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站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4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级别

考试科目

一级

5月14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15日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5月21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22日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建筑结构与设备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在报名选择的地市参加考试。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报考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第7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原建设部、原人事部《关于一九九五年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5〕222号)及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考核认定及报考规定的通知》(建注字〔1995〕第2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见附件2。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考试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事项

(一)注册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和建计〔2016〕82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考试名称

考试收费标准(元)

一级注册建筑师

58

68

场地设计

157

建筑方案设计

177

建筑技术设计

二级注册建筑师

75

建筑构造与详图

80

场地与建筑设计

100

(五)准考证打印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二)考试试题分两大类型:知识题和作图题。知识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由各考点根据考生实际需要配发,考生也可自备空白草图纸、坐标纸参加考试,考试结束时收回,不得带离考场。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三)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2.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暂停考试的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4年。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注册建筑师(一、二级)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注意事项

附件:1.关于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安排的几点说明

2.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3.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附件1

关于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安排的几点说明

一、学位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考区选取

(一)考试在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

(二)深圳市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选择省市”界面选择“深圳市”进行报名。

(三)广州等其他20个地市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选择省市”界面选择“广东省”后,再选择所在地市进行报名。

三、部分科目作答要求

《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不再配装客观题答题卡,参加这两个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按要求将选择题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填涂在试卷封面的作答区域内。

四、合格标准

五、电子证书查询下载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

附件2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一、报考专业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

“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科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中专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装饰、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城镇建设

二、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在本列举范围内的,可由报考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附件3

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

二、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不得摄录试题、试卷及作答情况,更不得对外发布。一旦发现应试人员有此行为,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三、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四、考试使用规范、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规定,注册建筑师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以本考试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实施的规范、标准为准。

五、参加知识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印于本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他位置书写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六、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应试人员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草图纸、空白坐标纸等,其中草图纸及坐标纸考试后须交监考人员收回,不得带离考场。不得携带有内容的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均应携带2B铅笔。

3.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指定的栏目内,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并在封面规定区域的相应栏目内填涂准考证号。参加《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须按要求将选择题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填涂在试卷封面的作答区域内。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主要线条不得徒手绘制。

5.应试人员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应试人员本人将全部试卷按页码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应试人员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情况完成选择题作答;(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按题号在试卷封面指定区域的相应栏目内,将与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未作图或未填涂任何信息的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

7.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1)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2)未按规定在指定区域作答或填涂准考证号的;

(3)试卷缺页的;

(4)《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的试卷封面指定区域未填涂作答选项信息的。

8.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认定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2)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3)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标记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附件4

报名点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广州

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020-12345

深圳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0755-88100099

珠海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0756-2288109

汕头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东厦路60号二楼208

0754-88329783

韶关

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大道北22号4号楼五楼503考试服务部

0751-8602028

河源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大道北177号

0762-3687298

梅州

梅州市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部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0753-2308330

惠州

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0752-2872708

汕尾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技工学校高技能楼3楼

0660-3393252

东莞

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六楼

0769-22203889

中山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

0760-89817185

江门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二楼B206室

0750-3873700

佛山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二、三楼

0757-83874123

0757-83874124

阳江

阳江市人事考试中心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6楼

0662-2235616

0662-3165253

湛江

湛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0759-3119313

茂名

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0668-3916623

肇庆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92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0758-2271231

清远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层

0763-3386285

潮州

潮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2130159

揭阳

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榕城区建阳路中段揭阳移动斜对面(原劳动保障大楼三楼)

THE END
1.我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迈入统一新时代【本报讯】(记者 张伟)经过多年的筹备和试点,我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终于迈出了关键步伐,自2023年起,我国将全面实施统一法律职业考试,旨在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素质,促进法律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统一法律职业考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体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一改革举措,对于我国法治建设、法律https://m.yitijiaoyu.com/post/19903.html
2.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考什么?和试卷二的区别在哪里?2020法考主要有两次考试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成绩保留一年,第二年直接考主观题即可。 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 http://guangzhou.offcn.com/html/2020/06/47397.html
3.司法考试卷一卷二卷三卷四分别考什么科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法制史;卷二考刑法、刑事诉讼法;卷三考民法、商法、https://www.bkw.cn/yys/ask/135379.html
4.★2024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司法考试试题一试题无忧考网2024司法考试卷一真题专题提供2024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司法考试试题一试题,历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资源。https://www.51test.net/sifa/1jshiti/
5.2022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试卷一附参考答案经管文2022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试卷一附参考答案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938415
6.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和卷二区别律师普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和卷二区别如下:两个批次仅表示法考试卷内容不同,但是试题内容都是围绕着法考大纲设置,试题难易程度也是严格的保持平衡的。设置两套试题,也是为了避免试题泄露。法考试卷每一批次考试在题库中选取一套试卷,试题内容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时长、试题类型、题量、分值相同,https://www.110ask.com/tuwen/17223856003321660455.html
7.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09年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近日,人事部考试中心印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31号),部署了2009年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关于做好200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09年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试报名督促工作 https://china.findlaw.cn/chanquan/zhuzuoquanfa/zzqfg/zzqfg/34808.html
8.法润静宁关于133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的心得2017年9月,本人在大四时参加的最后一届司法考试,当时是“一考四卷”,总分360分以上通过司法考试,但很不幸,取得333分的成绩,所幸户籍地为放宽地区,经过申领取得司法考试的C证,进入法律行业。 2018年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改革,将原来的“一考四卷”改为“客观题”、“主观题”的“两考”,客观题考试成绩全国线https://wenji.64365.com/14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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