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地区政策详细解读,赶紧加收藏法考

法考放宽政策地区涉及25个省(区、市)的1000余个县(县级市、区),范围是很广的,所以属于放宽地区的考生也较多。很多考生都想了解考生放宽政策,以下为各位考生整理了最为详细的考生放宽政策内容。

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放宽政策的范围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为解决艰苦边远和民族地区基层法律职业人才短缺问题。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25个省(区、市)的1000余个县(县级市、区)实施考试放宽政策,具体范围和名单详见司法部网站。

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在报名专业条件方面的具体规定

《公告》明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这是一项特殊政策,在一定时期内适用。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取得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即可,不论是否为法学专业,也不论是否为全日制学历,也不要求具有三年法律工作经历。(即:非法本可以报考,无论是否为2018年4月28日前入学)

三、放宽政策A证与C证

法考改革之前证书类别有A证、B证、C证,改革后原法律职业资格B证已经取消,只有A、C两类证书,但原已考过司法考试的考生,证书不受影响。

法考改革后,国家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考试分别通过的方式。对于客观题考试来说,两张试卷合计总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不实行单科合格。主观题考试也实行单独通过方式,客观题考试成绩和主观题考试成绩不合并计算。客观题、主观题两部分考试成绩均达到全国合格分线的(客观题180+,主观题108+),可以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

符合放宽政策的考生客观题或者主观题考试成绩中有一个只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只能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取得C证,不影响A证的取得。对于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主观题成绩未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的,在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后,还可以继续参加第二年的主观题考试,达到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申领A类法律职业资格。

对于参加司法考试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若客观题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参加主观题考试,但如主观题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再次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

客观题考试阶段已经申请享受考试放宽政策,且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继续享受放宽政策。

对于客观题考试报名结束后才将户籍迁入放宽地方以及未在客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不能在主观题考试阶段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为鼓励法律职业人才到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落户执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原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因上大学将户口迁至非放宽地方(院校)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考生,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原户籍地放宽合格分数的,在承诺毕业后能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将户口迁回至原籍(放宽条件地方)地的,允许其参加下一阶段的主观题考试,享受原户籍地放宽政策。

四、放宽地区考生通过法考的合格分数线

(一)法考客观题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放宽地区客观题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

1、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

2、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的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

3、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二)法考主观题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08分。

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

1、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

2、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

3、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总结如下表:

法考全国合格分数线,客观题为180+、主观题为108+

五、享有放宽地区政策的省份

司法部法考放宽地区名单除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没有外,其他地区均有享受放宽地方政策区域。其中河北省(48个)、山西省(36个)、内蒙古自治区(70个)、辽宁省(8个)、吉林省(11个)、黑龙江省(58个)、浙江省(1个)、安徽省(20个)、江西省(24个)、河南省(38个)、湖北省(28个)、湖南省(40个)、广东省(3个)、广西壮族自治区(65个)、海南省(8个)、重庆市(4个)、四川省(72个)、贵州省(66个)、云南省(96个)、西藏自治区(全区共74个)、陕西省(56个)甘肃省(61个)、青海省(41个)、宁夏回族自治区(12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9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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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THE END
1.做好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工作的通知资格申请人自2007年12月1日起,持身份证、准考证及成绩通知书,7日内到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考试机构进行确认。办理确认手续后,资格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 符合放宽报考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本省(区、市)内异地报考https://www.66law.cn/tiaoli/88065.aspx
2.司法部: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专业学历门槛新闻频道三是不得报名的禁止性条件有新规定。为从源头上把好法律职业的入口关,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建立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制度和完善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以及修改后《律师法》《公证法》等的规定,增加了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https://news.cctv.com/2018/04/29/ARTI0N0oe9nI6TSUKnwfXyJ01804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