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同步检测题(附答案和解析).pdf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同步检测题

(附答案和解析)

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某合营企业约定的合营期限即将届满,由于该企业营运良好,投

资双方决定延长合营期限,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

A、距合营期满3个月前

B、距合营期满6个月前

C、合营期满前提出申请

D、最迟应在合营期满后3个月前

【参考答案】:B

【解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3条规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按不同行业、不

同情况,作不同的约定。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应当约定合营期限;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可以约定

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在

距合营期满6个月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审查批准机关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决定批准

或不批准。”故选项B当选。

2、李明于2003年9月8日在某商厦购买一部手机,但在使用中发

大地影响了手机的正常使用.而在该手机所附的用户手册中却明确标示

要系统升级,后又被告知无法解决该问题,要其找手机生产商解决.对

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该商厦侵犯了李明的知情权

B、该商厦应当与手机生产商一起对李明承担责任

C、李明可以以欺诈为由,要求商厦绐予双倍赔偿

D、李明如要求退货,商厦有义务满足

1

【参考答案】:C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

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

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脸合格证明、使用方

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由此可知,商厦作为经营者,有

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真实信息,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真实信息的权利,该商厦侵犯了李

明的知情权,所以A选项正确,不当选.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

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

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由此可知,商

厦作为经营者,手机生产商作为生产者,郡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真实信息,该商厦和手机生产

商侵犯了李明的知情权,应当一起对李明承担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不当选.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构

或要件有:主观恶意:采取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客观上达到欺骗、误导效果:使消费者因此受到

损害:发生在消费交易过程中.由此可知,本题中商厦并没有故意采取虚假手段欺骗李明,使其购买

商品,所以商厦不构成欺诈,C选项错误,当选.《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

偿损失:(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由此可知,李明如要求退货,商

更有义务满足,D选项正确,不应当选.

3、甲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险,指定其妻为受益人。甲有一子4岁,

甲母50岁且自己单独生活。某日,甲因交通事故身亡。该份保险的保险

金依法应如何处理?

A、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甲母共同继承

B、应作为遗产由甲妻一人继承

C、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继承

D、应全部支付给甲妻

【参考答案】:D

【解析】:《保险法》第62条

4、关于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B、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C、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口头形式提出

2

D、应当在笫一次开庭前以口头形式提出

5、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方式中,必须进行的是。

A、磋商程序

B、斡旋程序

C、仲裁程序

D、专家组程序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点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除关贸总

办定、世贸组织章程、各有关多边贸易协定和后边贸易协定的有关条款外,集中规定于世贸组织章程

的附件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书(DSL)之中。DSL对争端解决的基本程序包括:磋商程序、

斡旋与调停程序、专家级程序、上诉审程序、裁决的监督执行、补偿、减让中止及交叉报复措施。该

争端解决机制是一种滚动式的争端解决机制。磋商是其首选方法。磋商未果则可自愿选择斡旋、调停

或仲裁程序。如果这些方法仍不能解决有关争端,只要当事一方请求,有关争端就应提交专家组程序。

专家组报告一经争端解决机构通过,印成为该机构的建议或裁决。如果争笳当事一方对专家组报告中

的法律问题及专家组的法律解释存在疑虑,则可提交上诉机构。上诉机构的报告,无论是维持专家组

报告,还是修改或撤销其报告,一经争端解决机构通过,各争端当事方应无条件地接受。如果有关当

事方未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使有关措施符合有关协议的规定和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建议或裁定,争端

6、下列哪种情形构成诈骗罪?()

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

B、甲某得知本厂业务员乙某要去送人造金刚石,萌发非法占有念头。

预先准备好一袋河砂,以备调换金刚石之用。第二日,甲某受厂办指派,

驾驶面包车送乙某携金刚石到火车站。在乙某吃低之际,甲某提出到远

处修车。乙某要求跟车同往,甲某婉言拒绝,并表示一定保证车上金刚

石的安全。乙某信以为真,一再嘱托看好货物之后,允许甲某将车开走

修理。甲某乘机打开封装的纸箱,用砂子调换出金刚石

3

C、甲某雇乙某运输一车货物,并随车押送。途中,乙某谎称车胎漏

气骗甲某下车观看,甲某下车后,乙某乘机加速逃离,把货物据为己有

D、甲某与乙某同住一集体宿舍,知道乙某信用卡的密码。某日甲某

一人在宿舍时发现乙某的信用卡掉在宿舍的地上。甲某捡起信用卡到自

动取款机上提取了1万元现金后,又将信用卡放到原处

窃罪;使用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骗取入网,造成电信资费损失较大的,构成诈骗罪。B项,应当认

定为盗窃罪,本案中甲虽然使用欺骗的手段,但并未构成正式交付、保管关系,仍是趁机从中窃取,

故应为盗窃罪。C项,应当认定为抢夺罪。抢夺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的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使用抢

夺的手段,而诈骗罪与他罪的,要区别在于是否获得破害人的交付。D项,啰当认定为盗窃罪。但如

果不是在房间内捡到,而是在其他公共场所捡到信用卡后盗用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另外,盗窃信

用卡后并使用的,构成牵连犯,以盗窃罪论处。

7、青年工人张某为筹力、婚事,到玻璃店买了一块穿衣镜,乘25路

公共汽车回家。当车行使到东风路口时,突遇豆花板店服务员王某用水

架车拉着为饭店买的货物横穿马路,驾驶员只好紧急刹车。结果车上乘

客几乎全部摔倒,张某的穿衣镜也被打碎,划破乘客丁某的脸部,使其

误工15天,花去医药费500元。丁某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丁某应当以张小刚为被告

B、丁某应当以公交公司和张某为共同被告

C、丁某应当以公交公司和驾驶员为共同被告

D、丁某应当以公交公司为被告,以张某为第三人

【解析】:本题涉及诉讼中当事人地位问题。丁某与公交公司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公交公司对

丁某的人身安全负无过错责任,故丁某应当以公交公司为被告。公交公司的损失只能以豆花饭店为被

告。张某在该案中,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故本题选项为D。

8、下述具体行政行为中,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是哪一选项()

4

A、某村农民李某因宅基地问题与村支书争吵,后又互相动起手来,

该支书家人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在处理该事件时,对李某有殴打行为

B、税务局人员有对业主王某征税时,发现王某有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的行为,但情节不太严重,便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7条“处以2

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王罚款3500元

C、食品卫生防疫部门在对一冷饮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的冷饮个

别卫生标准不符合卫生法的规定,根据《食品卫生法》第3条第1款

“可以处以1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该冷饮厂罚款5

万元

D、火车上一列车员对乘客杨某在车厢内抽烟的行为处以五元的罚款

【考点】行政合理性原则

【解析】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现、适度,合乎理性。本题中A项违反了行

玫合法性原则,BD项符合合理性原则,只有c项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

9、李军向银行贷款,请张华帮忙作保。李军从银行贷款25万元,

随后,李军与张华签订一份抵押合同,李军将其汽车抵押给担保人张华,

约定如2001年10月15日李军到期不清偿贷款,张华依法行使抵押权。

两人办理了汽车抵押登记。待李军偿还贷款临近时,经张华催促,李军

一直没有还贷。10月8日,张华持抵押合同将李军作抵押的汽车开走寄

放在当地交通大队院内。10月15日,李军向银行清偿贷款18万元,尚

欠7万元及利息。张华催告李军还清欠款,否则拒绝返还汽车。张华的

行为:

A、符合法律规定,待李军清偿完贷款,张华返还汽车

B、符合法律规定,如李军不能清偿,张华拍卖汽车还款

C、不合法,张华应将汽车返还给李军,赔偿因扣押汽车给李军造成

的损失

D、不合法,但李军不能清偿时,张华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

5

【解析】:《担保法》第53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

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以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

清偿。依此,张华可以与李军就抵押权如何实现达成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可以直接

将抵押物扣押。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10、韩某是一名纺织厂女工人,长得漂亮、生活方式前卫,因此厂

里很多女职工都传言她是三陪小姐。一次下班后,几名女职工拦住韩某,

把她关进一间小屋子,强迫韩某脱下外衣,要求韩某给她们跳脱衣舞、

表演淫秽动作,几名职工还对韩某摸来摸去、言语相辱,达近一个小时

才罢休。请问这几名女职工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A、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B、强奸罪

C、侮辱罪

D、不构成犯罪

【解析】本题考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本题关键是要区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侮辱罪的区别。两者区

别在于,前者侵犯的是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对象只能是妇女,后者侵

犯的是他人名誉,对象没有限制;前者要求采取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

后者不要求;前者不要求公然性,后者必须公然实施侮辱行为;前者是

为了刺激或满足性欲,后者是为了败坏他人名誉;前者不以情节严重为

构成要件,后者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本题还可能混淆的是,强制猥

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并不必然是男性,妇女也可以实施,而且并不必

须具有奸淫目的才能构成。

11、甲经营金山酒店,顾客爆满,相邻的银海酒店由乙经营,生意

清淡。乙指使数十人进入金山酒店,2—3人占据一桌,每桌仅消费10

6

余元。前来金山酒店就餐的顾客见无空桌,遂就近转往银海酒店。如此

数日,银海酒店收入大增。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构成缔约过失

B、构成欺诈行为

C、构成不当得利

D、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析】:A错在甲乙并没有达成合作意向,也就没有所谓的缔约过失B错在乙的行为没有采

取虚构等实、I息瞒真相的办法,不籽合欺诈的要件G在乙的方法虽然心法,但是其所获得的收益是通

过正常的经营活动获得的,不构成不当得利D乙的行为违背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采取了违法的竞

券手段,只是甲的利益收到损害,自己从中获得利益,符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性。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

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反不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

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12、甲在担任某市商业网点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违反有关网点资

金专款专用的规定,擅自将网点资金620万元出借给美达实业有限公司。

期间,美达实业有限公司先后归还360万元,尚有260万元未归还。在

出借的过程中,甲未谋取任何个人利益。甲的行为构成:()

A、挪用公款罪

B、滥用职权罪

C、玩忽职守罪

D、未谋取任何个人利益,不构成犯罪

7

13、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两审终审后,甲公司认为生效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甲公司申

请再审。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向区法院申请再审

B、甲公司应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

C、甲公司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D、甲公司可以向区法院或者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考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途径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

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

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c所以,正确答案

为c项。

14、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

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内,不得买卖该种股

票。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

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之内,不得

买卖该种股票。

A、3个月、15日

B、3个月、10日

C、6个月、5日

D、6个月、10日

【解析】:参见《证券法》第39条。

15、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8

A、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发回重审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

审理

B、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根据原审的审级,既可以按照一审程

序组成合议庭,也可以按照二审程序组成合议庭

C、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判决宣告票据无效时可以根据需要组成合议庭

D、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合议制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々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

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

或合议庭。……”故不论原审程序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发回重审都要组成合议庭审理,不能再

适用简易程序,故A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

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

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提审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提审案件适

用二审程序,故B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161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

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

理。”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判决宣告票据无效,不存在重大疑难情形时,应当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符合法律的规定,所以,D选项正确。

16、王某于1998年8月与保险公司签订一份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

人为8周岁的儿子王强,未指定受益人。至2001年8月,王某已支付了

3年的保险费。当年9月,王强患病住院,由于医院的重大失误致王强

终身残废。依照法律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保险公司应向王某支付保险金,并且不得向医院追偿;但王强仍

有权向医院请求赔偿

B、王某可以用诉讼方式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C、王某须先向医院索赔,若医院拒绝赔偿,再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

险金

D、若王强不幸病故,则保险金由其继承人受领

【解析】:《保险法》第60条、第64条、第68条。

9

17、甲乙两人因为在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上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

全,被县公安局处理罚款500元,二人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市公安局审查后认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县公安局对该类行为依法

只能作出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二人确实存在这一违法行为,市公安局可以作出撤销该决定

的同时,责令县公安局重新作出这个行政行为,且同时应该指定重做的

期限

B、甲乙二人只能选择申请复议,是正确的。因为治安案件中行政复

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C、市公安局不可能责令县公安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因为这违

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D、市公安局可以责令县公安局重新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但县公安

局不能再作出罚款决定而只能警告,因为县公安局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

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了

【解析】A正确,由于二人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市公安局可以撤销该决定的同时,责令县公安

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且同时应当指定重做的期限。B错误,《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把这个前

案程序给去掉了,这个大家注意一下。C错误,市公安局可以责令重新作出,这不违反一事不再罚。

D是错误的,只要罚款幅度变了,就已经改变了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

18、甲市乙区公安局度甲作出了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随后立

即执行。甲申请复议,甲市公安局作出了维持原处罚的复议决定。甲向

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决定。甲在上诉中又提出了行政

赔偿的请求。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公安局对甲的拘留违法。则下

列关于二审法院处理决定的说法正确的是:O

A、撤销一审的维持判决,并撤销拘留决定判定公安局赔偿甲的损失

B、撤销一审的维持判决,并确认拘留决定违法,就赔偿问题进行调

解,调解不成应将全案发回重审

10

C、确认一审的维持判决违法,并确认拘留决定违法,就赔偿问题进

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将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D、撤销一审的维持判决,并撤销拘留决定,并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调解不称告知甲就赔偿的问题另行起诉

【解析】确认一审的维持判决违法,确认拘留决定违法,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将

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19、下列关于我国特赦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特赦只免除刑罚执行,而不免除有罪宣告

B、特赦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

C、特赦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战争罪犯

D、对经过一定刑期的战争罪犯均予以特赦

【参考答案】:D

【考点】特赦

【解析】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共实行过7次特赦。特赦的基本对象基本上只限于战争罪犯,是

一类或几类犯罪人,而不是个别犯罪人。但是特赦的前提是犯罪人在服刑过程中确有改恶从善的表现,

并非对执行过一定刑期的战争罪犯均予以特赦。

20、甲单位接受乙单位委托的研究任务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在双方

事前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对该成果的专利申请权问题应该如何确定?

A、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单位

B、专利申请权应属于乙单位

C、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乙两单位共同拥有

D、专利申请权归两单位中先提出专利申请者

【解析】:委托开发的按表成果的归属

11

《合同法》笫339条:“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

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

妁,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

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技术成果的归属是关键,清考生注意。

21、关于勘验、检查、搜查和扣押等诉讼活动中的见证人,下列说

法正确的是:()O

A、见证人与一般的证人并无不同

B、见证人不存在回避问题

C、见证人有权拒绝出庭作证

D、见证人在见证之后具有不可替代性

【解析】刑事诉讼中的见证人,往往被视为“特殊的证人”,他与一般的证人有很大不同:在

见证之前具有可替代性,需与案件无关,所以存在回避问题;但一旦被邀请见证之后又具有不可替代

性。因此A、B错误,D正确。见证人应在需要时出庭作证,这一点与一般的证人是相同的。故C错

22、上海市兴隆公司与宁波市西宁公司在东台签订了一份合同,该

合同履行地在温洲市°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如本合同发生争议,提

交东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现兴隆公司与西宁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兴隆

公司欲申请仲裁,得知东台市未设仲裁委员会,但上海、宁波、温州三

个市均设立了仲裁委员会。请问兴隆公司应当怎么办?

A、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宁波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向温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向宁波市或温州市的法院起诉

12

【解析】:[参考答案]D

[测试点]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及合同纠纷法院管辖的规定。

【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146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

存在,或者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受理当事人一方的起诉;义《仲

战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

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所以,兴隆公司应当选择农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宁波市和温州市的人民

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本题还可以用另一方法来做。题中,虽然

A、B、C三个选项中的三个城市都有仲裁委员会,但不是当事人协

议选择的地点,因此,只有D是正确答案。

23、郭某持盗来的身份证及伪造的空头支票,骗取某科技公司电脑

内存3000个,票面金额4万元。物价部门进行赃物估价鉴定的结论为:

“该批内存因生产过早与当今的插槽无法对插,现已经淘汰,无法使用,

故毫无价值。”对郭某骗取内存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郭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郭某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未遂

C、郭某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既遂,数额按票面金额计算

D、郭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既遂,数额按票面金额计算

【考点】票据诈骗罪

【解析】郭某使用盗窃来的身份证及伪造的空头支票,签发票面金额达到4万元,骗取他人电

脑内存数量较大,符合冒用他人名义伪造票据,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票据诈骗罪的特征,虽然物

济部门对脏物的鉴定结论是无价值,但不影响对郭某票据诈骗罪既遂的认定,对犯罪数额应以票面金

额计算。

13

24、甲一日下班回家,发现家中电器悉数烧坏,经查证发现,是因

为供电部门工作失误,将工业用电输入民用线路,致使电压过高,电器

烧毁。另经查实甲因长期拖欠电费已被供电部门中止供电,甲现在是私

自接搭线路,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A、供电部门未按国家规定供电质量标准供电,应向甲承担违约赔偿

责任

B、供电部门与甲各有过错,双方应共负责任

C、供电合同虽已中止,但供电部门仍应承担侵权责任

D、供电合同已中止,供电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见《合同法》第182、183条,按照182条规定,如果用也人长期不支付电费或其

池的违约行为的话,供电部门是可以终止供电的。183条规定,用电人有安全用电的义务,在供电部

'1终止供电后又私自搭建电路,由此而引起甲的损失,供电公司不需要赔偿。因为这种损失是供电部

门无法预见到的。由于供电部门本身的工作错误,将工业用电输入民用设施,如果导致其他正常用电

人电机烧毁的话,供电部门是要赔偿的,但是对甲不需要赔偿,因为不符合侵权法的赔偿要件,损害

是不能预见的。

2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

列说法错误的是:O

A、行政执法人员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B、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保全证据的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

C、在诉讼过程中,人无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收集证据

D、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

定案依据

【解析】《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

提供相应的'担保。故B的说法错误。其他选项均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上有相应的根据。

14

26、2002年9月15日,自然人甲向乙借款10万元,借期两年,双

方未约定借款利息。2004年9月初,甲知道自己无法到期偿还乙的借款,

又怕到时候乙申请强制执行他的财产,于是先将其一台价值约1000元的

彩电赠与其侄子丙,又将自己的一辆价值5000元的摩托车以500元的价

格卖给了对此事早有所闻的丁。对此,下列选项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乙可以直接向甲主张其有害债权的行为无效,要求甲追回财产

B、乙需要自甲做出有害其债权的行为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C、自甲有害债权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乙未行使撤销权的,乙

将无权再撤销甲无偿、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应由甲与乙合理分担

【解析】:《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

时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

为。”因此,乙不能直接向甲主张,而要通过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A选项错误。《合同法》第75

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

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74条

第2款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

27、某企业与张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张某工作后,单位发现其严重

近视,因该工种对视力有严格要求,张某适应该工作。企业经了解得知,

张某在录用时隐瞒了其视力的真实情况,于是该企业决定解除与张某的

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因张某不能胜任该项工作,劳动合同应予解除

B、因张已被考核录用,企业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C、此劳动合同不应解除,而应变更

D、此劳动合同无效,自订立时起就无法律效力

15

【解析】:见《劳动法》第18条

28、以下关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及其所在地政府的领导和管理

B、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所有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实行任

职资格管理

C、申请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无需对

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

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解析】:《4艮行业监督管理法》第8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

积贵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国务院级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由此可知,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不受其所在地政府的领导和管理,A选项错误。第20条规定: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具体办法

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由此可知,国务院级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不对所有金融机构的

董事、监事实行任职资格管理,B选项错误。第17条规定:"申请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银行

业金融机枸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达到规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需进行审查”的说法错误。第22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对下列

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二)根行业金融机

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

内;……”由此可知,D选项符合法条规定,正确。

29、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应保证船舶适航,下列关于承运人适航

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A、A承运人应保证船舶在开航时处于绝对适航状态

B、B承运人应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C、C承运人应给船舶配咯适当的船员船长

16

D、D承运人对经过合理谨慎检查不能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免除适航

【解析】:关于适航义务,有的国家是采用所谓绝对适航义务,即只要事后发现货损是由于船

购不适航,承运人都要承担责任,无论该不适航是否在开航时能否发现。而根据《海牙规则》及我国

《海商法》都采用所谓恪尽职责适航的标准,即只要承运人只要尽到合理谨慎处理船舶使其适航的义

务即可,对于船舶的潜在缺陷导致的相舶不适航,承运人可以免责。

30、下列有关人民检察院的侦查辨认程序的表述正确的足:()o

A、辨认犯罪嫌疑人时,受辨认人的人数不得少于10人

B、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者物品之中,小得给

予辨认人任何暗示

C、儿名辨认人可以同时进行辨认

D、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由检察委员会决定

【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10条第2款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

经检察长批准。”第212条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游认时,应当由每

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第213条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

混,杂在其他人员或者物品之中,不得给予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受辩认人的人数不得

少于5人,照片不得少于5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照片不得少于5张。”据此,

本题正确答案为B.

31、甲将一个音响抵押给了乙,办理登记手续,后又质押给丙。丙

发现音响有质量问题,拿到戊处修理,后由于丙没有支付修理费,被戊

留置,戊又将此质押给不知情的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

A、如果仅仅有乙的抵押权和丙的质押权:存在,丙的权利优先

B、庚不能取得质押权

C、在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并存的情况下,乙由于是登记的权利,

仍然优先实现

D、在仅仅抵押权和质押权并存时,乙的抵押权优先实现

17

【解析】:分析: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第七十九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

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本题的音响不属于担保法的42条规定的法定登记的范围,所以即使登记

了也不能属于这样规定。但是抵押权成立在先,所以可以对抗质押权。

32、关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o

A、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

B、当事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自行和解

C、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

D、只能由被害人亲自告诉

33、甲为一个钢琴爱好者,每日在自己房子里练琴,影响了邻居乙

妁休息,乙与甲达成一纸协议:甲不得在早5点至7点和晚12点以后在

家中练琴。1年后,甲将自己的房屋租给好友丙,丙为一青年歌手,不

分时段每日在家中纵情高歌,乙不堪忍受,遂与甲、丙发生纠纷。对此

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A、乙有权请求丙停止每日高歌

B、乙有权要求甲停止受害

C、c.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乙无权请求丙停止每日高歌

【解析】:本题涉及合同的相对性及相邻关系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不动

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

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

偿损失。本题中,乙、丙为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丙不分时段每Et在家中纵情高歌,侵

18

优了乙的休息,乙有权请求两停止侵害,故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乙与甲

达成了不得在家中练黎的协议,该协议只能约束甲和乙,对丙不具有约束力,故乙无权因为丙的行为

而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选项错误。在丙使用不动产期间,丙应自担其行为的后果,故乙无权请求

甲承担违约责任,故B选项错误。

34、依照《证券法》,以下关于证券交易行为的规定中,哪项是错

误的?

A、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B、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C、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

D、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

国家有关规定

【解析】:第七十九条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

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

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9

笫八十条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

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第八十一条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第八十二条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第八十三条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35、甲、乙、丙三人共同成立一有限公司,甲以非专利技术出资,

乙、丙以现金出资.公司成立后,丁经过全体股东同意成为新股东,但

不久发现甲出资的非专利技术的实际价额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此时

应当

A、重新估价并重新确定出资额

B、取消甲的股东资格,其不足部分由乙、丙、丁三人分担

C、由甲补足出资,乙、丙二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D、由甲补足出资,乙、丙、丁三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3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

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幸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

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丁公司是公司设立后成为股东的,因此不必承担连带责任.故C选项

正确,ABD选项错误.

36、31、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丙。丙死十后一年,乙得知

甲仍然在世,经通讯联系后,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原死亡宣告。撤销甲的

死亡宣告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如何?

A、自行恢复

B、并未自行恢复

C、视为自行恢复

D、经甲同意自行恢复

20

【解析】:评析:撤销死亡宣告对原婚姻关系的效力,见《民法通则意见》第37条。

本题主要测试宣告死亡制度的法律后果,较为简单,可直接根据相

关司法解释作答。题中甲妻乙在甲被宣告死亡后已改嫁丙,尽管丙已死

亡,但其与甲的婚姻关系仍不能自行恢复。

37、某市一食品企业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发生食物中毒事

故。该市卫生局因此责令该企业停止营业,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并且罚款1万元。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该市卫生局应当告知该食品企业有举行听证的权利

B、该企业自接到通知起3日内,未提出听证申请的,市卫生局可以

径行举行听证

C、举行听证的有关费用由卫生局和该食品企业合理分担

D、该市卫生局责令停止营业和罚款的处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

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

要求听证的,应-3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3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人举

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

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卷录,笔录应当事人审

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据此可知A项是正确的,BC两项明显是错误的。《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

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市卫生局针对同一违法行为

做出的是停业和罚款两种性质不同的行政处罚,而并非都是罚款,不违反一事不再罚。

38、在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既无约定

又不能补充协议的,应以何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A、订立合同时货物发运地

B、订立合同时货物到达地

21

C、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发运地

D、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

【解析】:本题涉及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的计算问题。依《合同法》第312

条规定,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校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对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故本题选项为Do

39、关于停止执行死刑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

卷二第36题)

A、下级法院接到最高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执行前发现具有法定

报最高法院

B、最高法院审查下级法院报送的停止执行死刑报告后.应当作出下

级法院停止或继续执行死刑的裁定

C、下级法院停止执行后。可以自行调查核实,也可以与有关部门一

D、下级法陀停止执行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或自行调查后,应当迅速

将调查结果直接报最高法院

【考点】停止执行死刑

去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

院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二二百一十二条第四款规

专项A错误。选项B涉及最高法院审查停止执行死刑报告后的处理结果。根据上述《规定》第3条,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影响罪犯定罪量刑的,应当裁定下级人民法院继续执行死刑;认为可能

影响罪犯定罪量刑的,应当裁定下级人民法院停止执行死刑。选项B正确。

选项C涉及停止执行的调查核实问题,根据上述《规定》第3条,

下级人民法院停止执行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而不是“可以

22

项C错误。

选项D涉及停止执行并调查后将调查结果报最高法院的方式问题。

根据上述《规定》第4条,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命令签发后、执行

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211条第1款、第212条第4款规定的情

形的,应当立即裁定下级人民法院停止执行死刑,并将有关材料移交下

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应当及时将调查

结果和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所以将调查结果前意见报最高法院

的方式是层报而不是直接。选项D错误。

40、某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违法罚款。在缴纳罚款前该企业被

另一企业兼并,这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的是谁?()

A、原企业的上级主管机关

B、新的兼并企业的上级主管机关

C、原企业

D、新的兼并企业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6条规定,、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本题中,作为受害人的某企业因被另一企业兼并而终止,其权利由新的兼

井企业承受,那么,该新兼并企业就有权要求赔偿。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留置权的成立,依据法律的规定,必须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

B、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

C、占有人有权留置的财产与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的款项,依照

同一个合同产生

23

D、行使留置权,必须有法律明确的规定

【参考答案】:A,B,D

【解析】:《担保法》第82条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

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

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

良好。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没有注册“逍遥乐”后,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

酒的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册。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

册申请

B、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

C、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

D、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B,C,D

4、王某系已取得美国国籍且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2009年2月回

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王某在上海遗有1栋别墅和200

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美国纽约遗有1套公寓房、2家商店、3辆汽车、

若干存款。王某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因继承王某遗产发生

争议,诉至上海某人民法院。根据国际私法规则,我国法院应如何适用

法律审理这一案件?

A、在纽约州的财产适用纽约州法律

B、在上海的财产适用中国法律

C、遗产中的动产适用纽约州法律

D、遗产中的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4

【参考答案】:C,D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

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由于王某未留有遗嘱,对王某的遗产继承应适用该法

定继承的规定。应当注意,王某只是回中国探亲,虽然其死亡地为中国上海,但其住所地是在美国纽

约州。因此对王某的遗产的法定继承,应当区分财产的性质:动产适用他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美国

纽约州的法律;不动产则适用不动产所在法律,即在中国上海的别墅适用中国法律,在美国纽约的公

寓和商店适用美国纽约州的法律。故AB选项错误,CD选项正确。本题的应选项为CD。

5、位于厦门的甲公司与位于台北的乙公司因货物买卖产生纠纷,双

方在台湾地区的有关法院就该纠纷进行诉讼,该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根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

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可在该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判决的认可

申请

B、当事人对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判决未申请认可,而是就同一案件

事实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C、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认可申请后,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就同一案

件事实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D、当事人提出的认可申请被驳回后,再就同一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

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可受理

【解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除关于人民法悦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17

条“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应当在该判决发生效力后一年内提出。“A错。第12

条:”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后,对当事人就同一案件事实起诉的,不

予受理。"C项错误。第13条:”案件虽经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判决,但当事人未申请认可,而是就

.同一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B项正确。第15条:”对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

民事判决,申请人不得再提出申请,但可以就同一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正确,故原答

案选BD。可根据新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

(2009-05-14)第九条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应当在该判决效力确定后二年内提出。

所以,根据新的补充规定,A项也正确。所以,根据新法,答案应选ABD。

6、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o

A、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25

B、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C、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

保险费

D、某市工商局要求某个人独资企业交纳管理费1000元,个人独资

企业有权拒绝

【参考答案】A,C,D

【考点】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1条:“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

THE END
1.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六)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https://www.moj.gov.cn/pub/sfbgw/jgsz/jgszzsdw/zsdwgjsfkszx/gjsfksgatzq/202106/t20210621_428039.html
2.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中国教育在线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放宽地区汇总司法考试2018年改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7年考试真题及答案 科目真题试卷答案 卷一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 卷一试题答案 卷二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 卷二试题答案 卷三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 卷三试题答案 卷四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 卷四试题答案 更多>>考试时间 https://www.eol.cn/html/zige/2017sf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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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4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司法考试试题一试题无忧考网国家司法考试频道整理发布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真题及答案(Word版),欢迎浏览,仅供参考。2020-05-19来源:无忧考网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模拟试题(3) 【导语】为了帮助各位考生系统的复习司法考试,全面的了解司法考试的相关重点,无忧考网整理了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模拟练习题(3),希望对您https://www.51test.net/sifa/1jshi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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