保护原则。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应作如下理解:首先,信赖保护原则适用于存在违法授益性行政行为的场合。比如被许可人相信该行政行为存在,而且被许可人的信赖利益值得保护。所谓信赖利益值得保护是指被许可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取得该利益,而非通过恶意欺诈、胁迫或者贿赂促成行政许可。这时如果撤销该行政许可行为对被许可人非常不公平。其次,信赖保护的结果以维持现状为原则,以撤销并给予充分补偿为例外。也即行政许可决定一经作出生效,非有法定事由和依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废止或者改变;行政机关只有在下述情形下,才能废止或者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

29、可决定:(1)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2)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2021年)论述题2021年7月,某港资企业投资2.7亿元人民币与内地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享有规章制定权的该市政府为此还专门制定了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对港方作出一系列承诺,并规定政府承担污水处理费优先支付和差额补足的义务,该办法至合作期结束时废止。2021年2月市政府以合作项目系国家明令禁止的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

31、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600字。答案:1.该市政府的行为是违法的,违背了诚信政府的基本品质与对公民信赖利益的保护。港商之所以在合作项目中投入巨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相信政府、信赖政府,因为该项目经过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同意,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市政府还专门制定了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应该说,港商对政府文件和与自来水公司签署的合作合同的合法性深信不疑。制定和撤销、废止行政规章是政府的法定职权。特别是当市政府发现自己制定的规章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出于国家法制统一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废止已经生效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废止文件不只是政府的事情,还是

32、涉及千家万户利益的大事,必须遵照依法行政和信赖保护原则谨慎定夺,而不能倚仗政府权大,或者个人利益必须让位于公共利益的老思路任意妄为。表面上看,本案市政府是在贯彻上级指示,严格依法行政,纠正不当文件。而实际上,该行为已经侵犯了相对人的信赖利益。首先,该项目是否属于国务院政策明令禁止要求妥善处理的事项并不清楚;其次,即使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违反了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属于必须废止的文件,责任也完全在政府本身,而不是的投资人。第三,即使该文件确属需要废止的违法不当文件,也要经过正当程序,依法补偿信赖利益遭受损失的投资人,而不能置投资人的合理期待与信赖利益于不顾,随意“废止”自己制定发布的文件,更不能未经

33、对方同意,单方面撕毁合作合同。如果政府为了“依法行政”,废止已经生效的文件,执意收回自己的承诺,改变原来的行政行为,那么就要证明这种做法所获得的公共利益必然大于信守原来承诺给相对人带来的利益。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政府可以改变或者收回其承诺,但也必须对相对人由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补偿责任。2.依法治国的精义在于依法行政。该事件折射出来的就是政府不能依法行政,则依法治国的效果就要大打折扣,公平正义的理念也就无法实现。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与目标在于:(1)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

35、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时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时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具体到本案,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必须首先履行告知的义务,这是基本的程序正义的要求。(4)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对信赖利益的漠视是本案政府最大的违法之处。政府诚信的关键就在于对于相对人的受益不能随意剥夺,以免破坏相对人的

37、公司的运营范围,界定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通的线路要保证正常运营,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范围内,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交由建设部门负责。会议纪要下发后,甲市城区交通局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中止了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线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但依会议纪要,不能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会议纪要中关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规定,并请求确认市政府会议纪要关于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

38、法。问题:1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2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3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为什么答案1属于受案范围。本案中会议纪要作出的规定不属于行政指导行为,也不属于抽象行政行为。2具有原告资格。甲市人民政府的决定直接影响到了三人的公平竞争权。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平竞争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3不属于。该请求涉及甲市人民政府对建设局和交通局的职能调整,属于政府对行政机关之间的职权分配,

40、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问题: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注意:不能仅就此举引发的一些问题、个案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1000字。【答题思路】1表明观点:该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的不

41、合法且不合理的。2从依法行政原则的两个方面要求(即法律优越、法律保留)分析其不合法。依法行政原则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法律优越,即禁止行政机关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二是法律保留,即行政机关活动应当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为前提和基础。本题涉及到法律保留原则。(1)从法律优越角度看,该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很明显侵犯了公民的权利,比如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也就是说,该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违反了现行法律。(2)从法律保留角度看,交通管理部门行政职权必须有法律的依据,不能采取法律没有规定的手段。根据我国现行法,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国务院制定的有关交通管理条例进行交通管理,而不能另辟蹊径!3从

44、复其专利权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同年4月作出恢复其专利的决定。2021年3月,甲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对乙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过程中,乙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宣告9518号专利权无效。2021年3月1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有效的审查决定并通知乙公司。问题:1.如乙公司对恢复甲公司专利权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其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答案:乙公司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或乙公司有权对恢复专利权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1分)。因为专利局恢复甲公司的专利权对乙公司将要或必然产生损害,乙公司与恢复专利权的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或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1分)。解析:

45、依据行政诉讼法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2.如乙公司于2021年4月对恢复甲公司专利权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是否超过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什么?答案:乙公司于2021年4月提起行政诉讼已经超过起诉期限(1分)。因为乙公司自从2021年3月1日起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起行政诉讼的诉权或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的起诉期限为三个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1分)。解析:依据行政诉

46、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3.2021年8月25日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的效力是如何规定的?答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不服的,专利申请人或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分)。解析: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4.1992年9月4日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假设被告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你

51、0分)被告人崔某,1980年出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的提包,后被过路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遂将其拘留。后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但未获批准。公安避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但仍未被接受,遂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伪,随时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5月25日,上级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才将其释放。该案于6月20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中,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在庭审过程中,崔某嫌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批准。法庭经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决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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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1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真题及答案法考主观题考试一共5道题,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一般来说最后1题为行政法与商法选做题。2021法考主观题考试时间240分钟。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人员应当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结束后,小编会及时为大家整理2021年法考主观https://m.educity.cn/flzgks/2290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