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29号)的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将此项考试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0月19日
8:30-11:00药事管理与法规
14:30-17:0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0月20日
8:30-11:0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30-17:0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考点设在各市(含义乌市,下同),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考累计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二)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可报考只参加其中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两科”)。
三、获得资格证书条件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免两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进行网上公示,原则上不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情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2.考生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如未交费,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2.报考人员打印的“报名表”和纸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均须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
(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2.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报考人员可在交费前进行修改。交费后若需修改须联系我院处理。
3.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考生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4.省部属单位的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本人户籍地或工作地报考。
六、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八、考试大纲
本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考场实施封闭管理,各科目考场封闭时长均为90分钟,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为确保考试信息在电脑上成功提交,封闭结束后,提前交卷的考生须经监考人员同意方可离场。考试结束后考试信息自动提交。
考生必须凭未作任何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
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全程监控。
十、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