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6月10日起报名 黑龙江新增11个政策放宽地区

人民网哈尔滨6月8日电(李熙爽、韩婷澎)6月8日上午,黑龙江省司法厅举行2021年黑龙江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新闻通气会,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一轮放宽政策和报考政策进行通报解读。

据了解,2021年5月31日,司法部发布了第4号公告,客观题考试将于6月10日0时开始报名,标志着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全面启动。

特别注意的是,2021年黑龙江省新增了11个政策放宽地方。司法部决定,2021年在全国部分地方继续实施放宽政策,并对享受放宽政策的地方进行了适当调整,期限是5年,从2021年开始到2025年结束。根据司法部最新确定的享受放宽政策地方的范围,黑龙江省原享受这一政策的地方仍然继续享受,并在此基础上,新增了11个地方。这11个地方分布在3个地市,分别是:鸡西市的恒山区、滴道区、密山市、虎林市和鸡东县;七台河市的新兴区和勃利县;双鸭山市的四方台区、集贤县、友谊县和宝清县。至此,黑龙江省享受放宽政策的地方已达67个县(市、区),除了牡丹江市,其他12个地市均有县(市、区)享受放宽政策。其中,伊春、鹤岗、黑河、大兴安岭为全境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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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徽省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条件地区名单2022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2023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3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2023年主https://www.moj.gov.cn/pub/sfbgw/jgsz/jgszzsdw/zsdwgjsfkszx/gjsfkszxdt/202306/t20230613_480652.html
2.我省58地享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本报讯(记者米娜)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2018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客观题考试将在9月22日举行。我省设置7个考区,58个地方享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 据悉,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为解决艰苦边远和民族地区基层法律职业人才短缺问题,2018年国http://epaper.hljnews.cn/hljrb/20180624/362619.html
3.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5日起报名问: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措施总体情况如何,有哪些变化? 答: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和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继续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施考试放宽政策,允许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https://news.cctv.com/2019/06/04/ARTIyzj2m6PEfjSUFBolyh0k190604.shtml?spm=C94212.PV1fmvPpJkJY.S71844.472